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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巴士途徑廣東惠州發生車禍致3死11傷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4日 08: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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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周人果)昨日淩晨,中信國際旅行社從廣州至廈門的39人旅行團在惠州汝湖發生車禍。該團在途經惠州汝湖時,遭遇前面兩輛小車相撞,其中一輛小車打滑,撞向該團的旅遊巴士,小車被壓在巴士身下,小車內3人死亡,旅遊巴士內11人受輕傷。

  截止記者發稿前,大部分傷者已出院,有一腦震蕩的遊客在醫院留院觀察,傷者均收到團費全額退款及相關醫療費賠付。記者了解到,該團中,有部分團友通過團購加入其中,並未親自簽署紙質合同。

  據該團遊客陳先生介紹,參團當初,他並未和旅行社簽訂合同,只是接到了旅行社發的電子行程單,上面寫有出遊行程和費用,共450元。據陳先生透露,有部分人簽了合同,但也有團員沒有簽,團員的團費也不一致,“有些人416元,418元、480元的也有。”當記者問道,是怎麼知道自己參加的是“拼團”時,他答道:“這不是潛規則嗎?不用説都知道。”

  中信國際旅行社國內部黃經理告訴記者,該團共39名遊客,其中33人為學生團體,6名散客,這6名散客則通過某團購網站,加入到該團之中。

  隨後,旅行社方面拿出合同讓記者確認。記者發現,該社確有和中山大學某學生團體簽旅遊合同,其中人數一欄寫的是27-39人。黃經理説,加入散客後人數剛好39人,未超出原來所簽合同的人數範圍,因此散客就沒有再另簽合同。

  但省質監所所長姚霖尹建議,團購遊客有必要補簽合同,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他表示,如果旅行社未告知遊客拼團且不與遊客簽訂合同的,屬於違反《旅行社條例》情節嚴重者,應該給予責令整改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