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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者請律師為拐賣兒童嫌犯辯護 法院將會輕判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4日 04: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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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孫雪梅)秦巧英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河南警方通緝,此後,她在逃兩年,有家不能歸。今年3月2日,在打拐志願者仔仔及秦巧英家人的勸説下,她寫下悔過書,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自首(本報曾做報道)。為讓自首的嫌犯獲得輕判,以呼籲更多拐賣兒童的嫌犯走上自首道路,打拐志願者仔仔為秦巧英聯絡了兩名律師免費為其辯護。昨天,秦巧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在河南省安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但未當庭宣判。

  嫌犯被認定為自首

  今年3月2日,河南安陽人秦巧英在打拐志願者仔仔和家人的勸説下,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自首。因涉嫌拐賣兒童,3月6日被安陽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刑事拘留。經河南省安陽縣人民檢察院批准,3月25日被安陽縣公安局依法逮捕。

  4月26日,安陽縣人民檢察院向安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稱,秦巧英于2008年8月至9月,以出賣為目的,參與販賣兒童3名,分別獲利700元、800元和1000元,其行為已觸犯刑法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鋻於秦巧英案發後主動自首,並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應當認定為自首,可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志願者找律師辯護

  從秦巧英自首當天起,打拐志願者仔仔便開始聯絡律師,並將“微博打拐”的志願者律師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甘元春、黃顥律師,推薦給秦巧英。他説,希望其他嫌犯看到這樣的消息後,主動走上自首道路。

  前天,兩名律師會見了秦巧英,並做了詳細的會見筆錄。甘元春律師稱,鋻於秦巧英是“微博打拐”後自首的第一人,他們願為其免費提供辯護。

  仔仔和兩名律師均稱,如果自首的“人販子”在志願者、律師的幫助下獲得輕判,其他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將更可能自首。

  法院確定將會輕判

  昨天上午,河南省安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秦巧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但未當庭宣判。

  在法庭上,兩名律師提出秦巧英有自首情節等七項辯護理由,並稱秦巧英患有高血壓等疾病,不適宜長期羈押,希望法院對其輕判。昨天下午,記者致電河南省安陽縣人民法院,承辦此案的法官稱,因秦巧英有自首情節,法院肯定會對其從輕判決,“就看輕到什麼程度”。法官稱,律師提出“秦巧英為從犯”等辯護理由,能否認定為從犯還需要合議。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