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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一家網店被徵稅引爭論 國外多規定需繳稅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2日 01: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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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店徵稅來了?

  《中國經濟週刊》實習記者 李妍|北京報道

  “親,你要‘被徵稅’了嗎?”網店掌櫃們相互戲謔道。

  最近,這句“問候語”在“網店界”頗為流行,其背後的淵源是,武漢市國稅局開出“國內首張個人網店稅單”,對女裝網店“我的百分之一”徵稅430余萬元。

  不少人感慨,這一天終於來了!

  “我的百分之一”對於很多“網購迷”來説如雷貫耳,因為它是淘寶網的明星店舖,女裝銷售冠軍,信用級別達到3個金皇冠,這意味著該店累計至少有200萬筆以上令顧客滿意的交易。

  按照武漢市國稅局第二稽查局最初的説法,2009年,武漢爪那服飾有限公司在硚口區國稅局辦理稅務登記,生産經營服裝業務,目前,該公司主要通過實體店和網店銷售女裝,“我的百分之一”屬於該公司的網店。

  武漢市國稅局工作人員認為,“網店也應繳稅。”按照該店2010年銷售收入達1.05億元計算,共應繳納增值稅316.3萬元,企業所得稅105.95萬元及滯納金等,共計430.79萬元。

  同時,據當地媒體報道,“武漢市稅務部門已經約談武漢市另外4家淘寶金皇冠網店,要求補稅;對達到皇冠級別的網店下達辦理稅務登記和申報的通知,納入徵管範圍;對皇冠級別以下網店暫不徵稅,但要進行監管。”

  在淘寶,皇冠級別意味著該網店至少進行了1萬次令顧客滿意的交易。

  消息一齣,輿論譁然。該不該對網店徵稅?根據什麼原則徵稅?“皇冠”等信用級別高的網店被當作“出頭鳥”?

  當議論沸沸颺颺時,武漢市國稅局出面辟謠,稱武漢市國稅局並未作出“在漢的淘寶皇冠級以上網店都將被納入該市稅收徵管範圍”,及“對皇冠級別以下網店暫不徵稅,但要進行監管”的表述。但是,按照國家稅收政策,“只要達到繳稅起徵點的貨物交易,都要徵稅。”“事實上,被徵稅網店在線下係實體經營企業,國稅局徵收的是該實體經營企業去年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並非是對純個人網店徵稅。”

  另外,武漢市國稅局再三強調,被列入納稅範圍的“我的百分之一”女裝店為實體店。

  隨著武漢市國稅局態度的轉變,一直“認罰”並保持沉默的“我的百分之一”網店店主周欽年突然發言,稱“‘我的百分之一’成立實體公司主要是為了註冊商標和為員工辦理社保,其服裝全部在網上銷售,並沒有實體門店”。

  據了解,淘寶網店分三種:一是沒有進行工商登記的個人賣家,二是已註冊公司的個人網店,三是實體店的網上商鋪。後兩者與線下的實體公司別無二致,均應依法納稅。但對於第一種即“純個人網店”,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徵稅的具體辦法。

  網店徵稅問題已討論多年,可“動真格”實屬首例,武漢此舉是否會成為全國網店徵稅的範例?

  艾瑞資訊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網絡購物市場交易規模達4980億元,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2%。而阿裏巴巴集團高層表示,集團旗下的淘寶網2010年交易額達4000億元。

  另據淘寶數據顯示,2010年,淘寶網註冊用戶達3.7億,在線商品數達8億,全國有近182.3萬人通過在淘寶網上開店實現了就業。

  因此,網店徵稅的意義被逐漸拔高,電子商務是否會因此而夭折?大批網店經營者是否會因此而失業?

  網店徵稅,開始了新一輪的大討論……

  嘉賓

  靳東升

  國稅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

  黃敏學

  武漢大學電子商務專家

  王寧遠

  中投顧問IT行業研究員

  林江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

  李文卓

  首都經貿大學中國電子商務研究學會主任

  劉江濤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

  綠茶

  淘寶三皇冠級別網店店主

  陳東海

  學者

  該不該對網店徵稅?

  該徵

  靳東升:網店原本就沒有門面、水電等費用,再不繳稅,對於線下的實體商家來説是一種不公平。應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法》,對網店徵稅。目前,國內“主流消費網購化”呈現出巨大力量,網貨已經成為社會消費熱點,網購已經成為主流購物模式。然而網店商戶既沒有在工商局註冊,也很少將這部分收入上報稅務部門,成為徵稅的“真空地帶”。

  黃敏學:從長遠看,徵稅是網店規範發展的必由之路。將不繳稅費帶來的低價作為網店的核心競爭力,並不利於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只有通過提升産品和服務質量,才會形成消費者和經營者雙贏的局面。

  王寧遠:政府向網店徵稅是必然趨勢。免稅是政府在電子商務個人交易興起初期,為了扶持該産業所實施的優惠政策,但隨著電子商務個人交易逐漸步入正軌,徵稅將成為政府不得不考慮的問題。否則,網店的線上、線下業務將催生大量的灰色利潤帶,給政府稅收帶來巨大損失。

  暫不該徵

  劉江濤:我國的電子商務已經進入了成熟期,完全具備了徵稅的條件。就國際慣例而言,美國、英國、日本、澳洲等都陸續頒布了針對電子商務徵稅的相關法案,電子商務逐漸崛起,成為交易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納稅是必然。但就目前電子商務發展水平來看,尚不具備徵稅條件。即使徵稅,也要做足網店稅源調查、稅務登記、納稅申報以及細化徵管的功課,出臺稅收政策既要在徵收環節體現公平,又要“放水養魚”,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激勵與扶持網店的發展。

  從國際慣例來看,早在1997年7月1日,美國時任總統克林頓就發佈了“全球電子商務綱要”——互聯網應宣告為免稅區,凡經由網絡的商品交易,均應一律免稅;在網上達成的有形商品的交易應按常規辦理,不應另行課稅。這份綱要對全球電子商務的發展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李文卓:在沒有出臺網上徵稅的具體辦法之前,不宜輕率地對網店開出稅單。要向網店徵稅,必須要掌握網店的財務資料,明確徵收的範圍、標準、稅率,按照納稅的標準由網店申報。而不是按照稅務部門掌握的數據進行推算,因為多收、少收都不是依法納稅的應有內涵。

  企業所得稅補繳是針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一般企業而言,不適宜網店。尤其不能在還沒有明確徵收依據之前,補收上一年度的稅款,這很有可能讓網店處於嚴重虧本的狀態,極不利於網店的生存和互聯網經濟的正常發展。

  綠茶:我認為現在根本不具備徵稅的條件。例如:如何區別網店與實體店相結合的情況?我們的店是深圳、廣州、廈門三地合成的,有實體批發銷售,也有網購,我們自己都分不清。如果貿然徵稅,肯定是大批網店都選擇偷稅漏稅,甚至我們都在考慮,是否有必要在香港建立總店,香港是不徵稅的。

  該如何對網店徵稅?

  林江:徵稅應當有標準,電子商務的標準主要是交易額,但交易額並不容易測量。目前國內主要運用支付寶進行第三方支付,但大量的買家會跳過支付寶直接用信用卡網上支付,到底交易了多少金額,無從知曉。如何分辨網店與實體店相結合的情況更是難點,因為很多網店擁有實體店,財務並沒有分開計算,再加上工廠作業,其中的界限很難分清。

  陳東海:中國目前對於C2C (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等電子商務形態的網絡交易尚沒有納稅的規則,因此對於比照普通商業形態的稅賦標準對其徵稅,還存在一些疑義。對C2C等電子商務,還需要實行輕稅薄賦或者是長期無稅的政策。對於發展困難的網店,反而還應該適當地給予政策上的扶持。

  李文卓:淘寶網上的級別和信譽度只是按照交易量來評定的,與交易額、利潤無關。網店徵稅應該按照交易額來測算,但目前網上交易額的測量有一定的難度。首先,難以確定稅費依據。網絡商店交易,很多時候不開具發票或收據,交易信息很難被管理機構掌握,因此根本無法確定其營業額及利潤,給按正常渠道徵稅及制定徵稅標準帶來了困難。另外,如果按照現有的稅法法規來針對電子商務交易行為進行徵稅,操作難度很大。比如管轄權認定、納稅主體界定、商品來源地確定、個人交易行為界定等等。

  綠茶:如果參考其他國家的情況,我認為英國歸類的方式很難把所有産品都劃分清楚,比如:化粧品一部分屬於藥粧,怎麼辨別?日本的繳稅方式也不可行,如何算年收益?有人瞞報怎麼辦?我認為澳大利亞的模式比較可行,在登錄和放新産品的時候繳稅,便於統計。但問題是,新産品的數量如何確定?為了偷稅漏稅,很多店家肯定會選擇少報數量,如何監控?

  徵稅會遏制電子商務的發展嗎?

  黃敏學:電子商務企業中有很多從業個體都是依靠薄利多銷來達到盈利目的,假如按照增值稅4%計算的話,部分電子商務企業將面臨虧損。由於電子商務交易、生産和物流等環節都可以分離,如果武漢對個人網店大規模徵稅,可能導致網商“外逃”。優秀的個人網店是難得的資源,各地都在積極爭取,如果它們遷到外地,將是武漢的損失。在國家稅務總局對個人網店徵稅政策尚未出臺之前,地方稅務部門操之過急,不利於區域電子商務發展、個人創業。

  王寧遠:徵稅將使部分行業的網上價格優勢喪失,但由於網上消費已經成為當前消費者的主流消費方式之一,並不會對該行業産生毀滅性打擊。政府對網店徵稅的確會讓網購發展陷入短期停頓。但隨著網購市場的不斷擴大,對網購及其附屬産業的負面影響也將隨之解除。

  綠茶:其實電子商務行業並沒有外界想象的那麼脆弱,很多“掌櫃”稱網店靠低價取勝,利潤薄,如果繳稅就會死掉。實際上,很多網店走的是原創和便捷的路線,比如,賣自己設計的服裝、外貿産品等。只有部分商家靠低價取勝,比如,自家有工廠,搞網絡批發的商家。繳稅對前者沒有影響,對後者也並不致命,只是壓縮了利潤空間而已。

  陳東海:如果對C2C徵稅或者是徵較高的稅,還會造成一些額外的問題。據測算,武漢3萬多家網店的直接就業人數超過10萬人,其帶動的相關産業如快遞、攝影、設計、培訓、軟體、生産製造等,創造的間接就業機會超過40萬個。2010年淘寶網註冊用戶達到3.7億,全國可能有數千萬的人因為淘寶等電子商務平臺而就業。如果因為徵稅問題引起電子商務的萎縮或者遷移,那麼可能造成大量的人口失業,向網店徵稅將演變為“殺雞取卵”之舉。

  李文卓:徵稅有利於優勝劣汰。淘汰的是不規範的“地攤式”的小商戶,大量實力雄厚的網店還會生存下來,並且因為市場的“清剿”而受益,所以,“一鍋端”不是發展電子商務的好辦法,擇優發展才是未來的方向。同樣,被篩掉的還有不擅長經營網店,一直走低價路線,造成惡性競爭的商戶,這畢竟是小部分,不會對就業産生重要影響。

  國外網店如何繳稅

  英國

  英國在2002年8月實施了《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所有在線銷售商品都需繳納增值稅,稅率與實體經營一致,實行“無差別”徵收,根據所售商品種類和銷售地不同,實行不同稅率標準,大致分為三等:標準稅率(17.5%)、優惠稅率(5%)和零稅率(0%)。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個人開網店需要向網絡平臺繳納登錄費、交易服務費等。賣家在網店裏每放一個新産品,就要交一筆費用,收費標準依産品的價格而定。成交後,還要交成交價格2%~5%的交易服務費。

  日本

  日本的《特商取引法》規定,網絡經營的收入是需要繳稅的。據統計,日本年收益低於100萬日元的網店,大多沒報稅,而年收益高於100萬日元的,店主卻大都比較自覺地報稅。

責任編輯: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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