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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撞人拖行六公里 數百村民沿路圍堵終擒兇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4日 09: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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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伯被撞倒後,肇事司機不但沒有下車救人,反而加大油門開車由省道向鄉道逃離,結果,這名年近七旬的老伯被挂在車底下拖行了6公里,後腦被拖擦出了洞,慘死輪下!”這是日前發生在廣東廉江市境內的一宗令人髮指的事件。近日,記者從警方獲悉,事發後,當地交警部門已對肇事司機實施刑拘。因肇事司機已構成涉嫌故意殺人,目前交警正將該案移交刑警部門處理。

  現場:撞人後只稍停車

    肇事車第一撞人現場位於廉江市合江橋頭西公路(路碑為39公里)處。

    據了解,2011年9月8日晚約7時30分, 廉江石嶺鎮合江村民鄭華祥(男,69歲)吃完晚飯後,與孫女鄭萍、孫子鄭子龍一起到橋頭附近的觀音廟看大戲,孫女、孫子已過了馬路,鄭華祥見陸續有車輛來,站在一旁想等車過完後再過馬路。就在此時,一輛由石嶺鎮開往廉江方向、牌號為粵GV6508的五菱牌小車,在行至此路段時突然越過中線,撞向正在路另一邊等候過馬路的鄭。五菱車前保險杠將鄭的下肢撞致骨折,車的右前擋風玻璃有約1/3的面積被撞爆。鄭的孫女見狀立即跑過去大聲疾呼,要求司機停車向120求救,“但肇事司機揭X利稍停車一會後,並沒有下車救人,更不顧鄭因受傷而竭力慘叫,反而加速向前逃離,結果,被撞倒後挂在車底的鄭華祥,被司機拖著向廉江方向飛馳,到合江橋東約200米處的路口時,再向右轉入白石村村道,拖行了6公里,這司機太喪心病狂、太太殘忍了!”當地村民紛紛譴責説。

  慘狀:頭骨都被磨掉了一半

    “鄭華祥挂在車底被拖行所途經的水泥路面及村的沙石路面上灑下了一路的鮮血、皮肉、被拖爛的衣物,頭骨被磨掉了一半,手腳只剩下筋骨,整個臀部被拖得股骨外露、臀肉橫飛!”勘查現場的一名警察震驚地説:“辦了幾十年的案,第一次見如此血腥和殘忍的現場”。

    據悉,因肇事司機對途經的白石村、船埠村、大坡仔村等村的道路並不熟悉,當小車開到吉水鎮船埠村的衛生站門口時,遇到了前面從沙場運沙出來的泥石車,小車被迫停下,此時屍體也從車底掉了出來。在衛生站聊天的幾個村民聽到響聲後馬上出來查看,面對血肉模糊、體無完膚的屍體,所有的村民都義憤填膺,立刻報警並通知所有村民出來圍堵肇事司機,並搬來大石頭將小車的後路進行封鎖;此外,合江村幾十人自發組成的隊伍沿著血路追捕。一時間,參與圍堵的村民多達數百名。

  追捕:司機拆掉車牌逃跑

    警方稱,在逃逸中,肇事司機還拆掉車牌,撕下了擋風玻璃右上角的強險和年檢的粘貼牌,後躲進山上的山洞中,被村民團團圍住。直至警方接報趕到後才將其帶走。

    據警方人員介紹,目前,肇事司機已被刑拘。因在事故中,肇事司機企圖駕車逃離,導致被害人被捲入車底後拖行了6公里,最終致其死亡。

  處理:正移交刑警部門處理

    死者家屬及當地村民希望,儘快將無良司機繩之以法!昨日,當地一不願公開姓名的警員稱,因小車司機在此事件中,已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目前交警正準備將案件移交該市公安刑警部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撰文/攝影 廣州日報記者 關家玉(除署名外))

  律師説法

  若下車救人或判3年

  故意拖人判15年至死刑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朱永平律師認為,“此案與藥家鑫案有些類似,一般情況下,肇事司機將人撞重傷或者死亡,構成交通肇事罪,頂多判有期徒刑5~7年,如果有賠償,得到家屬的諒解,還可能量刑減到3年內。同時,如果事發後,肇事司機下車救人,將人送到醫院即使人死了,有救人的情節在,法院量刑也可以減到3年內。

    但是,如果駕車逃逸了,罪行加一等,加2年,一般會判7~9年的有期徒刑。但是肇事司機明知車底下有人,還駕車拖行6公里,性質發生了改變,從交通肇事轉化成間接故意殺人,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一般要判15年以上徒刑直至死刑。(信息時報記者 羅陽輝)

責任編輯:溫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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