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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互聯網不兼容案360敗訴 誤導用戶卸載金山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3日 02: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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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消息,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做出公開宣判,360對金山網盾商品信譽詆毀及強行卸載等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為,公開做出説明消除影響並賠款30萬元。這是法院首次認定360惡意誤導用戶卸載競爭對手軟體。

  360誤導用戶

  卸載金山網盾

  根據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360構成侵權,判令立即停止一切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金山30萬元損失費用,並連續7天在360官方網站首頁刊登説明消除對金山網盾的負面影響。

  法院在判決書中表示,360安全衛士在自身安裝升級運行過程中採用彈出提示框的方式,引導用戶在提示框中進行同意卸載金山網盾的操作,法院表示,雖然該提示框也有卸載360安全衛士的選項,但該對話框僅有停止金山網盾安裝選項且被默認選中,而卸載360安全衛士選項則與卸載金山網盾選項設置不同。

  法院認為,360安全衛士此舉並非讓網絡用戶自由選擇,而是帶有明顯傾向性,會對消費者産生誤導。

  法院進一步表示,360安全衛士在用戶被引導進行卸載金山網盾後,採用了破壞性的方式刪除金山網盾。法院認定360安全衛士違反了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構成不正當競爭。

  360缺乏證據

  詆毀金山網盾

  對於360在軟體、官方網站及媒體中散佈金山網盾存在漏洞等詆毀行為,法院認為,360並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上述行為,嚴重損害了金山的商業信譽和金山網盾的商品信譽。

  根據判決書顯示,360曾聲稱金山網盾存在漏洞,但在本案審理過程中360並未列舉有力證據,金山則提交了經過公證,更具效力的證據予以反駁。

  法院最後認為,360在軟體、官方網站宣傳金山網盾存在嚴重漏洞一説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構成不正當競爭。

  恐嚇式誘導行為終遭法律懲罰

  去年5月,360安全衛士故意在軟體中設置障礙強行卸載金山網盾,其後又在官方網站發佈系列虛假文章:《關於金山網盾干擾360安全衛士運行的説明》,詆毀金山網盾阻撓360安全衛士正常運行、捏造事實抹黑金山網盾存在漏洞、歪曲評測金山網盾不如360安全衛士等,恐嚇消費者選用金山網盾産品,通過多種渠道擴大對金山安全軟體的損害。

  金山網盾是金山公司在2009年首次試水免費殺毒服務的軟體,由於擁有十幾年研發的獨家安全上網保護技術,為用戶成功解決了困擾多年的網絡挂馬等難題,在同類軟體中排名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