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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空殼公司騙財500多萬元 溫總理批示徹查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8日 08: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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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窗內的張某在接受警方審訊

  核心提示

  一個堂堂正正前途無量的研究生,走向社會後憑著歪門邪道做著發家致富美夢,利用"空殼公司"累計詐騙金額達500多萬元。全國10余省市30多家建設單位和個人先後被捲入此案。

  近日,記者從嵩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前不久對此案進行了依法判決,"研究生董事長"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首席記者 任雙玲 通訊員 胡曉 文圖

  才子

  研究生乾大事兒被舉報

  洛陽警方不斷收到舉報和投訴。被騙單位和個人涉及10余省市30多家,累計金額500多萬元

  張某生於1960年8月,伊川縣鴉嶺鄉人,研究生學歷。1988年到山西省河津市協和鋁廠任副廠長,2000年到中央黨校學習。教過他的老師都為有這樣一個"高才生"而驕傲,生養他的父母也為自己有這樣一個有出息的兒子感到臉上有光,在附近的十里八鄉,只要一提到張某,沒有人不刮目相看的,可以説也算是光宗耀祖了。2002年,張某回到了家鄉洛陽市伊川縣,並"招兵買馬",召集曹某、李某、董某、于某、楊某等人成立了伊川縣華風鋁業有限公司,並出任伊川縣華風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公司成立之初,他們與一家外資企業合資辦廠,對方承諾投資2.4億元人民幣。公司買地90余畝,但只建了佔地2畝多的廠房。2004年,該公司又與香港互源理想國際投資公司簽訂合同,建立了業務合作關係,在香港方面的支持下,張某等又組建了河南互源華風鋁業有限公司,但由於公司無力履行合同,香港方撤銷了業務合作合同,2006年2月22日,張某等人組建的河南互源華風鋁業有限公司被洛陽市工商局登出。

  之後,洛陽警方就不斷收到舉報和投訴。被騙單位和個人涉及四川、浙江、河北、江蘇、山西、廣東、天津、江西、湖南等10余省市30多家,被騙金額累計500多萬元。

  邪路

  這幫人靠一個"騙"字發大財

  2006年至2008年,他們先後騙取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四川省中普建設有限公司、浙江土木建設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合同款、民工工資保障金等數百萬元

  原來,經營不斷失敗的張某,已經完全蛻變了。

  自2006年開始,張某和幾個比較"鐵"的哥們,幹起了一番"驚天動地的大事業":

  2006年9月,張某、董某等人在華風公司沒有實際履行合同能力的情況下,以該公司名義與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滬)簽訂生産車間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價款4519萬元,騙取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20萬元合同保證金和50萬元民工工資保障金,採取不入賬的手段非法佔為己有(受害單位報案後退回保證金20萬元)。

  2006年7月6日,張某等以華風公司名義與四川省中普建設有限公司簽訂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價款4600萬元,騙取四川省中普建設有限公司合同保證金6萬元和15萬元民工工資保障金,採取不入賬的手段非法佔為己有,後退回2萬餘元。

  2007年4月6日,張某、曹某等以華風公司名義與浙江土木建設有限公司簽訂擠壓車間(鋼結構)施工合同,合同價款1991萬元,騙取合同保證金、報名費35.2萬元,採取不入賬的手段非法佔為己有(受害單位報案後退回保證金35萬元)。

  2008年1月14日,張某等人以華風公司名義與新鄉市金陵環保輸送設備有限公司簽訂購銷合同,合同價款為424萬元,騙取合同履約金10萬元,標書費2000元。

  2007年1月10日,張某、董某等人以華風公司名義與湖南對外建設有限公司簽訂生産車間施工合同一份,合同價款為1860余萬元,騙取標費3萬元,民工工資保障金15萬元(後經受害人多次討要退還現金約3000余元)。

  2007年12月29日,張某、楊某等人以華風公司名義與江西中恒建設簽訂擠壓車間施工合同一份,合同價款2100萬元,騙取5000元圖紙報名費,5000元暫住費,10萬元保證金,15萬元工資擔保金,採取不入賬的手段非法佔為己有(後經受害人多次討要退還現金約4萬元)。

  2008年11月7日,張某、于某以華風公司名義與江蘇鑫鵬鋼構工程公司,簽訂生産車間施工合同,合同價款2300萬元,騙取7000元圖紙報名費,1萬元手續費,10萬元保證金,5萬元工資保證金……

  案發

  中央領導批示要徹查此案

  據警方介紹,此案引起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批示,一定要徹查此案。

  2009年11月10日,四川人歐陽某等人聯合12家公司集體舉報和投訴伊川縣華風鋁業有限公司利用招商引資對外簽訂施工合同、購貨合同等方式騙取鉅額合同履約金等。

  洛陽市公安局隨即成立專案組徹查此案。2010年1月6日,警方在伊川某酒店將涉案的主要人員張某抓獲。隨後,警方又抓獲了該團夥成員4人。不久,又有3人投案自首。截至2010年7月,涉案的絕大多數人員已經到案。於是,自認為行騙手法高明的"空殼公司"終於"現形",並走向覆滅。

  公安機關將張某等人抓獲歸案後查明:從2006年9月至2008年11月,犯罪嫌疑人張某、董某等人在華風公司沒有實際履行合同能力的情況下,以華風公司名義利用"空殼公司"先後詐騙建設單位和個人涉及全國10余省市30多家,被騙金額累計500多萬元。

  據警方介紹,此案不但涉及多個省市公安機關,也引起了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曾批示,一定要徹查此案。

  荒唐

  他把自己打造成"時代先鋒"

  案發後,張某找北京一網站幫忙"維權",該網站"記者"還來洛陽"調研",並向洛陽市人民政府傳達徵求意見函

  令公安機關感到意外的是,案發後,張某于2009年12月25日找了北京一網站,幫其進行"維權"。該網站還專門派出他們的"記者"來洛陽"調研",並向洛陽市人民政府傳達徵求意見函,讓人啼笑皆非。

  在公安機關提供的材料裏,記者看到了張某的維權書——《洛陽一民營企業遭遇尷尬》。文中説,張某曾是"2008年時代先鋒——第四屆全國改革創新十大傑出人物"。他先後投入2000多萬元,把自己多年的積蓄及公司員工的集資全部投入到工程中,但因外資不能進入導致項目中途擱淺。困難時期,張某千方百計尋機會找辦法,動員所有親朋好友援助,上北京、下廣州上百次之多。為了給部分農民工發工資,他把自家的住房賣掉,把自己的車作了抵押,還借了地方的高利貸上百萬元。可正當公司走出困境的時候,洛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沒有查清事實的情況下,就給他們公司立了案,使他們手足無措,導致企業無法運營,等等。

  然而,警方用事實把謊言全部揭穿了。

  揭底

  身披合法手續"外衣"實施詐騙

  曾與外商合作,並有政府對該項目相關的手續批文,隱瞞後期外資公司被登出的真相

  據洛陽市警方介紹,這起案件是典型的合同詐騙。

  張某他們以政府對外資公司的原有批文為誘餌,在網上招商,向全國各地發佈公司簡介信息,而且團夥作案,參與者有10余人,分工明確,流水作業,有縝密的運營管理機制。在與被騙公司簽訂合同時,他們仍以政府的批文對外行騙。

  其主要形式為:1.合法註冊公司,而且每年參加年檢審核。2.公司建有辦公樓,並設有部門,由相關人員組成,形成一定的規模。3.確實購買有土地,辦有相關工業建設和環保評估、審批手續。4.曾與外商合作,並有政府對該項目相關的手續批文,隱瞞後期外資公司被登出的真相。他們利用政府急於招商引資、競爭經濟指標的心理,片面誇大自己公司實際能力,向政府上報項目。

  據介紹,該團夥還利用一些合法的手續作為外衣,雇用一些社會上所謂的"能人",並在多家公司挂職。

  嵩縣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定,本案嫌疑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足以認定。嵩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嫌疑人張某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並責令張某退賠被騙單位經濟損失344.7586萬元;同夥曹某、李某、董某、于某、楊某等人也分別被判處不等的有期徒刑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