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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照顧富翁5年家産數百萬 僱主家屬秋後算賬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0日 16: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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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消息 據新民晚報報道:保姆江女士照顧陳老伯5年多,老人逝世後,其妻兒將江女士告上法庭,認為她在老人在世期間數十次從老人賬戶取款、劃賬共計288.5萬元,還有一套價值170萬元的房産及55萬元錢款的贈與存在爭議。日前,上海虹口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老人去世妻兒狀告保姆不當得利

  陳老伯曾擔任過外地某縣縣長,下海經商後創辦的民營企業躋身全國200強。2004年,69歲的陳老伯到上海投資房地産,並雇傭了時年39歲的江女士當保姆。此後,江女士一直照顧老人,直到去年年初陳老伯去世。老人去世後,他的妻兒發現,2004年至2009年,江女士數十次從老人賬戶取款、劃賬達數百萬元。此外一套老人名下的房産也轉讓至江的名下,此後江女士以170萬元轉售他人。

  原告方提供的銀行對賬單顯示,2006年至2009年期間,陳老伯賬戶多次被取現、轉賬,其中由老人自己簽字的為55萬元、江女士代簽的為41萬元,另有247.5萬元被江擅自取走或轉走。此外,老人在世期間一套房産以17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江女士,不久後她將房産以170萬元價格轉售案外人。

  原告方面認為,江女士擅自取走及她代簽的共計288.5萬元為不當得利應當全額返還;老人簽字轉出的55萬元及房産若法院認定屬於贈與,則應首先確認為夫妻共同財産,陳老伯的妻子享有50%的産權即112.5萬元。原告代理律師還認為,上述的索要數額並非最終的錢款,“江的賬戶裏還有一筆119萬元的資金來源不明,待法院查明,不排除有進一步訴請的可能。”

  保姆辯稱取款劃賬均為正當行為

  不過,江女士在庭審中則堅稱,部分取款為老人授權取現作為老人生活、看病所用,其餘錢款為自己勞動報酬及炒股投資收益,而房産則是自己支付了170萬元合法取得。根據江女士的説法,2004年10月她開始照顧老人,當時月薪是800元。由於老人投資房地産及股票但身體欠佳,老人便要求江女士幫助蒐集可投資房源及相關股票信息。因此,2005年1月老人提出希望江不要再找其他工作專心照顧自己,併為此開出了每月2萬元的薪水。“不過陳老伯説工資你暫時別領,我幫你炒股。”江女士表示,老人具有極強的理財能力,因此她同意了這一建議。

  江的律師表示,江女士所稱的從銀行轉賬或提取的資金中,僅有165萬元是轉至江女士賬戶。其中的65萬元在2006年分多次轉入,這筆錢是老人給予江的獎勵,而2009年支付的100萬元則是數年來江女士未領取的工資及老人幫她投資股票的收益。至於其餘提取的錢款,江的代理人表示從2007年開始陳老伯便從未自己取款,而老人生活、看病都需要現金,因此她是在陳老伯的授意下取款並將錢款交給老人用於生活等開支。至於170萬元的房産,江女士的代理人則堅稱已經支付了錢款,並提供部分銀行轉賬及取款憑條作為證明。而原告所稱的119萬元待查明的鉅款,江女士表示正是自己轉售上述房産時的部分房款,完全無需證明。

  法院對此案將擇日作出判決。(袁瑋)

責任編輯:劉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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