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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學教學樓以地産商冠名引發巨大爭議(圖)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1日 05: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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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學主教學樓用“富力”冠名。實習生羅知鋒 記者 黃澄鋒 攝

  高校發展需自籌經費 捐贈教育最值得倡導

  觀點對碰

  捐贈者冠名太商業化 沒回報如何激勵捐助

  從19日起,有暨南大學的學生發現,這座百年名校、華僑最高學府的標誌性建築之一 ——教學大樓冠上了著名地産商富力公司的名字,挂在樓前的“教學大樓”四個金色大字已改為“富力教學大樓”。多位學生質疑此舉“商業氣息太濃”。

  暨大校方昨日發表聲明,稱富力地産在百年校慶前捐資1400萬元,主要用於修建教學大樓。

  學生和校方可謂都有自己的道理。如何在回報捐贈者的貢獻和善意的同時,保持高校辦學的獨立性,並保護大學的名譽和聲望?這是多所高校都將面對的難題。 文/記者黃茜 實習生楊勵潮(除署名外)

  從5月19日起,就有暨大學生在微博上爆料,稱暨大主教學樓改名“富力教學大樓”。學生還上傳了圖片作為佐證。此消息一齣便引來眾多暨大的在校生和校友轉發,並熱烈討論。

  校方書面通報

  教學樓冠名情況

  為何暨大教學樓會冠上地産商的名?在接到本報的徵詢後,暨大新聞中心對此作出書面通報:

  近日,我校教學大樓冠名為“富力教學大樓”,此事引起了網友熱議。現就富力冠名教學大樓有關問題通報如下:

  一、學校為了提高辦學水平和辦學特色,自復辦以來多方籌措辦學經費,得到了校董校友和社會熱心人士的關心與支持。

  二、2006年11月17日,我校百年校慶前,學校與富力集團簽訂協議,成立富力獎教學基金,富力地産向暨南大學捐贈人民幣1400萬,這是我校百年校慶獲得的最大額度捐贈。為銘記富力義舉,激勵後學,謹將教學樓冠名為富力教學大樓。

  三、按照暨南大學捐款規定,參照其他高校慣例,捐款佔到該建築物造價一定比例可以獲得冠名權。

  四、學校熱誠期待社會各界人士繼續支持暨南大學的建設與發展。

  富力捐資只佔“小頭”

  學生質疑冠名合理性

  昨日19時,在微博上用“暨大 富力”做關鍵詞搜索,可以看到超過200條微博發言,絕大多數都在談論此事。記者翻看微博發現,反對的聲音居多。

  記者看到,在暨大教學大樓處立了一塊石碑,名為“富力教學大樓緣起”。碑文提到:“暨南大學建校100週年前夕,廣州富力地産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校捐贈人民幣1400萬元,用於援建學校教學大樓,改善學校教學條件……大樓總計投資人民幣10656萬元,其中國家財政撥款人民幣6000萬元,學校自籌人民幣3256萬元,廣州富力地産股份有限公司捐款人民幣1400萬元……謹將暨南大學教學大樓命名為富力教學大樓,並銘緣起,以志其芳。”根據碑文所列的款項計算,富力集團的捐款僅佔暨大教學大樓總建設款的約13%。不少學生質疑,富力的捐資比例最小,憑什麼有冠名權?

  暨大近20處建築被冠名

  此前已有三處冠企業名

  高校以捐贈者的名字,為校園建築、教室冠名,這已不是新鮮事。

  昨日,記者走訪了暨大廣州校區,發現無論是教學樓、體育館還是宿舍樓,有近20處建築都有冠名。冠名的類型分為冠人名和冠企業名兩種,其中以冠人名的建築居多。校內冠企業名的建築除了“富力教學大樓”外,還有“合景泰富樓”、“中惠樓”以及“旭日集團運動場”。

  以企業名稱冠名

  學生認為“商業味太濃”

  既然高校乃至暨大本身,以捐贈者的名字為校園建築冠名已不是“新聞”,為何此次教學樓被富力冠名,會引來學生如此強烈的反對呢?

  “許多國外名校也都有很多捐助,可他們並沒有到處冠名。富力用1400萬元就可以‘購買’我校最標誌性建築的名字,我覺得對我校聲譽是一種損害。”09級管理學院本科生謝同學説。08級藝術學院本科生王同學則認為,是“地産商”這個身份讓富力的冠名不容易被接受。“我對冠名其實並不反感,但房地産商的名字突然出現在校園裏,離我們這麼近,讓我覺得也‘被商業化’了。”

  深層背景:

  高校辦學“很差錢” 近半經費靠自籌

  暨大教學樓冠名“富力”引來學生反對。但實際上,企業、團體或個人向高校捐資,併為高校的建築、教室冠名,這已成為一種慣有的模式。記者採訪發現,高校教學樓冠名引爭議的深層背景,是高校生存、發展要自籌大量經費。曾在廣東知名高校擔任校領導的資深人士和教育學專家都認為,對此事應該以平常心看待。

  “可以説,現在除了少數高校辦學經費充裕之外,多數高校都‘很差錢’。”一位曾在廣東知名高校擔任主要校領導的資深教育人士説。以他所在的學校為例,在校的本科生加研究生共有約2.3萬人。“學校每年運作的經費大約需要7個億,政府的撥款和學生交的學費加起來,大概三點幾個億。剩下的將近一半資金,也就是另外三點幾個億要靠學校自籌。”他説,廣東多所高校的運作情況都類似,約一半的經費要靠自籌。找資源、找經費已成校領導的主要任務之一。

  教育部門

  叫停以人名冠名高校建築、課室

  記者在國家教育部網站上找到1997年5月9日頒布、生效的《國家教委關於學校校舍、教室命名的有關規定的通知》,並摘錄該規定內容如下:

  一、各類大、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的屬國有資産的校(園)舍、教室及其他建築物,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拍賣其冠名權。二、校(園)內各類教室、各類建築物不得以捐資者名字命名。如遇特殊情況,高等學校需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部委的教育行政部門(國家教委直屬高校報國家教委)審批……五、為鼓勵社會各界捐資助學,凡捐資者,可在校園內刻石記名,以資紀念。

  教育界觀點:

  冠名取決於錢的來路和附加條件

  “説實話,目前捐資助學在中國還沒有形成一股風氣。‘化緣’並不容易。”這位資深教育人士介紹,而在有意捐贈的個人、企業和團體中,提出冠名要求的“並不少見”。“當然也有很多人捐了錢不求冠名。但我認為,不論是否提出冠名要求,都是人之常情,沒有高低之分。”他認為,“如果捐助的企業是合法的、有一定知名度和社會聲譽的,它要求給學校的建築冠名,我認為沒什麼問題。如果這個錢來路不明,或者企業本身可能有些違法行為,就不能接受捐贈。另外,如果説捐贈者要求學校在辦學方面做出改變,這個錢也不能收。”該資深教育人士説:“雖然暨大教學樓冠了富力的名,但辦學還是按暨大的方式來。只是一棟樓的名字發生了變化,有何影響呢?”他談到,無論是在美國還是中國香港,很多高校接受社會各界團體、個人、企業的捐助,也會以其名字為校園建築、教室甚至學院、研究機構冠名,但學校辦學的獨立性不受影響,社會輿論和師生對此也沒有意見。

  專家視角:

  捐助教育值得倡導需要更多激勵

  有專家指出,捐助教育事業本來就是一件值得驕傲、值得倡導的事情,國外對慈善捐贈的鼓勵制度非常積極。在國內,慈善捐助往往得不到更多的回饋,那反過來如何激勵捐助呢?

  華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敏強認為,從目前及未來的發展趨勢看,高校的生存、發展需要參與社會競爭,需要到社會中去爭取資源。高校如何回饋捐贈者的貢獻和善意,方式可以探討。但張敏強表示:“希望學生不要用拔高的道德標準去要求學校。”

  “對於社會慈善的支持,稅收的確沒有體現”,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系主任林江認為,目前稅收政策對慈善捐贈的激勵作用不夠。他認為,目前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比例還有待提高,稅收對慈善的支持不明顯打擊了企業參與社會慈善的積極性,目前從事慈善活動的企業並不多。林江還指出,國外對慈善捐贈的稅收抵扣範圍很廣,直接給學校、個人的捐贈,只要出具相關證明,就能抵扣。但我國只能通過經過認定的慈善組織的捐贈才能抵扣。(何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