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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子劫殺車主 刺四十幾刀後拋屍水庫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0日 13: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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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指認拋屍現場

  上高籍男子晏某和黃某因手頭拮據生發歹念:“搶劫開小轎車的有錢人。”6月3日晚,晏某和黃某攜帶準備好的作案工具,對正在上高縣某商城附近停車的一名簡姓男子實施搶劫,搶得現金1萬餘元及手機、戒指等財物後,怕露餡的兩人竟殘忍地朝該男子頸部、四肢、上身等部位猛刺數十刀,再用繩子將其手腳捆綁拋至該縣北門水庫中。

  接到報案後,宜豐警方調閱大量監控錄像,輾轉上高、萬載等地縝密調查,6天后,犯罪嫌疑人晏某和黃某分別在上高和萬載落網。

  案發

  兩男子手頭拮據搶劫得手後殺人滅口

  晏某現年21歲,上高縣錦江鎮人,沒有正當職業的他一直在社會上混跡,2008年,他曾因搶奪判處勞動教養1年半。今年上半年,晏某認識比其大一歲的老鄉黃某,二人很快成了無話不説的密友。今年5月初,手頭拮據的晏某和黃某認為,“開小轎車的肯定是有錢人”。隨後,他們將小轎車司機作為下手目標。

  6月3日20時許,晏某和黃某攜帶準備好的匕首、繩索等作案工具,伺機尋找目標,當他們來到上高縣敖山大道某商城附近時,看到一名男子獨自一人正將小轎車停入車庫內。隨即,晏某和黃某快步來到小轎車旁,手持匕首抵住該男子吼道,“搶劫,老實點,要不然殺死你。”而後,二人將該男子簡某刺傷後控制住,將他威逼至副駕駛位置。為防止其逃跑,黃某也一併坐在副駕駛位置,晏某負責開車準備前往萬載縣。數十分鐘後,當他們駕車快到墨山收費站時,怕被人發現的晏某和黃某決定原路返回,來到宜豐縣耶溪河河邊。

  6月4日淩晨1時許,晏某和黃某從該男子身上和車內搜出1萬餘元現金及手機、戒指等財物,之後兩人又決定殺人滅口,朝該男子頸部、四肢、上身等部位猛刺數十刀後,用繩子將他的手腳捆綁拋至該縣北門水庫,隨後駕車迅速離開現場,消失在夜色之中。

  偵查

  警方廣發協查通報視頻監控發現行蹤

  “是110嗎?”6月5日11時50分許,宜豐縣橋西鄉潛頭電站一工作人員向宜豐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報警稱,在橋西潛頭電站河道中的進水口處鐵柵欄附近漂浮著一具男屍。

  接報後,該局刑警大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並組織人員將屍體打撈上岸。經法醫鑒定,該男屍年約45歲,體格結實較粗壯,身上有數十處刀傷,死因係大動脈破裂出血而亡,死亡時間在48小時之內。辦案民警綜合已掌握的信息認為,該男子衣著均為高檔服飾,但身上沒有任何財物,極有可能是被劫殺,屍體發現場所也不是案發第一現場。

  當日,該局立即組織精幹力量成立了“65”專案組對該案展開調查。

  一路專案民警在現場周圍進行走訪,尋找屍源,另一路專案民警向該縣所有的派出所,以及上高、萬載等地警方發放600余份協查通報。6月5日23時許,上高警方向專案組反饋信息顯示,6月3日晚,上高縣某公司經理簡某及其駕駛的一輛別克君越轎車同時失蹤,他的體貌特徵等信息與協查通報基本吻合。簡某的家屬立即趕到宜豐,經辨認,死者係已失蹤2天的簡某。

  專案組民警隨即圍繞死者的社會關係等展開調查,沒有發現簡某生前與別人結怨。“線索中斷後,專案組立即召開了案情分析會,希望從僅有的線索中尋找到案情的突破口。”宜豐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伍斌接受新法制報《江西警方》記者採訪時説,“我們決定以簡某失蹤的車輛為線索,採取以車找人的方式查找犯罪嫌疑人”。

  民警調閱宜豐、上高等地大量監控錄像發現,6月3日21時23分許,簡某的轎車通過上高縣蘆州路段時,有3人乘坐在前排位置,其中2人乘坐在副駕駛位置。大約3小時後,該車再次途經該路段,只有2人乘坐在前排。“經分析,簡某極有可能在該時間段被犯罪分子劫殺。”伍斌説。監控錄像最終顯示簡某失蹤的轎車,駛入宜春境內後不見蹤影。

  抓捕

  警方輾轉多地偵查兩名嫌犯先後落網

  “隱身”2天后,專案組民警發現該車6月9日進入上高縣城區,隨即,民警在該縣城區展開搜查,對車輛可能停放的地方逐一尋找。6月10日上午,在上高警方的協助下,專案組民警在上高縣城一偏僻的居民小區內,找到了失蹤多日的轎車。隨後,專案組民警在附近進行蹲坑守候,8小時後,一名20歲左右的男子走到該轎車旁,拿出手機對轎車進行拍照,男子的舉動引起專案組民警的懷疑。

  “不許動,我們是警察。”當日17時49分,專案組民警將該男子抓獲,並從其身上搜出該轎車的車鑰匙。經突審,晏某交代他還有一名同夥黃某,但不知道他的去向。為防止黃某脫逃,專案組民警經過大量調查走訪,6月12日淩晨2時許,在相關部門的協助下,在萬載縣城一旅店內將黃某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晏某和黃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晏某交代,因手頭拮據,他和黃某便商量搶劫。6月3日20時許,他們攜帶事先準備好的匕首、繩索等作案工具,來到上高縣敖山大道某商城附近,看到簡某正在將轎車停入車庫內,便持匕首上前將其刺傷,後將簡某控制並挾持至宜豐,在搶得現金1萬餘元及手機、戒指等財物後,6月4日淩晨1時許,怕露餡的兩人朝簡某頸部、四肢、上身等部位刺擊幾十刀,看到簡某沒有動彈後,用繩子將其手和腳捆綁,拋至宜豐縣北門水庫。隨後,晏某和黃某駕駛受害人的轎車逃離現場。目前,犯罪嫌疑人晏某和黃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責任編輯:侯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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