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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釋出獄做保安 姦殺女業主獲死刑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6日 13: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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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林香樟園一女業主遇害

  去年12月底,南京仙林香樟園小區一名30多歲的女業主失蹤多日後被發現,經查是遭小區離職保安姦殺並藏屍于地下車庫通風道中。這起震驚南京的兇殺案昨天在南京中院一審宣判,兇手朱壽俊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萬元。

  案情 離職保安姦殺女業主

  2010年12月23日晚,這是一個寒冷的冬夜。南京市棲霞區杉賽世香樟園小區已少有人走動。曾在這裡當過三個月保安的朱壽俊潛伏在香樟園小區東門附近的陰暗處。當晚23時許,朱壽俊發現深夜歸來的女業主周女士,便悄悄竄上去,將瘦小的她挾至一幢住宅樓的地下車庫機房內,意欲實施搶劫。周女士打開機房照明燈,看見了朱壽俊的相貌,此舉惹怒了朱,朱擔心周女士向警方報案,遂産生強姦後殺人滅口的念頭。隨後,朱壽俊將周女士按倒在該機房內的席夢思床墊上欲實施強姦,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朱壽俊又猛扼周女士頸部致其死亡,劫走諾基亞牌手機一部(價值人民幣1740元)、銀白色手鐲、戒指、彩珠手鏈等隨身財物。為隱藏罪證,朱壽俊將朱女士的屍體藏在小區地下車庫的通風道中,又將衣服扔在小區隱蔽處,隨後逃離現場。數日後,有人在小區草叢內發現一團衣物和幾張名片,經查正是周女士所有。警方通過對被盜手機進行定位,最終掌握了朱壽俊的行蹤,並將其抓獲。

  宣判 數罪並罰判死刑

  昨天上午,南京中院一審對此案作出宣判。除殘忍殺害女業主的事實,法院還審理查明:朱壽俊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09年被假釋出獄,2010年10月又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審。在此期間,他經熟人介紹進了香樟園小區做了名保安。南京中院認為,被告人朱壽俊在假釋考驗期內,在其曾擔任過保安的小區,搶劫小區業主,利用其對小區環境的熟悉,避過監控,將被害人劫持至人跡罕至之處,實施搶劫過程中,為滅口而強姦殺害被害人,為隱匿罪證而藏匿屍體,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強,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被告人朱壽俊在假釋考驗期,又犯交通肇事、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等新罪,法院撤銷假釋,將新罪刑期與前罪余刑並罰,決定對其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朱壽俊當庭未表示上訴。

  延伸 聘假釋犯當保安遭質疑

  本案中,兇手朱壽俊劣跡斑斑,令人不禁疑惑,他是怎麼當上保安的?這也是受害人家屬和小區其他業主們多次質疑的焦點,受害人家屬認為,正是對小區環境的熟悉,兇手才有機會下手,才能將屍體藏得如此隱蔽。據了解,受害人家屬已經另案起訴,將小區物業告上了法院,索賠各項損失57萬餘元。

責任編輯:魏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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