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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民警執行公務被指濫用職權 傳書喊冤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0日 03: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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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庭(其家人提供)



  人民網海南視窗6月20日電(記者 雷諾)今年29歲的雷庭是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公安局防暴隊的一名民警,因為工作表現良好而連續多年立功受獎,但2010年8月6日晚的一次正常處警卻成為他從警生涯的一個轉捩點,因為事後被處置對象指控雷庭濫用職權,他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隨後被逮捕,至今已在看守所羈押了近3個月。

  在看守所中,雷庭寫下了洋洋千言的自述材料,認為自己根本沒有所謂的“濫用職權”,這一罪名完全是某些人強加於他。日前,記者通過有關途徑獲得了雷庭所寫的這份材料,並對這一事件的來龍去脈進行了深入調查。

  執行公務引發糾紛

  2010年8月6日晚23時許,洋浦公安局接到報警,稱有兩夥男青年帶著刀具準備到加勒比娛樂場打架。該局下轄的新英灣派出所和防暴隊接警後,趕到加勒比娛樂城進行盤查。此時,吳X勇等人從該娛樂城出來,恰遇防暴隊帶隊民警雷庭帶領隊員對陳X東進行盤查。吳X勇、陳X華等人見狀不滿,指責民警為何盤查其朋友並阻礙民警對其進行盤查,甚至起鬨“警察亂抓人”等,防暴隊員對該行為進行制止。在請示了相關領導後,雷庭和防暴隊員協助新英灣派出所將吳X勇、陳X華等四人帶至派出所進行盤查。因為沒有造成嚴重影響,派出所對四人進行批評教育後放回。

  吳X勇、陳X華等四人因不滿派出所和防暴隊的盤查,加之陳X華聲稱其鞋子、手錶在盤查過程中不見了,於是陳X華等人多次打電話質問雷庭為何亂抓人,雷庭對此進行了解釋,但陳X華等人仍反復打電話質問。

  當天淩晨,陳X華、吳X勇、陳X東等人駕駛3輛小轎車以及2輛摩托車圍堵洋浦公安局防暴隊大門,並在大門口吵吵嚷嚷,指名道姓地叫雷庭出來。當晚防暴隊另一帶班民警李宏解釋説雷庭未在防暴隊院內,有什麼問題可以明天向公安局領導反映。但陳X華等人不聽勸阻,堅持要找雷庭。並圍在防暴隊門口吵鬧。其中,吳X勇還稱其是湖南警校畢業的,要和雷霆單挑,還説防暴隊一個一個的來都不怕。

  之後,新英灣派出所所長陳煥鵬又趕到現場進行勸説,但陳X華等人根本不聽,陳X華、陳X東還坐在公安局電柵門前,另有人往防暴隊院內丟石頭、礦泉水瓶等雜物。

  帶隊民警被控濫用職權

  見此情形,陳煥鵬向洋浦公安局副局長尋子龍進行了彙報,尋子龍接到報告後趕到防暴隊,對陳X華等人進行勸説,但陳X華等人一意孤行,不聽警告。考慮到陳X華等十余人圍堵防暴隊大門已達兩個多小時,已經嚴重影響到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況且防暴隊內還住有公安民警及其家屬,隔壁也是一個居民區,陳X華等人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到了住戶的休息,尋子龍遂下令將不聽勸阻的陳X華、吳X勇、陳X東等人強行帶離現場。

  在帶離過程中,陳X華、吳X勇、陳X東等人不服帶離並進行暴力對抗,民警依法將其制服後帶離至新英灣派出所審查,經審查,以聚眾擾亂單位秩序為由對陳X華、吳X勇兩人各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其餘幾人經批評教育後放回。

  吳X勇等拘留期滿釋放後,即向海南省公安廳、洋浦檢察院等單位寫信控告洋浦公安局防暴隊及雷庭濫用職權致其受傷等問題。

  海南省公安廳遂要求洋浦公安局對此調查並作出處理。洋浦公安局紀檢組進行深入調查後於2011年3月7日作出《關於吳X勇等人控告我局防暴隊濫用職權的調查報告》,報告認為吳X勇、陳X華的控告並不成立,理由有三:一是該局新英灣派出所和防暴隊在加勒比娛樂城對陳X東、陳X華等人進行盤查,是根據《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盤查規範》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的,出警處置、盤查依法有據,是執行公務行為;二是陳X華、吳X勇、陳X東等人圍堵該局防暴隊大門達兩小時之久,經多次勸説拒不撤離,嚴重影響到了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據《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的相關規定,將其帶離審查是依法進行的,陳X華等人採取暴力對抗,民警依法將其制服,是正常行使職權的行為;三是對陳X華、吳X勇兩人各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得當。

  看守所內傳書喊冤

  然而,就在洋浦公安局紀檢組作出《關於吳X勇等人控告我局防暴隊濫用職權的調查報告》後的第二天,即3月8日,情勢突然逆轉,當天,洋浦檢察院要求雷庭及陳煥鵬到該院配合調查,隨後將二人帶離洋浦。

  3月13日,洋浦檢察院宣佈以涉嫌濫用職權為由,對雷庭刑事拘留,陳煥鵬則因非法拘禁被監視居住。3月25日,經海南省檢察院二分院批准,雷庭被逮捕。4月下旬,陳煥鵬經檢察機關批准被取保候審。5月25日,檢察機關宣佈,決定對雷庭延長羈押一個月。

  在看守所中的雷庭,接受檢察機關訊問之餘,也對自己的受審過程是否涉嫌濫用職權的問題進行了記錄和分析。雷庭在2011年3月16日寫下的一份材料中稱,在被帶至昌江檢察院後,檢察機關多次輪番詢問和訊問,“內容就是要求我承認打人、參與審訊等這些根本不存在的行為”。

  


雷庭在看守所內所寫的材料


  在2011年4月30日寫下的一份材料中,雷庭這樣寫道,“你們(檢察機關)調查了也快兩個月了,事實真相究竟是什麼,你們應該很清楚了,我究竟有沒有犯罪,是不是冤枉的,你們難道不知道嗎?”

  海南省公安廳:相信檢察機關會秉公執法

  雷庭的父親雷家喜告訴記者,在看到兒子在看守所裏寫下的這些材料時,他禁不住老淚縱橫。他説,雷庭從警以來,一直兢兢業業,因為在工作中表現突出,還連續多年被洋浦經濟開發區評為優秀共産黨員和先進個人,並屢次立功受獎,就在今年2月,他還因為從警以來的優異表現榮立三等功。

  雷家喜説,雷庭被捕後,他和家人陷入了極度痛苦之中,整日以淚洗面。雷庭妻子劉艾因為身患左側卵巢交界性子宮內膜腫瘤癌變,急需手術治療及陪護。他和律師多次提出申請,請求雷庭取保候審,但屢被拒絕。

  日前,記者聯絡了洋浦公安局,提出就雷庭涉嫌濫用職權一事進行採訪,該局主要負責人表示,相關事宜在該局紀檢組作出的《關於吳X勇等人控告我局防暴隊濫用職權的調查報告》中説的已經非常清楚,目前仍以此為準。由於檢察機關已經對此事立案偵查,他們不方便再接受媒體採訪。

  隨後,記者又聯絡了海南省公安廳,該廳相關負責人在接到記者採訪申請後表示,海南省公安廳對於此事有兩點意見:一是尊重洋浦公安機關對於此事的調查結論,二是相信檢察機關會秉公執法,會依法對此事作出公平、公正的處理。

  6月16日,記者聯絡了洋浦檢察院,該院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稱,雷庭一案是由上級檢察機關指定辦理的,後移交給東方市檢察院辦理,目前尚在辦理之中,如果要正式採訪,需要記者到該院提出申請。

  而已經被取保候審的陳煥鵬堅持認為,他和雷庭在2010年8月6日當晚的行為完全是一次正常的執法活動,是按照相關程序依法處警的。

 

責任編輯: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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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庭
  • 濫用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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