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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默許美齡宮經營餐飲 文物局稱已成企業包袱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3日 10: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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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為宋美齡別墅裏舉辦婚禮現場。 (資料圖片)  左圖為"婚宴門"事件曝光後,"美齡宮"鋪著紅色桌布的餐桌還依然擺著,而寫著"餐廳"的牌子被翻過來,靠在了墻邊。范傳貴攝

  調查動機

  一起盜竊案、一個錯字,將故宮推向輿論的焦點。而故宮建福宮會所一事,則將這一焦點演變成了輿論風暴——國家級的文物保護單位怎麼就成了私人後花園?連日來,這一風暴的範圍逐漸擴大,多個文保單位被捲入其中,位於江蘇省南京市的"美齡宮"就在其列。

  翻閱文物保護法,不難發現"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作其他用途的,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批准"、"建立博物館、保管所或者辟為參觀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産經營"等描述,而現實並非如此。

  法律規定、文物價值為何敵不過商業利益?其中究竟還有多少問號待解?

  本報記者范傳貴

  "婚慶酒席竟然擺到宋美齡別墅裏。"近日,網友徐福庚在網絡論壇西祠衚同上上傳了一組關於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美齡宮"的照片,並在標題欄裏敲下了這行帶著驚嘆和憤怒語氣的文字。

  此後數日,這組在"宋美齡別墅裏舉辦婚禮"的照片引起網友和媒體的廣泛關注,最終發酵為與"故宮會所門"南北呼應的"美齡宮婚宴門"事件,其所引起的最強烈的社會情緒正是驚嘆和憤怒——"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怎麼能用來辦婚禮、開餐館?"

  這一現象的背後,是否為無良企業利欲熏心?文保單位經營餐館七八年至今方被曝光,相關部門是否監管不力?帶著一系列問題,《法制日報》記者趕赴江蘇省南京市展開調查。

  "美齡宮"商業氛圍濃

  這或許原本是一場再普通不過的婚禮—— 一間大廳裏擺放著9張圓形桌子,玻璃杯盤同紅酒飲料整齊地擺上,準備播放婚禮視頻的投影儀大概也已調試完畢,幕布展開,儘管客人還沒有到來,但熱鬧喜慶的氛圍早已從大紅的桌布和貼在墻上的喜字裏透了出來;

  門口,一輛藍色的婚車反射著從梧桐葉間透下來的陽光,盛裝打扮的新人笑盈盈站在階梯上迎接前來參加婚禮的客人,客人們零散地站在門口,説説笑笑——這是幾乎所有婚禮都能見到的畫面。

  然而這場婚禮卻引起了廣泛的關注,不因為新人的身份,而是因為婚禮場所的特殊——在那對新人頭上,一塊金字"宋美齡別墅"的牌匾高高懸挂。這是網友所發"美齡宮舉辦婚宴"組照還原出來的情景。

  "美齡宮",這個建成于1934年的三層重檐山式宮殿的正式名稱是"國民政府主席官邸",是蔣介石與宋美齡休息、度假之地,頂覆綠色琉璃瓦,檐雕千隻彩鳳凰,外觀富麗堂皇,內飾奢侈豪華,曾有"遠東第一別墅"之稱。正因為此,1991年,"美齡宮"被原國家建設部、國家文物局評為近代優秀建築;1992年,被列為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7月,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5月20日,《法制日報》記者以遊客身份來到"美齡宮"。沿著樓梯走上二樓,網友所發照片中的婚禮場景很輕鬆就能還原出來,其作為餐館經營的痕跡也都明顯地留存著:在二樓大廳門口,一個寫著"觀鳳臺"的藍色路牌靠墻立著,記者發現,路牌的另一面寫著大大的"餐廳"兩字。

  順著路牌走進大廳,9張鋪著紅色桌布的圓桌還沒有撤去,外圍用隔離帶和屏風圍著。記者跨過隔離帶進到大廳裏側,看見一間半掩著門的房間,正中間擺放著一張大型圓桌,鋪著金色桌布,一個中年女子坐在椅子上值守。

  這名女子發現記者進入後衝著記者大吼:"你怎麼進來的?這裡不是參觀的地方。"記者問為什麼不能參觀,這名女子提高嗓門回答:"這裡是餐館。"記者又問,餐館是否可以吃飯,女子不耐煩地説:"不能吃飯。"記者追問不能吃飯為什麼叫餐館?這名女子不理睬。

  在二樓一個樓梯口處,一面白布屏風擋著去路,路中間的牌子上寫著"遊客止步"。記者以找廁所之名進入其中,發現一間擺滿了各色餐具櫥櫃的屋子,一名工作人員一見記者就説:"這裡不是餐廳。"記者於是繞著別墅外圍尋找,在別墅右側發現了一個大大的煙囪口。煙囪從一樓一間臨時搭蓋鐵皮房的頂部伸出,貼著別墅墻體,口就開在一個窗戶下邊。

  除了餐館,別墅的每一層樓都設有經營場所,商業氛圍濃厚。一樓二樓均設有專門空間用於銷售旅遊紀念品等,三樓的"蔣介石書房"則將收費設在了拍照項目中。進入書房,一條隔離帶攔在了離門口一米處,一塊廣告牌立在醒目位置,上書:"總統書房,盡顯至尊;數碼照相,立等可取。15元每張。"

  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説,只有拍照才能打開隔離帶進入裏邊,還能坐在"總統"座椅上拍照。記者問自己帶相機了,不用洗照片,能不能進去拍?工作人員稱只能將相機交給他,由他來拍,收費5元。記者問收費的理由,他説:"這是租下來的,是要交場地費的。"

  地方政府默許經營多年

  在《婚慶酒席竟然擺到宋美齡別墅裏》帖子後面,有網友直指:"兩種人是逃不了干系的,一是我們的文物保護部門的人,如果他們能履行其職責這種事就不該發生;二是經商逐利之人,這些人為了商業利益的最大化,他們不會顧及法律,管它什麼文物、文寶呢。"

  據當地媒體報道,"美齡宮"經營餐館的行為已經持續七八年,且"生意火爆,天天客滿"。究竟是在文保單位中經營餐館合法合規,還是文物保護部門一直沒有覺察到這一現象?

  江蘇省文物局文物保護處一名陳姓工作人員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對於在'美齡宮'中經營餐飲業,省文物局也都知道,但態度一直都是反對的,這對於文物保護是不利的,和文物屬性也不相符合。2009年'美齡宮'服務部召開專家諮詢會,探討是否有改成會所的可能,我們當時就給省裏提交意見,表達了堅決反對的意見,那個時候這麼認為,現在也是這麼認為的。"

  而之所以沒有對經營餐飲業的行為加以制止,這名工作人員解釋稱,"美齡宮"的餐飲服務是歷史遺留問題,有其特殊性。

  資料顯示,1950年,"美齡宮"由中山陵園管理局接收為公産,改作江蘇省高幹療養院。1951年撥借給南京市衛生局作為市直屬幹部療養院使用,並簽訂了撥借合同。後來,由於對外交流工作的需要,"美齡宮"又撥借給東郊賓館招待重要外賓。1990年9月1日,由江蘇省旅遊局發文將其併入金陵飯店管理。此後金陵飯店成立"美齡宮"服務部專門負責經營管理。

  "金陵飯店接手後一直是做餐飲服務的,而被定為國家重點文保單位是在2001年,我們不能説一直都經營餐館,變成文保單位後就馬上要停了,如果一下關掉了,這麼多員工怎麼辦?這不合理,而且文物部門沒這個權力,他是屬於省國資委管的。"陳姓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説。

  在走訪中,《法制日報》記者找到了一名金陵集團內部知情人員,他對記者説,現在矛頭都指向企業,著實有些委屈。"1990年劃給我們,沒有説什麼可以弄什麼不可以弄,也沒有合同。我們是企業,企業的使命就是經營,'美齡宮'做些簡單的餐飲,政府部門也不是不知道,以前也都沒有任何説法。"

  這名知情人員甚至説:"政府説什麼我們就做什麼的,我們能有多大能耐?2009年5月,一名重要人物來訪時,餐飲就是由'美齡宮'安排的,你説這吃得是對還是不對?"

  《法制日報》記者從媒體的相關報道中也看到,早在2007年,"美齡宮"服務部總經理周中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便公開表示有餐飲、婚宴這一塊收入。而2009年那場討論"'美齡宮'是否能夠轉成私人會所"的研討會,甚至還是由服務部委託南京市文物局組織進行的。

  "美齡宮"如何成包袱

  一條環山道從山腳延伸到頂部,繞過"美齡宮"從另一側下來,其間山木蔥鬱,鳥語花香,"美齡宮"如一顆翡翠一樣嵌在頂上。遠看,這棟3層重檐山式宮殿建築,雖經風歷雨,其氣派典雅不改當年。

  然而走近了看,老舊的痕跡早已爬滿了整個建築。走廊、門楣、天花板上,大部分的彩繪顏料已經出現酥解、風化、脫落,表面還覆有積塵;檐上雕有一千多只鳳凰圖案的綠色琉璃瓦,油彩也已大幅剝落,狼狽不堪。

  據金陵飯店集團知情者透露,自該建築建成70餘年來,從未進行過大的修葺。而在該公司接手管理的20餘年間也只是進行過一些小的修補。

  按照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由使用人負責修繕、保養。"但無論上述知情人還是"美齡宮"服務部負責人,列出的未修繕理由均主要為資金問題。"修繕小的幾百萬元,大的上幾千萬元,到哪兒去拿這筆錢?"

  "美齡宮"服務部總經理周中行2007年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算過一筆賬:"美齡宮"一年接待十幾萬遊客,主要靠每張10元(現在為15元)的門票收入,加上辦餐飲、婚宴等創收也就100多萬元,而職工就有30多個,剛剛夠發工資和維持正常運轉。

  "我們向政府部門打過報告,每年都打,但是20年來從來沒有撥過一分錢給我們用於修繕。"金陵飯店集團知情者説,在年久失修這一問題上,政府有關部門的不作為要負起責任。

  2009年5月27日,向政府部門求援未果的"美齡宮"服務部委託南京市文物局召集相關文物管理部門和部分文物專家開了一次會,議題涉及"轉讓'美齡宮'的經營權"、"停止向遊客開放,租出去辦私人會所"。這被視為"美齡宮"服務部想改善經營、增加收入的一次嘗試。此舉遭到了與會所有專家和省文物局的堅決反對。

  據江蘇省文物局一名責人介紹,金陵飯店集團接手"美齡宮"時,一併將30余名原有職工接手下來,薪酬負擔較重;再加上越來越緊迫的修繕問題,"'美齡宮'事實上已經成為該公司的一個大包袱,特別是想改為會所的'突圍'失敗以後"。

  對於這種"包袱"説法,記者從金陵飯店集團知情人士口中得到證實:"不讓我們經營,我們養活不了工人,那就收回去唄。"

  然而,丟掉這個"包袱"也並非易事。南京市文物局文物保護處處長曹志軍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中山陵園管理局是"美齡宮"的"老東家",他們也想把"美齡宮"收回去,但難點依舊是"員工"和"修繕"問題。

  據了解,"美齡宮"移交中山陵園管理局的談判,從兩年前就已開始,原定於今年5月20日移交,而記者于5月21日致電曹志軍時,仍未收到移交消息。"40多名員工,全部移交過來,工資什麼的就要好幾百萬元"。

  而動輒上千萬元的修繕費也讓各方頗為頭疼,據南京市文物局一名官員透露,南京市一名領導曾這樣描述這一困境:修"美齡宮"比重新建一個"美齡宮"還要貴。

  ◆延伸

  文保單位搞"副業"管理部門或涉嫌瀆職

  文物保護單位從事商業經營並不稀奇,北京的太廟、圓明園、頤和園、北海公園內,都有專門區域搞"副業",多數是開飯店,有的提供場地出租、婚禮慶典等服務。備受爭議的建福宮花園,搞的也是這一套。

  文物保護單位搞餐飲、會所等商業經營活動,是否合法容後再説。問題是,這類業務竟遍地開花,甚至侵入到最神聖最嚴肅的地方,説明其不乏人追捧。為什麼會有人願意花大價錢跑到一堆古董中間去吃飯會客?背後反映的心態和風氣令人深思。

  文物古建是歷史和文明的見證,通過展示和專門研究,實現其文化傳承的功能。因此,對待文物,首先是保護,然後是欣賞和研究,沒聽説主要用來經營和消費的。跑到文物保護單位去大宴賓客,是最低檔次的消費文物行為,沒有一點對傳統和文明的敬畏。

  個別人文化品位不高,還不是最可怕的。就怕一些管理部門,尤其是本該遠離利益誘惑、承擔文明教化功能的機構,也迎合這種趣味,悍然加入逐利的行列。文物單位的管理者,承擔著文物保護和研究的職能,卻紛紛搞起了經營活動,讓人擔憂。管理部門為了彌補保護投入的不足,適當的經營活動也不是都不能搞,但前提是不能破壞文物和環境,且要經過嚴格批准,讓公眾知情,經營所得真正用於文物保護。在文物建築內開飯館,煙熏火燎、車來人往,怎能保證文物不受損害?把全民所有的資源"化公為私",搞面向少數人的豪華會所,不僅有損文化單位形象,還涉嫌失職瀆職。

  據《新華每日電訊》

  ◆聲音

  "旅遊和文物保護相結合必須要有個'度',即必須以文物保護為前提。當前文物保護面臨的最大問題——錢味太濃。"

  ——文物專家謝辰生

  "此類事件不僅糟蹋了文化,還隱藏著極大的社會矛盾。寶貴的文化資源被特權與利益裹挾,是與民奪利,暴露出了當前社會急功近利、道德滑坡、一切向錢看的傾向。"

  ——前南京博物院院長、文保專家梁白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