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打人男子與受害者達成刑事和解(圖)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4日 02: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被告人王某左二和受害者在看守所外握手言和。本報記者歐陽曉菲攝

  本報訊(記者孫思婭)昨天上午,故意傷害案的被告人王某,因與受害人達成和解並支付賠償,王某被市一中院二審改判緩刑,當即釋放。

  昨天上午10點,51歲的王某在法官鄭文偉的陪同下,走出了看守所。此前他因打斷棋友的肋骨,在看守所度過了半年多的時光。

  看守所的高墻外,被王某打傷的棋友郭某正在等他。“兄弟,沒事吧”,郭某迎了上去,握住王某的手説“瘦了,鬍子也長長了”。郭某説,起初他很氣憤,但棋友入獄後,他的氣慢慢消了,並逐漸感到於心不忍。

  王某則仍有些難以釋懷,他從法官手中接過其家屬送來的6000元,遞給郭某時,眼睛卻沒有看對方。“我沒想到會被釋放,我可以回家過端午節了”。王某説,事發時,觀棋者郭某與下棋人發生爭執,王某上前去拉架時反而被打,結果還手時出手過重將郭某打傷。今年3月,王某因故意傷害罪一審獲刑1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中,王某與郭某自願達成了賠償6000元的調解協議,郭某對其表示諒解。昨天,市一中院終審改判王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

  法官釋法

  並非花錢買刑

  法官鄭文偉説,此案並非是花錢買刑,也不是任何刑案都可以促成和解。該案能和解的原因是,王某屬於老實人,沒有前科,且案件起因於民間糾紛,因而法院促成和解,並在法律規定的量刑幅度內判處王某緩刑,給予其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