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南京大學陷“預錄取”爭議 七考生等待中被拋棄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30日 13: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光明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又是“預錄取”惹的禍。

  復旦大學與上海交大因“預錄取”而起的口水戰剛剛平息,數天前,安徽無為中學7名攥著南京大學“預錄取”通知書的高分考生,卻在一場空歡喜中驚醒。按照此前南大招生老師與他們簽署的預錄取協議,南京大學理科分數線為645分,成績在645分至647分之間的這7名考生,在南大老師的滿口承諾中提前吃上了“定心丸”。誰知,風雲突變,今年喜遇招生“大年”的南大,在安徽的最低投檔線最終鎖定在648分,7名考生在杳無音訊的等待中“被拋棄”。

  從高枕無憂到前途未卜,家長們心急如焚,找南大討要説法,聽到的卻是南大招生老師手機關機的告知。

  落入“預錄取”陷阱,這7名考生該怎麼辦?安徽省教育廳為此回應,“從教育政策上,‘預錄取’是不被認可的,但考生可以以個人和南京大學簽訂的錄取協議作為一種契約,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而南大有關負責人則説得很明白,“往年我們都會追加一些名額帶走‘預錄取’的學生,但今年分數線提高了不少,安徽省尤其特殊,我校已將該省招生計劃追加至30多人,現在是一位學生也沒辦法接收了,對此我們深表遺憾。”

  “預錄取”不被認可,但為什麼總是大行其道?徵殺慘烈的招生激戰,考生的利益如何保障?正常的招生秩序又由誰來維護?這一連串的問題,我們必須追問。

  “預錄取”緣何而生?

  何謂“預錄取”?按照普遍的解釋,“預錄取”就是高校在正式招生開始前,根據考生的分數和各校在各地預估的分數線,與預計能達到該校投檔線的考生協商後,雙方簽署的錄取意向書。

  “預錄取”始於何時?很多人對此記憶模糊。“不知道是哪個高校先想出來的,反正大家都是被逼無奈。”説這話的是一位名牌大學的招生老師,他本就無奈的語氣背後,透露的正是當下高招錄取的戰場上你死我活的咄咄殺氣。

  “哪個學校都想招攬生源,‘預錄取’的緣起,就是爭搶高分生源,”鄭若玲,廈門大學教育研究院教授,多年從事高考招生問題研究,在她看來,這些年許多名牌高校一直熱衷於此道,“尤其是對高考狀元實行‘預錄取’的較多。”

  事實恰如鄭若玲所説,在白熱化的生源大戰中,有資格“預錄取”的高校基本都在國內排名前十。以安徽為例,據了解,在6月24日公佈高招分數線前,一些名校的招生組早已抵達,在隨後的一週裏,他們爭分奪秒活躍在安徽各名牌高中,目的只有一個:向高分考生宣講招生政策。

  於是,尖子生被爭相“拉攏”,而為了確保這些優質生源不流失,不“反水”,高校紛紛掏出“預錄取”通知書,與考生簽定一紙協議。“這在頂尖大學中已經成為常見的手段,幾乎是一種‘潛規則’”,深諳此道的招生老師們語氣輕鬆地説。

  “預錄取”誰是受益者?

  原本是一份保障,怎麼就變成“忽悠”了呢?

  事實上,高校的招生老師也不願意看到這樣的結局。“名校‘預錄取’,是應考生要求,以學校信譽為擔保的‘單向承諾’”,因此,本著誠信的原則,大多數學校都會盡力兌現最初的承諾。

  然而,最終能否圓滿,有經驗的招生老師説,這取決於招生老師的水平。“估分要準,一旦估得相差太多,儘管可向教育部申請追加招生計劃,但計劃總有底,所以就會有考生‘掉檔’了。”這位老師同時透露,被爽約的不僅僅是學生一方,高校也要承擔被考生“爽約”的風險,因此實際上每個學校到最後簽協議時都會放大一定量,這也在客觀上增加了考生的風險。

  而在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看來,“預錄取”是沒有法律效力的高校搶生源行為,“如果考生的分數達到該校在當地的錄取線,沒有這一紙協議,學校也必須按規定錄取;而如果考生的分數低於該校在當地的錄取分數線,按照投檔、錄取規則,即使有‘預錄取協議書’,也無法被這所學校錄取。”

  鄭若玲也認為,“預錄取”只是一種錄取意向,不同於正式錄取的保障性。招生老師的承諾與考生的利益之間並沒有約束的東西,最終仍取決於高考分數線。由於學校與考生雙方信息的不對等,以至於考生以為被“預錄取”了就等於進了保險箱,從而降低甚至麻痹了其風險意識。為此,她説,高校有責任事先將可能的風險告知考生,如此,考生才能承擔一切可能的後果。

  當然,違約反悔並不僅僅存在於高校一方,不少招生老師都抱怨,簽了“預錄取”協議的考生也有轉投別家的,“這對我們招生工作的影響很大”。但無論怎樣,處於信息極度不對稱的一方,總是更被動。所以,更多的人呼籲,“把選擇權還給考生和家長,不要昧著良心做動員。”

  規範與自律 招生秩序必須維護

  7月16日,教育部在其官網上發出《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提高公信力和滿意度》的通知,要求各地採取十項措施,“擴大信息公開範圍,規範信息公開內容”,“切實維護好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沒有説允許,也沒有説不允許”,招生亂象屢屢曝光,但招生政策的執行者們卻在教育行政部門未公開表態的模糊中找到了一種“被默許”。鄭若玲説,教育行政部門對“預錄取”行為至今沒有制止,可能是因為“預錄取”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權。但她隨之指出,“確實應該給予規範,高校也應該自律,同時要充分尊重考生的知情權。更重要的是,高校如果想通過擴大招生自主權,可在對‘預錄取’對象進行各方面的考察並滿意的基礎上,對其高考分數線給予一定的優惠空間,兌現自己的承諾,承擔自己的社會誠信義務。”

  缺乏規則和誠信的高招錄取混亂秩序的確到了必須治理的時候。而在現行錄取制度下,怎樣保障學生的利益?熊丙奇認為,招生、錄取必須規範化、透明化運作,“教育考試部門應該把基本的政策常識、志願填報技巧告訴考生,避免他們被不負責任的高校忽悠,被不規範的招生操作侵犯權益。高校在招生宣傳中,可以根據學生的分數作出報考本校的建議,同時告訴學生報考的風險,以及也有報考其他學校的權利,給他們正確的志願填報指導”。熊丙奇同時建議,針對當下的“預錄取”,教育部門應給出明確説法,叫停這一“潛規則”。

  對此,鄭若玲表達了相同的觀點,她認為,在中國的國情下,正常的招生秩序必須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共同來維護,其中,高校的自律意識與擔當意識亟須加強。違規或不自律行為會使高校的社會聲望嚴重受損,從而降低其對考生的吸引力。

  “歸根結底,還是要深入推進高考的改革,”熊丙奇再次建議,實現考生和大學的雙向選擇,考生可以自主申請多所大學,大學可以獨立進行錄取,一名學生可以同時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再作出選擇。他説,實行這樣的改革,在當前只需把自主招生調整到高考之後,把高考的功能從選拔轉為評價,在高考成績公佈之後,每所大學自主提出申請本校的分數要求,達到分數要求的學生自主申請即可實現。“這樣的改革,與國家《教育規劃綱要》所提到的高考改革思路完全吻合,我們期待的是,能讓這一改革順利推進、落地,真正造福考生和教育。”熊丙奇説。(記者 豐捷)

責任編輯:邢斯馨

熱詞:

  • 預錄取
  • 錄取分數線
  • 錄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