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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指控為繼承房産雇兇殺7旬祖母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6日 04: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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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鵝公岩大橋一起跳橋秀,引出一起雇兇殺人案。檢方指控一個“80後”為早日繼承婆婆房産,雇請兩個“90後”,幫他謀害親生婆婆。

  上週五,南岸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婆婆稱孫子沒害她,孫子是被冤枉的。不過,另外兩被告堅稱受雇于婆婆的孫子。

  要殺這個

  77歲婆婆

  檢方指控

  孫子為財産雇兇殺她兩兇手指認他就是幕後主使

  孫子為財産雇兇殺她

  兩兇手指認

  他就是幕後主使

  孫子辯解

  我是唯一繼承人,沒有必要婆婆説情我只有這個孫子,不是他

  我是唯一繼承人,沒有必要

  婆婆説情

  我只有這個孫子,不是他

  不是他?

  是他?

  跳橋被救

  坦白自己有“前科”

  2010年12月8日20時許,九龍坡區楊家坪國美交巡警平臺接到報警,一名男子準備在鵝公岩大橋跳橋自殺。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過耐心勸解,該男子于22時許被民警救下。

  被救下的男子是1991年出生的貴州人陳某。上週五,他在法庭上談到了跳橋的原因。他稱,那個月初,由於父母鬧離婚,自己心情不好,打算自殺了斷生命。8日那天他決定跳橋,幸虧交巡警好説歹説,把他從橋上救了下來。

  陳某的口供還稱,在交巡警的開導下,他終於明白了活著的意義。他非常感動,也很感謝交巡警,主動向交巡警彙報:“警察同志,我還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交代。”

  陳某坦白,半年前他參與了一起謀殺案。

  交巡警最初還以為他在開玩笑。他的話引起民警的高度重視,民警立即帶著他找到南岸區的事發地點進行核實。

  經過走訪民警了解到,在南岸區花園路派出所轄區,有個77歲的婆婆曾被人推下樓。當時,婆婆走到一二樓之間的樓梯時,二樓樓梯口突然衝下來一個小青年,衝到她面前時,使勁推她,婆婆當即向後仰,並滾下了一樓。小青年見婆婆倒地,拔腿就跑。婆婆受傷後,曾經到派出所報案,但後來又撤案。

  這個婆婆福大命大,只是頭部被摔了個包,頭部也沒有淤血,只花了2000多元藥費和檢查費。

  網友指認

  是他謀害親婆婆

  辦案民警讓陳某辨認,受害者是不是警方調查到的那位姓趙的婆婆。經辨認,當時被他推下樓的就是趙婆婆。陳某隨後被刑拘,警方開始查找幫兇。

  陳某交代,作案前,他和兩個朋友喜歡玩勁舞團網絡遊戲。2010年3月,他在勁舞團網遊中,看到網友開了個房間叫“想找錢的進來”,於是就進入房間,問網友“怎麼個找錢法”。網友説,最好到南坪四小區面談。於是,陳某與朋友何某、王某一起從北碚趕到南坪。

  見面後,對方是一個大約1.7米的男子,長得也帥氣。他説,他們要害的人是個老太婆,一定要做得乾淨,不要被人看出來是謀殺,要像意外事故,最好的結果是在醫院死亡。如果被害人死了,他付給每人1萬元;如果受傷的話,每人只有2000元。

  他們追問該男子,為何要對一個老太婆下毒手?男子説,那人是他親婆婆,因為他是婆婆的唯一繼承人,想繼承婆婆的房子。

  陳某問兩個朋友“幹不幹?”何某同意,而王某認為這是犯法的事情,“我不幹。”説完就走了。

  設計方案

  想製造意外事故

  陳某交代,在商量殺人方案時,雇兇男子提供了幾套方案:

  第一個方案是,在婆婆家打開天然氣,製造婆婆煤氣中毒死亡的假象。

  第二種方案是,用袋子將婆婆的頭罩著,直接用磚頭或其他兇器將婆婆打死。

  “為何不選擇投毒?”何某問。

  “投毒容易被查出來。”雇兇男子稱,最好是把婆婆推下樓,造成一種意外事故的假象。

  檢方指控稱,雇兇男子正是被害人的孫子黃某。黃某最後選擇了推下樓的謀殺方案。

  檢方的證據還顯示,當他們確定好方案後,不但作了分工,黃還帶著他們熟悉地形,辨認他婆婆,並先後多次蹲點守候、伺機作案。

  分工情況是:陳某負責在婆婆門外蹲點守候,何某則在婆婆打牌的地方守候,只要婆婆收工回家,就立即通風報信。何某守了幾次後,覺得風險大,半途退出,剩下陳某作案。

  一天晚上10時許,陳某見婆婆回家了,便衝過來將她推下樓……

  孫子否認

  “沒有必要這樣做”

  黃某、何某隨後被抓。

  檢方指控,黃某、陳某涉嫌故意殺人罪(未遂),是主犯;何某中途退出,是從犯。他們加害的是一位老人,還是黃某的親婆婆,所以應該從重處罰。陳某自首,具有從輕情節。

  法庭上,黃某不承認他害了自己的婆婆。他辯稱,他是婆婆唯一的繼承人,婆婆的財産遲早都是他的,他沒必要那樣做。

  檢察官告訴他,希望他認真悔罪以求得到婆婆的原諒,黃仍稱“不是我幹的”。辯護律師也稱,黃不可能對自己的親生婆婆下毒手。

  檢察官稱,陳某、何某是在不同時間抓獲的,他們和另一證人王某的證言相互印證,均一致指向黃某就是幕後主兇。

  因案情重大,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蹊蹺的是

  婆婆稱他被冤枉

  開庭時,趙婆婆也被通知出了庭。

  法庭上,趙婆婆多次忍不住説“孫子沒害我”、“孫子是冤枉的”。審判長多次給她打招呼,讓她遵守法庭秩序。

  休庭後,趙婆婆稱,她本來有兩個兒子、兩個孫子。兩個兒子都是生病去世,另外一個孫子也因車禍去世,現在只剩下這個孫子了。孫子今年26歲,兩歲時父母離婚,母親之後改嫁,8歲時父親就走了。她從那時開始,又當爹又當媽,把孫子撫養帶大。她一直和孫子一起住。

  誰是害她的人?趙婆婆稱,是附近那個“酒老闆”。“酒老闆”組織人打豹子(一種賭博方式),不準她去看,她就説要報警來抓他們,“酒老闆”對她懷恨在心,於是雇了陳某這個經常在這裡打牌的年輕人來害她。她受傷之前,就沒怎麼打牌了,受傷當天,她是出去耍了回來。

  重慶晚報首席記者 羅彬 實習記者 張亦囝

  如果殺害婆婆

  他將喪失繼承權

  承辦檢察官稱,如果指控的罪名成立,黃某不但傷害了親情,連繼承權也沒有了繼承法規定,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將被剝奪繼承權。

  另外,為爭奪遺産而殺害其他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也將被剝奪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