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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加氣站運營一個半月被指"非法"遭叫停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0日 11: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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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福州5月10日電 本是為出租車司機帶來經濟實惠的CNG(壓縮天然氣)加氣站,為何只“運營”了一個半月?是企業違規在先,還是政府監管不力?記者日前在福建省莆田市調查發現,全市僅有的兩家天然氣加氣站自2010年11月中旬停止供氣,全市近兩百輛經過改裝的“油氣兩用”出租車至今不能加氣,退回到只能“燒油”的狀態。

  加氣站被叫停 居然是因為“非法”

  記者日前在福建莆田市第一家加氣站--荔園加氣站看到,6台加氣機全部閒置,12桿加氣槍全部被封條封住。據莆田市運輸管理處副處長蔣荔山介紹,莆田市改裝過的“油氣兩用”出租車共有186部。用天然氣跑出租大概只是燒汽油費用的一半。“用氣大概是3毛一公里,用油大概是6毛多吧。”

  作為清潔能源,LNG(液化天然氣)在福建正得到大力的推進。為什麼運行僅一個月的加氣站被緊急叫停呢?莆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科長陳金榜告訴記者,2010年11月16日,他們接到群眾舉報,稱某公司正將油燃料汽車非法改裝為燃氣汽車,在對此事展開調查的過程中順藤摸瓜地查出液化氣燃料的來源--荔園加氣站。

  陳金榜説,“該氣站並未取得《氣瓶充裝站許可》,屬於非法氣瓶充裝活動,技監局當日就對荔園加氣站進行了查封,並對其所屬公司福建莆田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罰款30萬元的處罰決定。”

  據陳金榜介紹,加氣站裏面的壓力容器、充裝機器等都屬於特種設備。國務院頒發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第二十二條規定:“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特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充裝活動。”

  而莆田燃氣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姜升科則表示,公司確實尚未取得運營許可,但是加氣站也從來沒有“正式投入運營”。

  姜升科介紹説,荔園加氣站是2010年3月份開建,當年10月建成並開始“調試”。對出租車供氣是對加氣站設備進行“聯合調試”工作的一部分。公司的另一個加氣站--涵西加氣站沒有對出租車供過氣。

  “加氣站調試必須要供氣,因為終端是加氣槍,有約兩百公斤的壓力,如果直接釋放到空氣中,會對人和周圍的環境形成威脅,同時也要測試加氣量準不準,所以要通過給出租車加氣來調試。”

  公司預計調試時間會持續兩到三個月,不料一個月之後就被叫停了。質監部門認為,加氣站為出租車加氣收錢,已經是在營業了,而不是公司所稱的“調試階段”。

  對加氣站叫停的還有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據該局燃氣管理處主任陳宗泉介紹,加氣站要取得經營許可,必須先取得土地使用許可、施工許可,並經過驗收,而目前這兩座加氣站只有規劃許可,大部分手續都沒有辦理。

  姜升科對記者説,所有的許可都因為土地手續沒辦好而擱置。加氣站開建之前,公司就已著手申請用地許可,但是一直沒有辦下來,所以就計劃邊運營邊補辦各項手續。

  據莆田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科負責人陳建勳介紹,加氣站所佔用的土地是農用地,要獲得加氣站建設的批准,必須先變更土地使用性質。變更手續須報送上級主管部門,需要較長時間。而加氣站項目同時是該市LNG的重點項目,燃氣公司就開始了“未批先建”的違規行為。

  企業補手續 政府再放行

  面對“有氣不能加”的尷尬情形,莆田市市長梁建勇在7日上午召開的涉及國土、規劃、質監、交通,住建等多部門的協調會上表示,政府會繼續支持和鼓勵清潔能源等綠色産業項目,相關部門應各司其職,高效協調,特事特辦,敦促和協助莆田燃氣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規定儘快補全相關手續,實現加氣站的正常運營。

  陳宗泉在會後向記者透露,燃氣公司沒有積極申請辦理手續,在未批准的情況下就開始了給出租車加氣行為,這中間存在過錯,政府會按照規定予以相對低限度的處罰。

  陳金榜表示,加氣站內的壓力容器設備具有相當的危險性,政府必須在保證其安全的情況下,才能予以審批。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企業試圖先將加氣站經營起來,再來要求政府給予合法地位是行不通的。

  陳建勳説,國土部門一方面要對燃氣公司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另一方面還要協助公司儘快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變更手續,以利於公司辦理其他相關運營許可。

  姜升科承認公司確實在土地性質變更手續還沒有做完的情況下就開始建設加氣站,以至於土地手續出現問題,從而導致工程驗收、危險品經營許可和充裝許可等手續上沒有辦齊全。公司接下來將按照政府部門的要求將相關材料備齊,審批通過後,儘快讓加氣站運營起來。

  莆田市政府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加氣站審批時間較長,客觀上講和加氣站運營所涉及的部門很多有關,和政府一些職能部門沒有及時跟蹤監管到位也有關。而加氣站的“未批先建”和政府相關部門監管不力有關。政府既然決定要扶持清潔能源項目,接下來就必須與企業形成合力,共同推動綠色産業的發展。

  政府和企業如何跳好“雙人舞”?

  由於燃氣公司“未批先建”而導致的停氣風波,給出租車車主造成了損失,給志在推廣天然氣應用的政府和企業都上了鮮活的一課。

  福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湯黎虹認為,燃氣公司在加氣站所佔用的耕地性質尚未變更的情況下就開工建設,企圖邊經營邊辦理各項手續,這種“硬上弓式倒逼政府”的行為違反了《土地管理法》。企業為了避免自身的“經濟損失”,在國家大力扶持的“清潔能源産業”的金字招牌掩護下,企圖避開法律程序是不可行的。

  CNG加氣站的經營許可涉及的部門多。專家指出,各部門一方面要嚴格監管,對於優先發展的重點産業項目也應依法行事,不能“放水”,任何部門單方面允許“先動工再補辦手續”在程序上都是違法和無效的。

  清潔能源是未來産業經濟的寵兒,順應構建低碳環保型社會的趨勢。湯黎虹説,政府和企業要在市場經濟的舞池中跳好“雙人舞”。清潔能源在城市的利用和佈局,政府要有一個整體的規劃和考量,並在調動社會力量的活動中起到主導作用。

  莆田市人民政府已于近期下發了《關於推廣應用天然氣清潔能源的實施意見》,計劃到2015年,全市建設CNG加氣站20座以上,LNG汽車保有量達3000部,城區以及市郊交通幹線上的公交車和出租車全部完成“油改氣”工作。

  意見表明,CNG加氣站要取得相關部門許可,資質認定以及氣體充裝許可證。新建CNG加氣站原則上獨立建站,在符合安全的條件下實行油氣合建,並鼓勵現有及擬建的公交停車場在具備規劃建站條件的基礎上,增建車用天然氣加氣站或油氣合建站。

  專家指出,除規劃和監管外,政府應該為企業提供良好的服務,在督促、引導以及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方面表現得更為積極和高效,使有志於從事清潔能源産業的企業消除後顧之憂,更加順暢、高效地參與到産業發展當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