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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菲尼迪車禍案昨日開審 民事和解刑事未決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8日 08: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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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懺悔錄:"事情發生一年多了,終於要面對事實。從事情發生到現在,我吃不好飯,睡不好覺,希望能夠通過賠償讓自己得到解脫。希望他(死者陳偉寧)的爸爸能夠原諒我的無知,我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我會盡全力幫助王輝和她家,讓自己的良心好受點。我也想對我的家人説聲'對不起'。我想告訴廣大司機,酒駕後果只有血的教訓。"

  在朋友生日聚會上40度洋酒連幹17杯,出門開車撞死兩人重傷一人,人生的起落讓人感慨萬千。昨日,市二中院開庭審理了英菲尼迪車禍案。面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指控和608萬元的索賠,陳家失聲痛哭為時已晚,然而陳家辯護律師卻對指控罪名提出異議。

  監控顯示陳家拎著洋酒上車

  上午9時30分,一身號服的陳家出現在眾人的面前,面目清秀的他曾經是一名舞蹈老師,和多位明星有過合作,但現在他的臉上已經看不到舞蹈家的瀟灑和自信。

  對於自己的罪行,陳家均表示認可。但由於事故後陳家逃離現場,過了半天多時間才進行酒精檢測,所以,警方並沒有測出陳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但和他同行的幾位友人事後的酒精檢測都超過了每百毫升50毫克。

  自己究竟喝了多少,陳家還堅持自己並沒有喝多少。"我只掏了1000元,當時的活動是買一瓶贈兩瓶並送果盤軟飲等,而且酒沒有喝完。"

  對於陳家的辯護,公訴方首次展示了酒吧的監控錄像。據錄像顯示,去年5月9日淩晨3時38分,陳家一行四人來到位於工體的VICS酒吧,此前他們已經在三里屯某餐吧喝完了一瓶紅酒。四人坐在酒吧,陳家又掏錢買了三瓶40度的"帝王"洋酒。隨後,在90多分鐘裏,陳家和朋友跳舞玩骰子,並連連舉杯,喝了17杯洋酒,每次都是一飲而盡。其中,12杯是直接從洋酒瓶中倒出來的,5杯是混合了飲料的洋酒。淩晨5時27分,陳家一行四人離開酒吧。此時,興致頗高的陳家手裏還拎著兩瓶沒有喝完的洋酒。

  "路上很空沒有什麼車,自己也比較清醒,其他三人沒有駕照都喝了酒,第二天還要上班需要用車,所以,我就開車走了。"陳家説。

  出事後看也沒看事故車

  庭審中,公訴方共展示了五段錄像,其中兩段是永安裏路口南北探頭拍下的事故過程。通過回放顯示,5時36分,陳偉寧駕駛的白色菲亞特小轎車正停在永安裏路口的中間車道,準備等綠燈後左拐上長安街。這時,陳家駕駛的黑色英菲尼迪轎車從右後方高速衝上,試圖從左側超車,但由於車速過快直接撞上了菲亞特車的左後方,隨後又撞上一輛公交車。

  對於當時的車速,陳家表示已經不記得。"因為在之前的路口(光華路口)我超了一輛貨車搶了一個綠燈,看到前方路口(永安裏路口)也是綠燈,就一腳油門下去想再搶一個,當時沒有看到停著的菲亞特。"此時,車上大聲放著音樂,坐在后座的朋友聊著天,陳家回頭接了一句話,再回頭時才發現近在咫尺的菲亞特車,避讓已經來不及了。

  據交管部門檢測,兩個路口只有421米的距離,而陳家的車速達到了每小時110公里至121公里,只需要12秒多的時間就能跑完整個路程。而正是他的回頭聊天走神釀成了慘禍。

  在錄像中記者還看到,事故發生後,陳家和朋友均下車,但卻沒有第一時間查看被撞的菲亞特和公交車上的人員傷亡情況,也沒有撥打求救電話。5時43分,陳家在一名友人的陪同下逃離了事故現場,他回頭看了看菲亞特車,但始終沒有上前查看一下。

  據陳家交代,此後他回家拿錢去了醫院,在醫院接到朋友電話才知道事態嚴重,之後又回了家。直到16時才決定去交通隊自首。"出門就碰到了民警,他們之前敲門我的確沒聽到。"

  至於為何在11個小時後才想到投案自首,他的解釋是:"因為知道被撞的人受傷很重,很害怕,所以只想躲了。"

  律師辯稱構成交通肇事罪

  由於事實清楚,控辯雙方都對犯罪事實表示無異議。但對於陳家是否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時,雙方展開了激烈的交鋒。

  公訴方認為,陳家已經有6年的駕齡,並且明知酒後不能開車,仍堅持開車上路,主觀上存在過失。"在駕駛過程中,他在限速70(公里每小時)的城市主幹道上車速達到110以上,超速了50%多。其後又違規超車,並且違反交通信號。同時在開車時聊天打岔,説明陳家主觀上放任了過失,存在著主觀故意。所以應該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公訴人表示。

  而陳家的辯護律師陸俊峰則持不同觀點,"陳家開快車只是為了趕綠燈回家,並不是飆車尋找快感。我們從錄像中可以看到,陳家撞上菲亞特是左後方,説明他已經採取了避讓措施,向左打輪,發生撞擊時車子並沒有闖紅燈,而是之後的慣性使得車衝了出去撞上了公交車,這才闖了紅燈,主觀上並不存在故意,所以應該是交通肇事罪。"他認為,如果把醉酒駕駛列為"危險犯"的話,那麼不管陳家有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都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進一步地説,只要醉酒駕駛都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這顯然不妥,與剛剛增設的"危險駕駛罪"相矛盾。

  陳家也堅持認為,自己當時只是著急回家,並沒有飆車,"我看到菲亞特時已經來不及反應了,只好向左打輪,同時我也踩了剎車。"

  陳家支付300萬賠償

  由於是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受害人陳偉寧的父親也坐在了原告席上。對於陳家的辯解,老人始終一副漠然的表情,其代理律師邢赫塵當庭提出608萬元的民事索賠。

  "我到現在還沒聽到你的一聲道歉。"邢赫塵突然發問。陳家聲淚俱下地表示:"僅説一句對不起是不夠的,我願意竭盡所能賠償。即使我服完刑,我也希望能夠代替死者照顧老人,來償還我的錯。"

  昨天下午,邢赫塵告訴記者,雙方已經達成調解協議,原定向陳家主張600余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600余萬元只是預估的數額,因為被害人之一的王輝目前仍在治療,傷殘等級也未評定,所以600余萬元只是個概數。後來雙方針對賠償數額進行協商,最終達成300萬元賠償協議。

  "目前已經支付130萬元!"邢赫塵説,協議簽訂後,陳家的妻子先後支付了130萬元,按照約定,在一審宣判之前,300萬元要全部履行完畢。如果300萬元兌現,被害方將向法庭撤回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此外,被害人還將向法庭遞交諒解書,向合議庭求情從輕發落陳家。

  而據陳家的辯護律師陸俊峰介紹,陳家對自己的肇事行為非常懊悔,並囑咐新婚妻子要全力賠償被害人。目前,陳家妻子已花去近200萬元,二人北京的唯一住房也已經變現,希望求得被害人諒解,以換取法庭對陳家的輕判。

  昨天,死者陳偉寧的妻子因為還在治療未能到法院。而5月9日她的一段微博可以看出酒後駕車給另一個家庭造成的真實不幸—"偉寧和珠珠,突然從我的生活裏面煙消雲散。而我,心上被現實狠狠的撕下了碎片。什麼兮,什麼之,都説不出來痛到發齒痛到無處可痛的感覺。心,只覺得雨下的好大,雨聲淅瀝瀝的打著。涼,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