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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個稅體制三十年未改變 無法調節收入分配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5日 11: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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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24日央視《經濟半小時》播出《建言個稅草案》,以下是節目實錄:

  主持人:晚上好,歡迎收看《經濟半小時》。在上個月,是4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公佈,全國人大在網站上就這一草案向全社會徵求意見,這個草案吸引了無數的眼球,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全國人大收到的意見就超過22萬條。這個數字超過以往20部法律草案的總和,成為向公眾徵集意見以來意見最多的一項草案。個稅徵收多少起徵點合適?應該怎如何來徵收?這些都成為社會各界爭論的焦點。各方人士也可以説是看法各異,我們隨機做了一個採訪。來聽一下普通的民眾他們怎麼説。

  重慶市民:兩千到三千,這個對我們影響特別大,當然北京他們那些地方影響稍微小一點。我想可能對中西部地區我們這些影響大一些。

  深圳市民:對低收入者的話,我覺得應該是減輕一種負擔。

  大連市民:個稅徵收,應該根據每個城市不一樣,來進行調整。

  上海市民:對我來説當然是一個好事情了,畢竟我的負擔會小一些。

  杭州市民:收入剛出來,兩千到三千差不多了,所以這樣對我們是很有優勢的嘛。

  事實上,此次個稅改革最受關注的有兩個方面,一是個人所得稅免徵額由現在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另外將現行工資薪金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改為7級,取消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

  賈康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

  賈康:應該講這是一個,在個稅改革方面邁出的有明顯正面效應的一個步驟。

  賈康,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他認為,此次的個稅草案值得肯定。而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賀鏗也有著類似的看法。

  賀鏗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

  賀鏗:第一,它確定這個起徵點有依據,考慮了許多因素,這是可以的。第二把這個原來的九級分為七級,把最高的兩級合併,把最低的兩級合併,體現了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問題。

  不過, 在有人為個稅草案叫好的同時,我們也聽到了反對的聲音。其中一個來自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

  李稻葵 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李稻葵:簡陋,脫節,一個沒有經過仔細思考的,甚至於沒有經過基本思考的一個稅制。

  記者:我覺得這種評價很苛刻。

  李稻葵:我認為是實事求是的。我們這個個稅體制是1980年推出的。當時推出這個體制,主要是針對外企的高薪人員。30多年過去了,我們只是稅制的細節的調整,大的框架沒有變。

  個人所得稅1799年誕生於英國,在200多年的時間內迅速發展,目前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開徵的一個稅種。

  我國于1980年9月開始徵收個人所得稅,徵稅內容包括工資、薪金所得、經營所得以及其他的各類規定的收入和報酬。適用超額累進稅率,同時規定了800元為個稅起徵點。2005年10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把個人所得稅工薪費用減除標準從800元調整到1600元。2007年12月29日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在財政部的網站上我們了解到,2010年個人所得稅實現收入4837.17億元,佔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6.6%。

  但是當前,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只有工資部分由企業代繳代扣,以高額累進的稅率在徵收。而《個人所得稅稅法》中明確規定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産租賃所得、財産轉讓所得以及偶然所得部分徵收的很少,甚至基本不徵收。這使得個稅徵收範圍過窄,甚至有人稱現在的個稅就是工資稅,工薪階層成為納稅的主體,而高收入者的收入則難以嚴格徵繳。

  李稻葵:中國30多年過去了,我們的經濟,我們的社會發生了滄海劇變。過去30年相當於西方人走過了150年的歷史,150年過去了,它的稅制基本框架沒有變,難道不荒唐嗎?難道我們僅僅在細節方面去追求它,去改進它,能解決問題嗎?解決不了問題。

  主持人:剛才節目中一些激烈的言辭我們很難想象這是出自一位學者之口,由此可見李稻葵教授對於個稅修正案標準的強烈的不滿。但是李稻葵教授的意見只是一家之言,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賀鏗和財政部財政科學院經所所長賈康則代表另外的一種聲音,認為個稅草案非常值得肯定的。為什麼個稅草案的制定會帶來如此分明的不同意見呢?我們來看一下。

  在國家稅務總局的官網上我們看到,稅收的職能與作用主要是籌集財政收入。調控經濟以及調節收入分配。其中,個人所得稅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