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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網絡募捐存監管空白 專家吁儘快進行規制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4日 02: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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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兩個以“免費午餐”為主題的公益項目在網絡備受關注———以鄧飛等500媒體人發起的“免費午餐”項目和微公益人士梁樹新發起的“貴州山區午餐計劃”。同樣是通過網絡募集善款,梁樹新卻一度因無合法身份備受困擾,“怕被認定為非法集資,輿論壓力、法律風險、道德風險一直困擾著我。”

  如今,“貴州山區午餐計劃”已找到“婆家”,成為貴州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的一個項目獲得公募資格,可以名正言順地網絡勸募。然而,網絡空間裏個人發起的募集善款活動正風生水起,為此,專家呼籲,政府應儘快進行規制。

  網絡漸成民間募款陣地

  張雲芝,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崑崙鎮大崑崙村人氏。2008年7月30日淩晨2時,歹徒闖入張雲芝家中放火,兒子張峻華還在睡夢中,就被歹徒澆滿汽油點燃。孩子被送到省立醫院燒傷科搶救,確診全身100%特重燒傷。

  去年11月中旬,張雲芝在一些論壇以私人名義發帖求助,他曾寄望于幾個公益基金會,比如兒童希望基金會,“註冊了三四個公共賬號,但一分錢沒收到。”

  此後,張雲芝開始借助網絡求助。他在求助帖中公開個人賬號籌集治療費。張雲芝稱,至今,已籌集到10萬餘元,這是他最初沒想到的。“約有20%的人打電話來核實賬號和名字對不對,但沒人質疑真實性。”

  記者在天涯、淘寶、百度貼吧、微博等網站瀏覽發現,越來越多的人會像張雲芝一樣在網絡發起求助,或是愛心人士通過網絡發起募捐,募捐對象以個人或家庭為主,這些受助個體因疾病、貧困、突發事件而遭遇不幸。也有些網絡勸募的幫扶對象為特定群體,比如貧困兒童。

  記者和一些網絡募捐發起人聯絡獲悉,他們多采取過傳統媒體報道、向基金會求助等方式尋求幫助。而網絡的傳播快、互動性強的優勢更被他們所看重。

  一般情況下,勸募帖多會貼出受助人或發起人的個人賬號、聯絡方式等,並配發圖片文字,詳細介紹募款緣由。同樣,微博上發出個人捐款賬號募集善款的也不少。淘寶網的一些店舖則以拍賣虛擬商品或售賣各種物品的方式來籌款。

  個人網募善款屢遭質疑

  但幾乎每次個人發起的網絡勸募,都伴隨著質疑聲。

  “只憑在網絡認識的志願者,我們怎麼確定真實性?志願者身份如何確定?組織者身份如何確定?以個人賬號接受捐款,賬號誰管理?你們怎麼運行,誰能監督,誰有權監督?”

  對網友發起的“貴州梅子壩小學建校網絡募捐”,天涯網友“金糊塗銀糊塗”發出一連串問號,這反映出很多網友對個人網絡勸募行為的疑問和擔憂。

  對此,很多個人發起的網絡勸募,也在隨時公佈募款細節、善款使用情況等,並對網友質疑作出解釋。

  如今已是貴州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微基金髮起人兼執行主席的梁樹新深有感觸。

  從3月9日開始,他以在淘寶網開公益店舖義賣虛擬商品的方式,賣虛擬産品———5元一份的午餐計劃,進行實物義賣,為山區孩子募集午餐費用。公益店舖公佈的支付寶賬號與他的個人銀行卡綁定,接踵而來的質疑讓梁樹新備感壓力。

  有網友直言:“錢捐到個人賬戶上,憑什麼相信你,你把錢卷走了怎麼辦?”甚至還有人身攻擊。為此,梁樹新及其團隊付出了大量時間和精力解疑釋惑,“這樣下來真的很累。”梁樹新盡最大可能做到公開透明,公佈每筆交易記錄、善款使用情況。

  直到4月5日,貴州省青少年基金會主動找到梁樹新,雙方達成協定,“貴州山區午餐計劃”才終於有了公募資格。

  個人網絡勸募灰色地帶

  和李連杰曾為壹基金沒合法身份而痛苦一樣,梁樹新坦言,從政府對基金會的管理來看,只有具有公募資格的基金會才能發起公募,但對個人並沒有相關法律規定。

  在獲得公募資格前,他曾一直擔心會涉及非法集資,併為此諮詢過律師,最終選擇在淘寶網開公益網店。梁樹新稱自己是在打擦邊球。“虛擬産品其實是一種交易,不能算公募行為,很多人都以此規避風險。”

  淘寶網社會責任部丁敖也坦言,淘寶網只允許具備公募性質的機構售賣虛擬商品募款。沒有公募資質的話,賣家也只能通過淘寶賣實物,不能涉及虛擬商品。但仍有很多人會在淘寶上開公益店舖賣虛擬商品,這其實是淘寶網監管的灰色地帶,畢竟店舖太多。淘寶只能通過會員舉報、系統排查和安全團隊定期進行後臺排查,發現一起就對虛擬商品下架。

  梁樹新和張雲芝的遭遇,是普遍問題。梁樹新指出,與一個合法的公募基金會合作,不是每個人都能得到的,這也直接導致捐款賬號大多只能選擇個人賬號。

  但即便是獲得了公募資格,也存在很多問題。梁樹新舉例説,根據規定,地方公募基金會只能在地方公募,而他挂靠的基金會是貴州的,那他利用網絡來募捐,算不算違法?“這一塊完全是空白的,沒法律規範,包括淘寶店義賣義捐、微博轉發捐錢的方式。”

  梁樹新希望,這些情況能引起相關部門重視,出臺管理條例、法規,對網絡公益進行定義和規範。

  ■ 釋疑

  【解讀專家】

  希望工程發起人、基金會中心網理事長 徐永光

  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 鄧國勝

  1 個人是否能借助網絡發起勸募?

  徐永光:個人通過網絡發起募捐,有公募味道。如個人發起網絡募捐是幫助個體,可定義為私益饋贈,類似親朋間的饋贈和幫助,只是因網絡傳播,空間更大,不應加以遏制。如救助對像是群體,就具有公共性,這種行為應受慈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制。

  但批個公募基金會那麼難,一個人要做公募行為卻這麼容易,還沒法律約束,這種現象肯定不能長期存在,相關法律應跟上新媒體發展的步伐。

  鄧國勝:現在募捐的相關法律制度還不完善,從法律層面講,並未禁止個人勸募行為,因政府不能限制個人表達意願的權利。只要他沒詐騙。隨著網絡技術發展,此問題會逐步凸顯,希望慈善法儘快出臺,否則問題會越來越多。

  2 誰來監管個人網絡勸募行為?

  徐永光:在個人發起網絡勸募中,大家實際上都在尋求走規範道路,讓公眾監管,比如披露捐款細節,建立自律準則,有的找到慈善組織代理捐款。這種民間自發的慈善行為越來越懂得自律和公開透明,不應加以遏制。

  鄧國勝:一些個體逐漸聚集而成的民間團體、組織在網絡進行公募,理論上不合法。根據2000年出臺的《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沒有登記註冊的組織進行公募,政府可以取締。但往往因這些組織做的是公益慈善事業,政府一般不會去管,所以出現很多沒登記的公益慈善機構利用網絡募款開展項目。

  中國現在的社會誠信度不高,如沒有約束和監管的話,網絡容易被人利用。其實我不鼓勵個人利用公共媒體進行勸募,因為會導致很多問題,比如善款過度集中到一個人身上,造成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