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深圳“禁電”改“限電”首日“蒙查查”(圖)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2日 15: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7月1日下午,在深圳福田CBD中心區,仍能看到電動車在路上快速騎行 記者 王磊 攝

  5月26日,深圳交通委聯合交警局發佈了“禁電”通告:從7月1日起,禁止電動自行車及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上路行駛。通告發佈以來,“禁電”舉措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爭議。6月23日,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對禁令做出了修改,變“禁”為“限”。7月1日,是深圳限制電動車上路啟動處罰機制的第一天,然而,羊城晚報記者昨日在深圳市區採訪發現,大量電動車依然上路,交警部門也沒有開展清查行動。深圳市電動車“禁”改“限”後,限行的路段、時段是否與此前公告禁行的有所不同,未作明確告示,市民和交警都有些無所適從。

  不知怎應對,大玩“躲貓貓”

  昨日,記者在深圳巡城看到,無論是人頭攢動的華強北,還是車流不息的北環大道,抑或是熱鬧非凡的城中村,到處可見電動車活躍的身影。

  翟先生在深圳開了一家家電維修公司,專門承接國內某家電品牌企業的空調安裝、維修工作。為了應對交警7月1日“限電”令動“真格”,他在6月下旬突擊購入一輛二手麵包車和五輛自行車,但顯然難以滿足手下近40位師傅的出行。“工作效率受影響最大,原來一位師傅一天平均可以幹八單活,現在平均不到五單。”翟先生説,工作效率下降,導致投訴率上升,他已受到品牌家電企業的警告。

  “最近很關注電動車上路的事兒。”翟先生表示,深圳電動車由“禁”改“限”,因沒有明確公佈限行的路段、時段是否與此前“禁令”中公佈的一致,更讓他無所適從。“怎麼應對?現在只能白天讓師傅坐麵包車、公交車,騎自行車去安裝維修,晚上為了提高工作效率讓他們騎電動車工作。這樣也不容易被抓。”

  福田區河背村開水店的陳老闆靠兩輛經過改裝的電動車送水,他也沒鬧清哪些路段會被抓,只能心存僥倖:“我們的送水範圍就在梅林一帶,不上主幹道,應該不會被查。”陳老闆表示:“如果交警真的在小路上設點查,我們就跑,周邊城中村、小區都很熟悉,躲著走唄。”

  交警怎處罰,“一切不好説”

  對於市民對限行時段、路段的疑惑,有交警稱,儘管人大將“禁電”變為“限電”,在沒有明確政策前,“限電”的區域沒有發生改變。但記者昨日從深圳市交警局獲悉,當日沒有開展清查電動車行動。

  “沒有統一行動,我都出乎意料。”交警局相關人士説,7月1日是“禁令”明確的日子,但還沒有接到開展行動的通知。對交警來説,“禁電”行動早已開展,5月26日,交警局聯合交通委發佈的通告上就明確表示,決定從2011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每日0時至24時,深圳一些區域禁止電動自行車及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上路行駛。這些區域包括福田區、羅湖區、鹽田區、南山區、寶安區內所有道路,龍崗區的平湖、布吉、坂田、南灣、橫崗、龍崗、龍城街道辦轄區內道路。7月1日是執行處罰的劃分線,之前查獲的電動車僅進行敬告式執法,以後的處以200元罰款,拒繳罰款則交警部門可暫扣車輛。“從處罰角度來説,又是一次新的執法,我都想不到沒有開展行動。”

  談及“禁令”發生了變化,該人士稱對交警執法沒有産生影響,僅是在處罰方面需再斟酌。“禁電”和“限電”的區域並沒有發生改變,交警按照規定執法。實施“限電”,交警或許會繼續採取敬告執法,不會進行實質性處罰,“停留在口頭執法,在沒有對症用藥時,難以達到限制效果。但現在沒有明確的規定,一切還不好説”。

  有人已“受惠”,卻也不滿意

  記者了解到,深圳電動車“禁”改“限”後,當地一些行業直接“受惠”。深圳市人大通過的草案修改稿在原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劃定特定路段、時段,限制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電瓶車上路行駛的基礎上,增加了“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並核發專用標誌的警用車輛及從事郵政、快遞、市政公共設施搶修業務的車輛除外”的相關內容,但受惠行業對如何申請“專用標誌”卻是“蒙查查”。

  深圳一間快遞公司負責人吳經理説,現在深圳將“禁電”改為“限電”,雖是一大進步,但規定仍意味著電動車受到歧視,會給電動車的使用者造成很大不便,電動車的效率優勢無從發揮。更重要的是,這一授權沒有具體的標準,交警部門自由裁量權過大,“限電”“禁電”可能只在一念間。

  深圳市律師協會行政法律業務委員會主任曾洛川説,管理電動車是政府的一項舉措,但方式應該精細化、動態化、人性化,而不是一禁了之一限了之。

  羊城晚報記者 全良波 朱文慶(發自深圳)

責任編輯:劉禛

熱詞:

  • 深圳
  • 禁電改限電
  • 首日
  • 躲貓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