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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填申請表卻拿到助學金 蘭溪市慈善總會遭質疑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7日 13: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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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線09月07日訊昨天,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讀者向《浙中城事》熱線0579-89111111報料:蘭溪市蘭江街道下江村有個叫小佳(化名)的孩子,今年剛考上浙大,拿了蘭溪市慈善總會的2000元慈善助學金。這個錢本來是給貧困生的,但他的家庭情況屬於中上,絕不是貧困戶。

  記者核實:從2002年開始,蘭溪市慈善總會對貧困大學新生進行入學資助,每人2000元,一次性發放。

  小佳是今年受到資助的120名大學新生之一,以超過重點線103分的成績考取浙大,日前,他已經帶著8000元錢到學校報到。

  這筆錢裏,就包括蘭溪市慈善總會資助的2000元。

  >>>家庭

  受資助大學生沒填過申請表

  昨天下午,記者前往下江村。小佳的家外墻刷著鮮艷塗料,很顯眼。

  “他們家情況還算可以的吧。”經營小賣部的一個村民告訴記者,小佳的父母都在工廠工作,但具體工資多少,她並不清楚。

  和鄰居家相比,小佳的家設施顯得更齊全,有大鐵門、太陽能熱水器和空調。

  小佳的父親江元清正好在家。這位47歲的中年人與妻子都在蘭溪市郊的一個燈泡廠打工,“我的工資1200元一個月,老婆比我還要少一點。”

  江元清説,自己2001年患了腰椎病,花錢很厲害,“一個療程,光推拿就500多元,而且有了這個毛病後,就不能幹重活了。”

  江元清告訴記者,房子今年初剛裝修,錢是向別人借的,小佳開學帶走的8000元錢,除了2000元是助學金,另外有5000元是向小佳舅舅借的,“我們家雖然説不上貧困,但也算不上富裕。”

  從家庭情況看,小佳收到資助似乎無可厚非,但江元清的一句話,讓記者感到意外,“申請資助金的時候,小佳正在義烏打工,(名單)都是村裏定的。”

  也就是説,小佳並沒有填過申請表。

  >>>村裏

  申報名單的村支書,是小佳叔叔

  據了解,下江村村支書江友明上報了最終的助學名單,有意思的是,他恰巧是江元清的弟弟,小佳的親叔叔。

  江友明説,下江村今年有十多個孩子參加高考,考上重點線的有4個,其他孩子的成績都在三本、高職附近徘徊。

  根據蘭溪市慈善總會的規定,受資助者的成績必須超過二本分數線,因此,只有這4個孩子符合要求。

  但4個孩子中,有一個是江友明自己的兒子,“這個助學金肯定不能給我兒子,其他三戶人家經濟條件差不多,考慮到小佳的高考分數最高,又有一個身體不好的父親,最後就報了他。”

  記者問他,關於名額的確定有沒有開過村委會討論?江友明説:“他們都知道的。”

  >>>街道

  申報信息未經核實,做出錯誤判斷

  在作出決定後,江友明將小佳的申報表上交到了蘭江街道,他和街道其他14位貧困學生一起,進入了蘭溪市慈善總會的最終名單。

  在蘭江街道,記者看到了小佳的“摸底情況登記表”,其中的“家庭情況”一欄寫著:父親生病不能幹重活,母親打工,姐姐上大學。

  但根據江元清的説法,小佳的姐姐從未上過大學,目前已經工作。

  “這些摸底情況一般也就是問問書記村長,讓他們把村裏符合條件的報上來。”蘭江街道社會事務辦副主任徐錫華坦言,因為要負責民政、低保、資助等各種內容,辦公室人手捉襟見肘,每個上報人員的名單無法做到一一核查。

  記者了解到,小佳在街道這個關口還經歷了一次PK。

  蘭江街道社會事務辦公室工作人員周建兵是這場PK的“裁判”,他也是小佳所在片區的信息收集人,“考慮到他的姐姐在上大學,也要學費、生活費,家庭負擔會更重一點。”

  最終,一個不實的信息,讓小佳“戰勝”了其他村莊的一個考生。

  名單公示未遭異議

  不會收回助學金

  在蘭溪市慈善總會,工作人員吳信忠翻出了小佳的申請表。

  申請表的信息,又與街道的“摸底表”有出入——上面寫著:母親在家務農,姐姐在外打工。

  “名單報到我們這裡都是由慈善總會工作站完成的,這些人的資格審核也是他們做的。”吳信忠説,慈善總會辦公室只有2個工作人員,人手非常有限。

  吳信忠還表示,在發放資助金之前,慈善總會按照規定,于8月23日在蘭溪當地媒體上公示了120人的資助名單,“小佳這個情況,在為期7天的公示期中,沒有人提出的異議。”

  公示結束後,8月30日,慈善總會將助學金髮放給個人,雖然現在出了問題,但吳信忠告訴記者,這個名單不會更改,2000元助學金也不會收回,“這個應該作為我們工作的一個教訓,有些細節沒有核對過”。

  吳信忠説,資助的標準以家庭經濟情況判定,“除非是特別貧困吃不上飯的低保戶,其他家庭説哪個更窮,是沒有具體標準的。”

  人手不足不是理由

  與著名的“郭美美事件”相比,小佳這筆2000元助學金實在是微乎其微,然而這個受助名單在産生、提交以及通過、放款的一系列過程中,受到公眾監管、曝露在陽光下的短短7天公示期,對於已經被賦予太多質疑與不信任的慈善事業來説,這實在太少太少。

  小佳的家庭經濟不佳也許屬實,江元清也許確實需要一筆錢資助他優秀的兒子在大學裏深造,但是通過代寫申請、誇大貧困情況的手段實現,即使目的正當,這2000元助學金也會變味,蒙在鼓裏的小佳也會因此蒙羞。

  人手不足、工作繁忙不該成為核實不到位的理由,如何讓善事在陽光下進行,也許慈善總會該提上議程了。

責任編輯:祝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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