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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最淡定美女老賴被抓 稱"讓我化個粧再走"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5日 08: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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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被送羈押室的梅某,突然難過起來。

  緊鄰杭州黃龍體育中心的綠園小區的房子,目前市值每平方米最低價格接近5萬元,裏面富人云集。這樣的小區,恐怕誰都料不到裏頭躲著一個老賴,還是個女的。

  昨日淩晨5點,杭州江幹區法院開展今年以來最大規模的反規避執行專項行動,居住在綠園小區的古玩店女老闆梅某是法院這次執行對象之一。

  據了解,列入此次集中執行的共有19個案件,都是一些老賴以各種手段長期規避執行的疑難積案。截至昨日下午3點,法院共拘傳8名老賴到庭,執結案件7件,執結到款超過150萬元,法院對其中不配合的3名老賴作出拘留15天的處罰。

  昨天淩晨5點,記者隨執行法官從江幹區法院出發。20多分鐘後,與申請執行人陸某在綠園小區附近碰面。

  一路上,帶隊的江幹區法院執行局庭長陳法忠和申請執行人陸某相繼向記者介紹所要執行的案件和老賴梅某的相關情況。

  法院執行局是去年9月受理了陸某申請對梅某強制執行一案,涉及金額為210萬餘元。陸某説,錢是梅某2007年左右借的,到現在一分都沒還。

  1973年出生的梅某是臨安人,在杭州經營古玩生意有15年,吳山廣場有她與別人合夥經營的一個300多平方米的門面,主要經營奇珍異石,比如昌化雞血石、田黃等。

  但對梅某財産情況的調查卻讓執行法官感到迷惑,梅某名下居然沒有房産,甚至連存款都沒有。

  法院多次對梅某進行傳喚,但她從店裏拿來一批雞血石、白玉石共計25件交由法院處理,因真偽難辨,評估、拍賣費用較高,到現在法院都沒辦法處理這批石頭。

  據申請執行人陸某説,梅某居住的求是路30號綠園小區的房子面積在80平方米以上,屋內裝飾豪華。這個小區裏,10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出租價格至少12000元/月,梅某與家人已在上述小區居住六七年之久,並且家中常年雇傭保姆,梅某女兒就讀于全日制寄宿貴族小學,每學期學費8000元以上;梅本人在中國美術學院國畫專業進修深造,據説每年費用高達四五萬元。

  陸某還透露,為逃避執行,梅某採用向汽車租賃公司常年租賃汽車及司機服務來規避法院對其本人資産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按市場價,一輛高檔轎車及司機年租金15萬元至20萬元;為鑽法律空子,逃避法律對其的制裁,常年聘用一名私人律師為其出面擺平一切法律上的難題,並支付律師費。此外,梅某近幾年大手筆搶拍奇珍異石,名人字畫。

  江幹區法院執行局陳法忠庭長也透露,他們聯絡並傳喚梅某不下10次,但對方拒不到庭及拒不履行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

  住豪宅雇司機的女老賴

  被帶走前她要求化個粧

  早上5點40分左右,記者隨法官來到梅某曾居住的綠園小區紅松苑1單元某室,走近大門,看到門上貼著一張燃氣抄表通知,但是敲了很久的門,裏面無人應答。

  這時,陳法忠庭長帶著小區保安過來。保安説,前一天淩晨12點左右,曾看到梅某來這裡取過東西。

  "是巧合還是有人通風報信?"就在大家疑惑不解之時,保安説,梅某在綠園小區紫竹苑還有一個住處,因為平時經常有人找梅某要債,所以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和保安對梅某很熟悉。保安還透露,他們看到梅某經常換車,奧迪、別克輪流開進開出。

  事後,記者了解到,梅某在綠園小區內,搬了三次家。用她的話講,房子是朋友租來,借給她的丈夫住,她的丈夫是個畫家。

  在保安的帶領下,法官找到該小區紫竹苑一處高檔居所,敲門後聽到裏面有聲響。不久門打開了,身穿睡衣的梅某出現在大家面前。

  面對法官的到來,梅某沒有驚慌。當法官當場開出拘傳通知時,梅某愣了一下,然後故作鎮定地説:"讓我換件衣服,化個粧再走。"隨後,她進了房內,涂了眼睫膏,穿上印花絲祙,披上圍巾。她原本還想洗漱一下,在法官的催促下,才不情願地走出家門。

  記者粗粗打量梅某的居所,發現她現在住的房子三室一廳,面積超過100平方米,還設有專門的畫室。

  走到電梯口時,梅某突然折回家裏,讓丈夫趕緊和律師聯絡。到了樓下,法警拉開警車後廂門,梅某趕緊躲開,並從側門坐進警車。

  法院向她下達"限高令"

  梅某很快被帶到江幹區法院。因為法官還有其他執行任務,讓法警將梅某暫時帶到法院地下一層的羈押室。

  當得知自己要被關進"號房"時,梅某開始亂了陣腳,拼命解釋自己是被冤枉的。她説,自己借陸某的錢一開始只有50萬元,後來不知怎麼地就利滾利達到100多萬元,法院送達執行通知時她才看到數字翻了一倍。(根據之前雙方的調解協議,該案子的執行標的為210余萬元。)

  梅某還一直抱怨説,因為以前的官司有律師勾結對方當事人,所以她現在才落得這般田地,她還希望法院不要打擾到丈夫和女兒的生活,因為這些事情都是她一手造成的。

  "不是我不還錢,是別人也沒還我錢。"梅某稱,因為官司纏身,她的九溪玫瑰園別墅和保時捷轎車都被低價拍賣處理了,她現在實在是拿不出現金來還錢,平時生意賺來的錢也都用於請律師和打官司上。"如果我官司贏了,肯定能歸還陸某的錢。"

  被關了近兩個小時後,梅某到法院執行局做調查筆錄。她不斷重復著上面的話,甚至説"用我店裏的雞血石和其他古玩來抵債吧"。

  在法官的協調下,陸某和梅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很快,梅某讓家人籌集了15萬元,送到法院交給陸某,並表示願意將店裏的所有玉石交由法院評估、拍賣用於還債。

  最後法院還向梅某下達了"限高令",這樣梅某在沒履行法院判決法律義務之前,不能進行任何高消費。據梅某事後説,昨日上午她本來約好和別人談業務,下午還準備去福州一趟,但計劃全泡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