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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會小天使基金被指攔路搶劫 籌款8萬給患者3萬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3日 20: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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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前天的晚高峰節目中,我們關注了這樣一條新聞:愛心企業為白血病患兒張紫翎拍得8萬元善款並委託給紅十字會旗下的小天使基金負責劃撥,而患兒家屬目前卻只收到了一份3萬元一次性支付的告知書。那麼,另外的5萬元去哪了?今天(13日)上午,張紫翎的父親張世良來到小天使基金會就這一事件與小天使基金會進行協商。

  張世良認為,小天使基金應當將8萬元一次性支付給他,他不能認可目前一次性支付3萬元的説法,一旦認可,後續的5萬元可能會沒有保障。

  張世良:首先一條我的主要看法,第一個按照捐贈人的意思,這個是你不能違背的。第二個我對一次性3萬元這個告知書的事情,按照我來講,我寫了字就是我承認只有給3萬塊錢,上面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這個很清楚的事情嘛,加上這個事情溝通過程之中,首先問他為什麼是一次性的,他們説這是個程序,我説這個程序我不能走,我走了就是陷井,只給我一個3萬塊錢。

  針對張世良的質疑,小天使基金會項目管理部副部長周魁慶表示,捐贈方的意願是這8萬元要定向捐助給張紫翎並交由小天使基金會管理,小天使基金會對此沒有異議,這8萬元會根據治療情況發給被救助者直到用完為止。根據小天使基金會的管理規定,張世良需要提供醫院治療的有效發票來劃撥善款,同時,“小天使基金”關於定向資助有明確的規定:

  周魁慶:第25條規定就是社會定向募集的捐助款原則上全部用於指定的捐助對象,如捐款超過該捐助對象的實際治療費用,其結余部分計入小天使基金,用於資助其他申請人。再一個第26條也規定了,如果患兒在治療過程中死亡,尚未使用的資助款將計入小天使基金,用於資助其他申請人,這是我們的規定,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要看到你這個發票裏面,給你提供了那麼多的要求,讓你提供那麼多資料證明這個孩子,第一存活,第二正在治療。

  對此,記者採訪了北京信格律師事務所馬振彪律師,他認為雙方矛盾的癥結在於資助方與小天使基金方面的約定不太明確,我國法律在定向資助的款項是專用於醫療還是不限定也比較模糊。

  馬振彪:這是兩個法律關係,一個是資助人與小天使之間的法律關係,一個是小天使基金和被資助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我們國家的法律條文法明確規定的,明確規定只能規定一些原則,比如説像民法通則規定了一個平等原則,一個自願公平等價有償的原則,又有誠實信用的原則,現在來看可能這裡面的資助人和小天使之間的約定不太明確。

  目前,首次撥發的這3萬元是怎麼核定出來的?張世良要怎樣才能拿到這3萬元?周魁慶表示是根據張世良提供的發票數據得來。

  周魁慶:這次的3萬元實際上他可能大概就能拿3萬元左右的發票,實際上我們小天使基金的資助有兩個標準,一個是通過化療治療的孩子我們資助3萬元,通過造血幹細胞移植這樣的孩子我們是資助5萬元,所以這個3萬元它含有兩個含義,很多時候我們直接寫三萬,先按照這個標準資助你,多少怎麼著它還是一個標準,這次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我們的工作人員依然還是按照原來的那個,看你現在能拿出多少來,我就給你寫是多少錢的發票。

  而雙方爭論的最大焦點就是“一次性支付”,張世良認為應該一次性支付8萬元而非3萬元,小天使基金方面表示,這次發放的告知書是普通救助的模版,沒有將“一次性”這樣的字眼劃掉,當記者追問為什麼一開始不拿出準確的告知書?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工作疏忽?小天使基金表示定向捐助他們接觸的比較少以前也沒有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在協商會的現場,小天使基金已經重新擬定了8萬元的告知書。

  工作人員:這是提前印好的模板。

  記者:我們失誤沒有把那一次性劃掉?

  工作人員:對,在這一點上是我們工作人員有一些失誤,其實在以前我們在做定向資助的時候,是不用資助告知書的,因為這還告知什麼呢?你也知道了,我也知道了,一共你資助了多少錢,我們一般是沒有資助告知書,我這次資助你撥付不一定一次撥付,你什麼時候票夠了什麼時候撥付,將來的時候,也是對著定向只發一次資助告知書,不再像以前那樣有了多少票就告訴你一次有多少發票,這也是我們的一個改進措施。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認為這無疑是小天使基金管理上的漏洞,如何將好事做好,可能是小天使基金在今後的慈善道路上需要仔細斟酌的。

  邱寶昌:應該是一個專項的規模,一個人去拍賣的,去治他的白血病,那麼這個錢就應該專款用於他一個人,小天使基金的救治,通過小天使得到了救治,他們規定只要是公開的受救助的對象也應該遵守這個規則,當然這個規則應該是合理公平的,如果約定不明的或者沒有約定的我認為應該有利於捐贈對象的解釋。

  那麼,張世良的要求是否合理?馬振彪律師表示,小天使基金對於善款的使用是有監督責任的,只要捐助方認同通過第三方來管理,法律上,張世良要求一次性得到8萬元是不合適的。

  馬振彪:小天使它裏面提出來這個資金要分批的給付,根據治療情況還要看被治療人目前的生存狀況,其實這個我認為無可非議,就是説,我必須忠實的執行捐款人的責任,作為被捐助人提出來,就是説你把錢給我你就不用管了,這個顯然也不合理。這種合同叫付條件的合同,人家是給你來治病,那麼你這個錢必須要花在這個治病上,所以這個小天使基金如果提出來這個錢必須看到你花費在治療上,這個要求是非常正當的。

  在協商中,張世良始終堅持要將善款打入他自己名下的帳戶,而慈善捐款有規定必須將錢打入患者名下,以甄別監護人的真實性同時避免善款的非治療使用。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景軍認為,被受助人不能主觀理解捐助人的意願,提出這樣的要求是不合適的。

  景軍:我覺得在這個問題上應該充分尊重捐資方,捐資人的意見,我們可以想一下捐資人在考慮這個事情的時候,實際上是有自己的想法的,首先資金的使用每一次都是有一個監督、使用的全部過程,而且在這個慈善捐款的時候,捐資人的意見是應該得到充分尊重的,如果在這件事情上,捐資人已經明確了,這筆基金是交付給小天使基金負責使用的,那就是捐資方的意見一定要受到尊重,我覺得對受益人提出這樣的要求是不合適的。

  張世良和小天使基金的糾紛協商還在進行中,小天使基金向記者表示只要張世良相關的資料手續齊全這8萬元一定會全部劃撥給他。我們也希望相關的法律條文能夠細化一些,在情與法之間,希望這樣的糾紛不要再出現了,畢竟,所有人的初衷都是希望能夠儘快幫助到那些白血病患兒。關於此事,中國之聲和中國廣播網還將持續關注。

責任編輯: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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