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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老師與女學生教室對打 校方稱是教育式懲戒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7日 12: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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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燕受傷的右眼

  事發文昌東郊中學女生家長:已不敢再回校上課

  校方:只是教育式的懲戒

  記者調查發現多名學生被打

  15日晚,文昌東郊中學初二女生小燕(化名)正在教室擦玻璃,由於擦得太慢與班主任起爭執,並升級為對打。隨後該校副校長邢老師和辦公室主任林老師將小燕“請”進辦公室拍打。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該校曾有多起打學生的事件,該校韓校長也承認此事,並稱目前學生叛逆心很重,想法和做法有時很偏激,打學生只是適當的教育式懲戒。

  記者林文泉攝影報道

  學生:被請進辦公室遭拍打

  16日上午,文昌市東郊鎮的林女士向記者反映,自己14歲的女兒在15日晚上被3名老師“請”進辦公室打了,現在都不敢去學校上課,目前學校還要求學生向老師道歉,才能回校上課。

  隨後,記者趕往東郊中學,在校門口見到了被打的女生小燕,只見她的右臉有些浮腫,右眼有明顯的血絲,右眼角紅腫。

  小燕回憶稱,自己是該校初二(2)班的學生,15晚自習期間,自己與另外一名同學負責擦窗,但自己擦得慢了一些,班主任王老師就上前指責,稱這樣的行為影響了其他學生晚自習。隨後兩人發生爭執,班主任就用腳踢了小燕,小燕也馬上還手。

  當時,小燕和班主任王老師在自習教室內對打,被班裏面的同學及時制止了。誰先動手打人?小燕有些激動地説,“當時全班同學都看到事情的經過,確實是老師先動手的。”

  該校的副校長邢老師和辦公室主林老師馬上將小燕“請”進了辦公室調查了解情況。

  據小燕介紹,自己被“請”進辦公室後,還和校領導發生過爭執,隨後副校長邢老師揪住自己的頭髮,辦公室主任林老師則在後面拍打自己的後背。

  小燕的母親林女士説,目前小燕已經不敢再回學校讀書了,以後該怎麼辦啊?

  當事老師:只是輕輕拍學生後背

  當天中午11時30分許,記者前往該校採訪,由於剛剛下課,辦公室裏一位老師也沒有。下午3時許,記者再次前往該校採訪,辦公室內只看到副校長潘家順,據其介紹,此事不是他處理的,是當天值班的副校長邢老師處理的,目前邢老師正在上課,班主任還未來學校。

  通過小燕得知班主任王老師的手機號碼,但記者打通後還未來得及説話,王老師就已將電話挂掉。之後,記者又多次打電話給班主任王老師,但都沒有打通。

  在學校採訪時,該校辦公室主任林老師正打算騎摩托車出校門,隨後記者快步上去與其溝通。據林老師介紹,15日晚,將小燕請進辦公室後,對其進行了教育,用手輕輕地拍打了小燕的後背,並強調只是教育式的輕微拍打。當記者問及小燕臉上的浮腫和右眼角上的傷時,林老師表示這與自己無關,自己只是拍打小燕的後背。

  記者調查:發現多名學生被打

  當天,記者在學校內隨意採訪了一些學生,了解校內是否存在老師打學生的情況,結果多名學生都表示學校老師打學生的情況時有發生,其中一名學生還向記者透露,“王老師經常打學生,導致有些學生直接退學了”。

  隨後,記者通過校內的學生,用手機找到了2名退學的學生,其中一名叫做符致龍的男生稱,自己是初二(2)班的學生,是在今年退學的,之前在學校被班主任多次打罵,導致自己根本不想去學校。“班主任打人的時候,多數集中在晚自習最後一節課,有時用木棍打小腿,有時用塑料管打小腿,有時用手打臉。”

  另外一名退學的學生陳健表示,自己是初二(5)班的學生,王老師是自己的語文老師,在上課的時候,會經常用棍子打人,自己被打過多次。

  在採訪中,兩名退學的學生都表示,自己在上學期間經常遲到,有時早操也不去上,成績非常差,估計這樣才讓老師不喜歡。

  校長:只是教育式的懲戒學生

  東郊中學韓校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此事的經過與學生所説的大致相同,只是學生在教室內與老師對打後,雙方都受了傷,而且學校值班領導將小燕請進辦公室,只是為了批評教育。

  問及值班校領導是否對女學生進行了拍打,韓校長肯定了此説法,表示學校只是教育式的懲戒,並不是打學生,主要的目的還是為了教育學生;並表示,目前很多學生正處於叛逆期,很多想法和做法有時很偏激,學生很不好教育。

  韓校長表示,學校多年來存在這類的懲戒教育,平時老師也就是用些小木棍打學生的小腿,並不是某些學生所説的用塑料管,老師打學生與學生退學沒用因果關係;並強調,有些家長送小孩回學校時,就聲稱可以用木棍打孩子,此種行為是在徵求家長同意後才施行的。

  對於學生不敢回校上課的情況,韓校長表示校方已經與學生家長進行協商,表示小燕以後上學肯定是一視同仁,讓學生放心地在學校內學習。

  編後

  尊師的傳統不能丟

  -陳清華

  老師打學生,不對,也是不允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29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37條還規定,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如果學生是未成年人,那就更不應該了。想想看,一個老師,在教室內和學生對打,這情景讓誰難堪?

  但是,作為學生和家長,也應該理解老師的不易及苦心,應該看到老師的出發點是良好的。更何況,在我們的民族文化中,向來有尊師重教的傳統,作為學生應該尊師,這個傳統不能丟。希望老師和學生家長能好好溝通,讓學生好好讀書才是正事。無論如何,“暴力”現象都應該遠離校園,即使是“軟暴力”。

責任編輯:魏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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