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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土地即將開發 村民小組與村委會選不同開發商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7日 09: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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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引發爭奪的120畝待開發土地。湯凱鋒攝

  普寧市環市北路南面、普寧國際服裝城西邊一塊120畝土地,是普寧市的黃金開發地段。本月7日上午,在這塊土地上同時出現兩場“拜地神”奠基儀式。原本喜慶的奠基儀式演變成了一場衝突。

  南方日報記者調查了解獲悉,兩場奠基儀式衝突的背後,是普寧市烏石村村委會與該村第一村民小組的“賣地爭奪戰”。

  坐擁黃金地塊,村民小組盼開發

  “這片土地是我們村民小組的集體建設用地。”前日,烏石村第一村民小組村民代表王得佳告訴記者,2007年,為了支持普寧國際服裝城的建設,擁有300畝農地的第一村民小組,專門讓出132.2畝土地給國家。當時,為了補償第一村民小組,相關部門還專門在該村剩下的土地中,劃出120畝作為第一村民小組的建設用地。

  村民的説法在烏石村村委會得到證實。據烏石村村主任張建仁介紹,第一村民小組這片120畝土地轉換為建設用地的手續,一直是村委會在幫忙辦理,相關證件在去年才完成。

  “證件辦下來後,有村民找到村委會,希望村委會能儘快對這塊土地進行開發。”張建仁説,一方面,烏石村大部分耕地被徵用後,少數村民失去經濟來源,因而希望開發這塊土地;另一方面,處於同一地段的另一塊地,此前拍出近500萬元一畝的價格,這讓村民看到了該地塊的價值。

  基於村民對開發土地的要求,烏石村委會很快同意了引進開發商的決定。然而,在村委會引進開發商的同時,第一村民小組也在尋找開發商。最終,這塊黃金地段聚集了兩個開發商,黃金土地應該賣給誰?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的賣地爭奪戰由此展開。

  村民小組選A,村委會卻選B

  2010年11月,嘉信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信公司)聯絡到第一村民小組村民,向村民表達了合作開發120畝土地的意願,嘉信公司還制定了一份詳細的合作方案。該方案很快得到第一村民小組的認同。

  村民向記者提供了嘉信公司制定的《合作方案書》。在方案書上,該公司向村民承諾稱,合作開發建成樓房後,將按照村集體安置指標,分配給村民小組690套住房,每套150平方米,並將首層商鋪全部歸還給第一村民小組村民,保證向村民提供不低於200個車位作為停車配套使用。

  “嘉信公司這一方案得到了超過70%村民的支持。”該村民小組的王先生説,去年11月,為了給嘉信公司“牽線搭橋”,他陪同嘉信公司負責人一起找到烏石村村委會相關負責人,專門商談合作開發的事情。但村委會相關負責人當時並沒有同意,稱開發商要先爭取村民的支持。

  王先生説,為了徵得村民的同意,嘉信公司逐戶分發《合作建設協議》,獲得了總共250戶村民中182戶的簽字同意。即便如此,開發一事依然未得到村委會的同意。

  備受爭議的是,今年3月27日,烏石村村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在這次大會上,村委會拿出一份村委會和“普寧市翔栩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翔栩公司)簽訂的《合作建設協議書》,要求村民代表對這份協議書進行表決,多數與會的村民代表對這一協議表示贊同。因此,烏石村村委會決定選擇翔栩公司作為開發商。

  此舉遭到第一村民小組的質疑。“土地是我們村小組的,為什麼不尊重我們的意見,而要拿到全村村民代表大會上表決。”第一村民小組部分村民認為,村委會是想通過村民代表大會表決的方式,來反對第一村村民小組的開發計劃。

  令第一村民小組村民更為不解的是,翔栩公司給出的開發承諾與嘉信公司相差甚遠。“翔栩公司分配給村民小組的住房雖然也是690套,但每套只有140平方米,首層商鋪也只分給村民三分之二,還不提供車位。如果按照現在市場房價進行折算,兩種方案的差價以億元計。”第一村民小組村民代表王得佳表示。

  村民代表大會疑似走過場

  為什麼村委會只選擇翔栩公司,而捨棄給村民開出更優厚條件的嘉信公司?

  “我們認為嘉信公司給村民開出的是一些空頭支票。”張建仁解釋説,村委會決定引進翔栩公司開發,除了村民強烈要求開發土地外,另外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覺得這個實力雄厚的公司“信得過”。就實際情況而言,嘉信公司遠不如資金雄厚、有著豐富開發經驗的翔栩公司,村委會選擇翔栩公司就是“抱著對村民負責的態度”。

  儘管張建仁反復強調,這是村委會集體作出的決定,但第一村民小組的村民卻始終懷疑“將這塊土地交給翔栩公司開發,是村委會少數幹部作出的決定”。村民依據是,村委會與翔栩公司簽訂合同時間為2011年2月10日,而村民代表大會召開時間為3月27日。“明顯是先斬後奏。”第一村民小組村民認為,村委會早已內定了開發商,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也只是走過場而已”。

  第一村民小組的土地是否應該由村委會來開發?普寧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儘管土地屬於第一村民小組,但村民小組不是獨立法人,土地的開發應該在村委會的監督和指導下進行,村委會有權對兩個開發商進行區分取捨。對於現在少數村民反對的聲音,這位工作人員表示,村委會將會組織協商,儘量為第一村民小組爭取更多利益。

  “我們會和翔栩公司再談一下合作的具體細節問題,儘量為村小組爭取更多的利益。但與翔栩公司合作,差不多是確定下來了的。”張建仁表示。

  南方日報記者 湯凱鋒 普寧報道

  南方農村報記者 劉龍飛

責任編輯:魏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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