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味千拉麵否認存在虛假宣傳 專家揭其“三宗罪”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9日 08: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中廣網北京7月29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28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在談到“達芬奇”事件時説,作為商家,必須做到貨真價實、産品標識準確真實;作為消費者,則要理智消費,不要盲目崇尚“洋品牌”。

  然而在“達芬奇”之後,另一家洋品牌“味千拉麵”近期也飽受質疑。因為“骨湯門”事件,“味千拉麵”被貼上“虛假宣傳”、“商業暴利”等“標簽”。從“達芬奇”到“味千拉麵”,“貨真價實”這簡簡單單的四個漢字,似乎成了洋品牌不能承受之重。

  27號,味千公司投資者關係部負責人浩雄承認,味千涉嫌誇大宣傳,但否認存在虛假宣傳、商業暴利,並表示只是在換算“鈣含量”的時候出了差錯。

  那麼,將濃縮液衝兌而成的麵湯説成現場熬製,用檢測樣品的“骨泥濃縮湯料”檢查結果替換消費者實際喝到的的麵湯。這離貨真價實的要求又有多遠?面對洋品牌的來勢洶洶,消費者的權益又該如何保護?

  味千拉麵需擔三重責任

  財經分析師馬光遠認為,法律規定非常清楚,味千拉麵既有虛假的成份也有誇大的成份。誇大在於它的比例不對,虛假在於它把本來是勾兌的東西説成是真正的豬骨湯做的東西。味千拉麵在它的成本上搞虛假宣傳,對消費者本身是一種欺詐。

  馬光遠指出,根據消法規定,味千拉麵可能要承擔三重責任:一是對消費者的賠償責任。消法49條規定雙倍的賠償問題。二是如果數額很大因為味千拉麵連鎖店非常多,量已經達到銷售假冒偽劣産品的刑事責任。馬光遠説,要真的認真的話,刑事肯定是成立的,這是毫無疑問的。三是行政責任,味千拉麵銷售假冒偽劣産品,工商部門應該對它進行罰款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等。

  解決之道:加強監管 提高違法成本

  從“達芬奇”到現在的“味千拉麵”,對於逐步走入我們的生活的“洋品牌”,消費者的權益又該怎麼保護呢?馬光遠認為,很多洋品牌出現這樣的情況,第一是整個執法環境過於寬鬆。達芬奇13年沒有抽檢一次,而味千拉麵更是只需要一次就可以檢測出問題。第二是違法成本太低,比如我們去吃了一碗麵,不可能留證據。所以我們維權成本很高,維權的路很曲折,這無形中給很多不良商家提供了很好的便利。一方面他們違法成本很低,另一方面消費者要維權很難。

  馬光遠指出,未來要改變環境的話,相關部門監管到位是一個前提,同時應該提高違法成本,比如按照銷售額的幾倍給予鉅額罰款。一個企業只有意識到違法是得不償失的話,才可能有所收斂。因此要短期改變現狀,最關鍵的是要提高違法成本,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責任編輯:王玉西

熱詞:

  • 味千拉麵
  • 虛假宣傳
  • 達芬奇
  • 洋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