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男大學生網上交同性戀人95次匯款對方9000多元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9日 04: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一名男大學生通過網絡聊天喜歡上了一個無業男子,在面都沒見的情況下,先後匯款95次給對方。昨天,重慶晚報記者從南岸區檢察院獲悉,這名大學生結交的男友因犯詐騙罪和盜竊罪,日前被判刑1年4個月。

  網絡聊天,兩男子成為朋友

  陳某23歲,無業。據他交代,2010年6月,他在網絡聊天室認識了一個男網友小洋(化名)。

  陳某交代,他想在小洋身上找點錢花,編了各種理由:因心臟病住院、要買情侶裝、要租房,要送手機才見面等。有時想不出合適的理由,陳某就在網上出題讓小洋回答,答錯了就罰錢,具體數額由他來定。而那些題目,都是他臨時亂七八糟想的。

  小洋稱,陳某總是找理由隔三差五找他要錢,每次要得不多。起初他願意,但後來要錢的次數多了就有些厭煩,就不願意再給。但是陳某威脅他説,如果不給就要去死,還要把他們交朋友的事告訴小洋父母,還會到他的學校去鬧事。小洋怕了,只有繼續給錢,發展到幾百幾百給陳某。

  小洋稱,他每次匯款後都保留了銀行憑證。從去年6月在網上認識陳某到10月,他總共匯款95次,共9000余元。這些錢都是他的生活費、學校獎學金以及勤工儉學積攢下來的。此外,小洋還把自己用了不久的一部手機給了陳某。經鑒定,這部手機價值1500余元。

  他在大學寢室,偷朋友電腦

  承辦檢察官稱,陳某除了騙,還偷了另外一名男友的筆記本電腦。

  大學生小剛(化名)稱,2010年4月,他在聊天室認識了陳某。此後,他們開始以耍朋友為名進行交往。2010年4月12日,陳某到小剛所在學校玩,小剛安排他在寢室住了一個星期。同年4月20日下午,小剛和同學上課了,陳獨自在寢室。當晚回到寢室,小剛發現筆記本電腦不翼而飛。他給陳某打電話,陳承認是他拿走的,還是拿去修理。之後,小剛每天打電話要陳某還電腦,並且找到陳某當面要,但陳就是不還。事後,電腦被陳某拿去賣了1600元。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以交朋友為名取得他人信任,繼而以就醫、租房等虛構事實等方式,騙取他人1萬餘元的財物,構成詐騙罪。同時,陳某因盜竊他人筆記本電腦構成盜竊罪,為此作出上述判決。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 羅彬 實習生 于希

責任編輯:魏錚

熱詞:

  • 陳某
  • 男大學生
  • 男網友
  • 同性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