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助産士用力過猛致女嬰右上臂癱瘓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7日 15: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寧波網-寧波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在自然分娩過程中,因助産士用力過猛,導致女嬰出生後右上臂癱瘓;父親王某一怒之下,以孩子的名義將醫院告上法院並索賠。近日,北侖法院作出判決,認定院方承擔90%的賠償責任。

  去年2月6日淩晨,懷孕39周的張某到北侖一家醫院待産。經醫生初步診斷,張某的胎膜早破,且腹中嬰兒可能是巨大兒。

  當天下午2時左右,張某通過順産的方式,産下一名重達4.1公斤的女嬰。但孩子出生後,卻被發現右臂異常。

  張某説,小孩出來時沒有哭。當時醫生告知是助産士接生時力氣用大了,可能傷到小孩的胳膊。當天下午,張某發現孩子的右手垂下後不會伸起來,捏她的手也沒反應。

  大約一週後,該院手外科的醫生檢查後認定孩子手臂神經損傷。隨後,張某夫婦只得帶著孩子在寧波、上海四處求診。“早知如此,我就選擇剖腹産了。”張某心痛地説。

  經上海醫科大學醫生診斷,女嬰是右臂叢神經損傷,且損傷幾乎無法恢復。張某和丈夫王某認為,孩子落下殘疾的原因是北侖該家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明顯過錯。夫妻倆多次向院方交涉,但因賠償款無法達成一致,雙方的醫患糾紛始終未解決。

  今年初,王某以女兒的名義,將該醫院告上北侖法院,索賠15.9萬元。由於對部分責任無法認定,雙方同意由寧波市醫學會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今年7月15日,鑒定書結診為:本例屬於三級戊等醫療事故,院方承擔主要責任,同時建議原告繼續加強鍛鍊和康復治療。

  北侖法院經審理認為,醫院在查出張某存在巨大兒的可能性後,應當告知剖腹産的必要性,建議剖腹産,並詳盡告知張某順産的風險。但從診療行為來看,院方未盡到與其專業技能相適應的預判,未建議或告知張某進行剖腹産;在張某自然分娩發生難産後,院方在接生過程中存在助産手法不當的過錯。此外,院方未能及時發現新生兒損傷並採取相應的對症治療措施,對患兒的右臂功能恢復可能造成一定影響。

  另一方面,張某在院方以書面形式告知生産過程中的風險後,未能結合自身情況選擇剖腹産,也應負部分責任。

  依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法院最終判決院方承擔90%的賠償責任:賠償原告醫療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9.4萬元。

責任編輯:祝新宇

熱詞:

  • 女嬰
  • 助産士
  • 上臂癱瘓
  •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