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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雲霄一女小販與城管爭執後入院 自稱被打傷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0日 13: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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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霄生活娛樂網上流傳的現場照片

小攤販謝女士仍在醫院治療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5月10日訊 雲霄一小吃攤老闆謝女士,自稱4月27日在雲霄縣郵政局前面擺攤時遭遇城管部門執法,被多名城管執法人員暴打致傷;當地城管部門則表示,絕對沒有動手毆打謝女士,只是有身體接觸,而且已將執法過程全程錄像拍攝,報案並將錄像帶轉交公安機關處理。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已介入事件調查。

  當事人:被城管群毆至受傷

  記者在雲霄縣醫院住院部4樓見到了今年47歲的當事人謝女士,她正在病床上打點滴。謝女士在雲霄縣郵政局門口經營一小吃攤,經營時間從傍晚開始,深夜結束。

  謝女士向記者講述了事發經過,上個月27日下午將近4點,雲霄縣城監執法人員開著一輛皮卡和一輛電瓶車,停在其擺攤的地方,當天下午5點10分,謝女士準備擺攤,和幾個雇工剛把推車上的桌椅卸下來,就受到執法人員的阻止。

  謝女士稱,執法人員以逾期未交納管理費為由,強行沒收桌椅。"我苦苦相求,保證第二天早上馬上交納管理費,並保證以後按要求下午5點半後才出來擺攤,但他們不理我,硬是把我的桌椅搬上他們的車。"

  謝女士説,"我當時很無奈,要阻止,就推了一個執法人員一下,我不是有意要打架,就是下意識去阻止,但一個執法人員以為我出手,就開始按住我的頭,然後六七個執法人員一起過來打我。""我當時被打得站都站不穩了,見他們要拉走桌椅,情急之下就坐在他們的車底下,抱住車輪,後來就暈了過去"。

  謝女士還説,以往收取管理費是在每個月25日至月底,他們都會先電話通知,然後上門收取每月300元的管理費。"我一向是配合交費的,他們説我3個月沒有交管理費,其實到4月30日才滿兩個月未交費,因為有時是每月收費,有時兩個月收一次。"

  謝女士出示的雲霄縣傷害性疾病證明書,診斷或意見一欄顯示:急性輕型閉合性顱腦損傷、頭皮血腫、腦震蕩、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

  謝女士的大女兒稱,4月30日下午,他們多次向當地派出所申請法醫傷情鑒定,卻遭到拒絕。家屬還提供了現場照片,稱這些照片是當時有人路過拍下傳到網上,她直接上網下載的,其中一張照片顯示,三名城管執法人員圍住謝女士,其中一人用手壓住謝女士的頭部。

  城管:有身體接觸但沒傷人

  對此,雲霄縣城市綜合管理局人秘股蔡股長稱,城管絕對沒有動手打人,"我沒有在現場,但是我們把現場的所有過程拍攝下來,錄像我從頭到尾仔細看了一遍,有存在身體接觸,但我們根本就沒有打人。"

  蔡股長説,最近,他們在縣城開展環境整治工作,在謝女士擺攤的那一帶,"她不服從管理,4點多就要開始擺攤,嚴重影響交通通行,影響市容市貌,而且長期不交管理費,我們再三催促,叫她來單位協商處理,她也不願意,然後就開始發脾氣,拉扯我們的隊員,隊員衣服都被她拉破了,有的隊員臉也被她抓花了。"

  記者提出要查看錄像,蔡股長稱,技術人員在鄉下不能即刻返回,要查看只能改日或到雲霄當地公安機關查看。

  至於網上流傳的照片,蔡股長稱,照片有可能是斷章取義,不能證實具體情況。

  "照片有可能是截取某一個瞬間,比如她要打我們,我們上前阻止,抱住她,照片上看上去就有可能像是她被打;而且現在電腦技術這麼高明,可以PS,也可以剪接,這不能説明什麼。"雲霄縣城市綜合管理局另一位工作人員這樣稱。

  目擊者:多種説法

  事發地點對面一手機通訊店員工稱,"當時外面很吵,有人説城管在打人,我出來看時,很多個城管圍著一個女的,我沒有看到具體的動作,但樣子像在打架,雙方都有動作。"

  另一手機通訊店的員工稱,"當時城管不讓她擺攤,她跳起來了,動手要打城管,城管幾個人圍住阻止她,把她攬住,但我沒有看到城管有打人的動作。"

  市民林先生説,"當時差不多是5點半左右,我離他們只有5米左右,看到城管五六個人把一個女的圍在中間,其中最胖的那個城管用手肘壓在那個女的脖子上。"

  當地派出所稱,該事件已立案,警方已介入調查,一定會公正處理,不偏袒任何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