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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翻貨車遭遇1.26萬吊車費 司機怒稱亂收費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5日 17: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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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淩晨,一輛大貨車在廣三高速上側翻,交通施救公司將車輛吊起後,拖至停車場,車主次日前往取車時,被要求交納1.26萬元吊車費以及3000元拖車費。這樣的收費,合理嗎?

  事故回放

  前日,鍾先生、李先生等3名司機駕駛的廣西牌照大貨車在廣三高速公路不慎側翻。事故發生後不久,交警前來現場處理,隨後施救的拖車和吊車也趕到。司機李先生稱“當時沒問錢的事”,但當他們前晚取車時,被告知要交納吊車費1.26萬元以及拖車費3000元。經過協商,對方願意將拖車費降至1500元,但吊車費仍要1萬多元。採訪中,司機鍾先生拿出一張“協議書”的複印件,寫明了吊機費126000元,下面還有他的親筆簽名,“事故發生後我也很混亂,這個名字的確是我簽的,但不記得當時單據上有沒有12600元這個數字”。

  記者直擊:吊車收費標準暗藏玄機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三水南豐大道的東華交通拯救服務有限公司,那輛吊起後被拖來此處的大貨車就停在公司的停車場,車頭車身都已完全變形。在該公司大門口,張貼著一份收費標準表,這份名為“廣東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故障車輛拖吊收費標準表”上,吊車費一欄,最高一檔也只有1400元,並註明“如果作業難度大,可上浮不超過50%”。但在表格下面的備註中卻暗藏玄機,備註的第2條這樣規定:“本表所列吊車費標準是起吊在公路路面內(車體未超出路肩)的事故、故障車輛的收費標準。起吊公路路面外(車體超出路肩)事故、故障車輛的吊車費由事主雙方協商確定。”

  隨後,記者電話聯絡上了“廣州市天河區東圃中聯起重服務部”的負責人,據稱,當時負責施救的是東華公司,但是東華公司沒有大型的吊機,所以請了“東圃公司”來幫忙,“東圃公司”派出了2輛大的吊機到現場,才完成起吊。

  “我們不是亂收費。”這位負責人解釋,那輛大貨車太大,並且施救時,車輛已經超出路面一部分,因此不能按照普通標準來收費,“我們當時跟他説清楚了是這麼多錢,他也是簽了名的,現在説貴,我們也可以商量,但最多只能便宜1000元”。

  三水區物價局回應:車輛超出路肩價格自行協商

  三水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物價檢查所所長余志毅表示,區物價部門此前轉發過一份省物價部門的規定,吊車和拖車費用確實有依據,主要是按照公里和車型來決定。但是,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只是限于路面,“若車子超出路肩,吊車費用就是由公司和事主雙方協商,協商的價格,不在物價部門的規定範疇內,而且司機也簽了事故處理協議書。”

  余所長坦承,關於協商的價格規定,此前物價部門也曾給市物價局提過意見,但由於管理權限在省裏,所以一直沒下文,“按規定,事主有權利選擇吊車公司,但實際操作要考慮車禍後交通堵塞情況,不可能選擇”。 (記者/鄭道森)

責任編輯:王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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