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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的人生軌跡(圖)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0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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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夏俊峰擺攤出事的地點,風雨壇街兩側三三兩兩的擺攤者依然聚集著,往來詢問購買者也絡繹不絕。本報記者 王晨攝

    因為與前來執法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員發生衝突,夏俊峰捅死了兩名城管——申凱和張旭東。

    此案發生於2009年5月,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南樂郊路與風雨壇街交叉路口。2009年11月,瀋陽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夏俊峰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外,夏俊峰還需要向原告賠償約65.9萬餘元。隨後,夏俊峰家屬提出上訴。

    2010年6月29日,此案二審在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2011年5月9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但夏的妻子張晶堅持認為,丈夫是在被毆打的時候,情急之下才持刀防衛的,應該先追究城管的責任。

希望

    在張晶的回憶裏,夫妻二人最快樂的日子莫過於2008年年末冬天“擺攤”的那段時光。在東北嚴寒的深夜,兩人在家門口附近的網吧門前擺攤賣炸串,那些上網累了出來吃夜宵的年輕人為他們帶來了“鉅額”財富——每天收入可以達到100多元。這些收入讓他們實現了曾經的家庭夢想——送兒子進圖畫班學畫畫。

    這個夢想雖然簡單,但對夏張兩人來説卻一直難以企及。

    夏的父親是環衛臨時工,每月有700元左右的工資。夏的母親是退休工人,有800元的退休工資。在此之前,家裏的開支都是由兩個老人承擔。夏俊峰的生活則一直不如意,技校畢業後到瀋陽一家電機廠上班,因工廠破産下崗,之後以打零工維持生計,之前還拿了十幾個月每月235元的低保。

    張晶今年35歲,是遼寧鐵嶺的進城農民工,1999年在瀋陽一所美容美發學校學習時與夏俊峰相識相戀,兩人于2000年結婚,並生有一子。 婚後,夏俊峰幫人看過店、打過零工,妻子張晶也做過賓館服務員、幼兒園的面點工。

    然而,微薄的收入難以維繫家裏的開支。“有時忙活了一個月,賺的錢還不夠交通費和中午吃飯的錢。”張晶説,9歲的兒子一直是家裏的驕傲。兒子聰明,並且喜歡畫畫,獲得過三次東北賽區兒童繪畫一等獎。發現這個天賦後,夫婦倆就把兒子送到少年宮去學習畫畫,但時間一長,學畫畫所需要的錢越來越多。張晶和夏俊峰不想誤了兒子的前途,於是開始想著多賺點錢。

    他們想到了離家不遠的五愛市場。這個東北亞經濟圈和環渤海經濟圈最大的流轉型輕工産品交易中心,作為中國最著名的批發市場之一,在吸引了全國交易者目光的同時也為擺攤的小商小販們提供著源源不斷的商機。

    在斟酌一番之後,夏張夫妻決定放下面子加入“擺攤”大軍。“離家近,成本低,利潤高,‘進可攻退可守’。給別人打了一輩子工,總算有了自己的小買賣。”在那時的張晶看來,“擺攤”為他們一家帶來了新的財富和希望。“至少可以不再啃老了。”

    然而,財富和希望卻沒有給他們帶來持續的運氣。

相遇

    “擺攤”半年後,“在陰雨連綿的一天”,夏俊峰遇到了申凱和張旭東。

    1975年出生的申凱有著一系列驕人的成績——16歲參軍,9個月後入黨。1993年,年僅18歲的申凱因表現優秀,被記三等功一次。19歲時,申凱退伍參加工作。2002年,申凱通過考試進入瀋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沈河分局。這期間,他還獲得了中央黨校的本科文憑。2005年,他被提拔為濱海執法中隊副中隊長,2008年年初被提拔為中隊長。同夏俊峰一樣,申凱也是家中的單傳“獨子”。

    張旭東的女兒和夏俊峰的孩子差不多大。他帶著老婆孩子與年邁的父母、因病至今未婚的哥哥,一直擠在一處五六十平方米的房子裏。

    對於三人的相遇,控辯雙方給出了各自的表述。

    瀋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稱:2009年5月16日11時許,被告人夏俊峰因在瀋陽市沈河區南樂郊路與風雨壇街交叉路口附近違章設攤經營,被瀋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沈河分局申凱(被害人,男,卒年33歲)、張旭東(被害人,男,卒年34歲)、張偉(被害人,男)等執法人員查處,後被告人夏俊峰隨同執法人員到瀋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沈河分局濱河勤務室接受處罰。這期間,被告人夏俊峰因故與被害人申凱、張旭東等人發生爭執,遂持隨身攜帶的尖刀先後猛刺被害人申凱胸部和背部、張旭東胸部和腹部及張偉腹部等處數刀,致被害人申凱“因左胸、背部刺創,特別是左胸部刺創刺破心臟導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張旭東“因全身多處刺創,特別是左胸部上方刺創刺破左肺和心臟導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張偉腹部損傷程度為重傷。案發後,被告人夏俊峰逃離現場,于當日15時許被公安機關抓獲。

    張晶也對那一天的遭遇刻骨銘心。她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那天是星期六,天氣預報有雨。“那天是週末,這種天氣城管一般不會出來。況且城管有個工作人員結婚,他們應該都去喝喜酒了。”

    於是,平時只在下午出攤的夏俊峰夫妻一反常態,上午10點40分就騎著那輛“倒騎驢”(當地一種座椅後置的三輪車——記者注),馱著煤氣罐上街,準備出攤賣燒烤。夏俊峰並沒有急於來到白天生意較好的公共汽車站旁邊,而是在路口等著。為了防備萬一,他想11點準時出攤,因為通常這個時候,城管的人會回局裏吃午飯。

    沒想到的是,那天城管並沒有休息,就在説話的工夫,申凱帶著隊員,開著那輛小販們熟悉的尾號為 “799”的車,來到了這個路口。看見城管,小販們“呼啦啦”地跑,夏俊峰夫婦沒有跑掉,從車上下來兩個執法人員,拉住了夏的“倒騎驢”。

    “那天也不知道怎麼了,突然來了四輛車,一共十多個城管隊員,從來沒見過那麼大的場面。”張晶回憶説。

    拉住夏俊峰車的隊員説:“煤氣罐沒收。”張晶反應過來,上前哀求:“別沒收,我們這就回去,我們不賣了。”但她隨後聽到一句話:“今天收拾的就是你。”

    “當時上來十個人圍著打我老公,我上前護著他,一個人把我拉了出來,我一下跪倒在地。”張晶説。夏俊峰急了:“你們這幫畜生,別打女人。”張晶跪在地上説:“求你們,別打了,東西都給你們,別再打了……”

    之後,煤氣罐被沒收了,準備好的燒烤被扔了一地,夏俊峰也被人帶上了車。

    根據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訊問時的筆錄,辦公室內有3名執法隊員,曹陽沒有動手打他,後來去上廁所了,申凱罵他,“他用拳頭打了我頭部兩下”,張旭東隨即也來打他,申凱還用茶杯打他。 夏俊峰隨後從右褲兜裏掏出刀對著他們亂扎,然後就跑了。他還削斷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那把致命的刀是夏做買賣時削香腸用的折疊刀,因為事發時,夏還沒開始賣貨,刀就揣在兜裏。

衝突

    在瀋陽當地擺攤人的眼裏,城管與擺攤者是一對難以調和的矛盾。

    始於20世紀90年代的國有企業改革和産業結構調整導致大量國有企業工人下崗,國有重工業較為集中的東北老工業基地瀋陽情況尤為嚴重。這些失業的下崗大軍同城市化進程中來此淘金的農民工們匯成滾滾洪流,不斷地考驗和刺激著這座省會城市的消化能力。非法佔道經營,擺地攤者由此催生。他們常過早衰老,標誌就是把自己未竟的願望寄託在下一代身上。

    “我擺攤五六年了,被城管罰過不下十次,但每次罰金都不一樣,這得看他們的心情,有時候心情好,可能罰你三五十元錢就完事了,有時候心情不好,就沒收你的東西,讓你到局裏去交罰款,這就‘貴’一些,一兩百不等。交了錢我也從來沒有拿到過發票。”一位賣栗子的攤主對記者説。

    另一位攤主説:“東西被沒收了,必須得去局裏贖回來,這樣他們才有收入,比如你的‘倒騎驢’被沒收了,如果你覺得沒多少錢,自己買個新的就算了,那你就大錯特錯了,以後城管看見你就抓你,他們抓人也是有講究的,有些偷偷‘塞’了錢的,城管只追不抓,嚇唬嚇唬,真正抓的都是那些‘臉生的’,或是不懂得好好‘表示’的。”

    在沈河分局辦公室,宣傳科科長邵宇接受了中國青年報記者的採訪。“我們一直堅持文明執法,但(夏俊峰)這是個‘極端個案’。如果説你碰見這樣的人,你敬他、對他客客氣氣的沒有用,因為你碰見的就是這樣的人。”他説,“市局執法系統裏有行政執法責令整改單子,我們每回都是先下那個單子,告訴你改正,你不改下回才處罰。扣東西是必然要扣的,因為法律、職能賦予了我們這種職責,在責令整改沒有效果的時候,可以採取強制手段,但是強制手段的目的是執行法律,我們把你的東西給你扣了,沒有必要去打你罵你。”

    邵宇説,《行政執法責令通知書》局裏每天都能開出去上百份,依法暫扣經營物品每天也都在做,別人為什麼沒有出現這樣的事,單單是夏俊峰出現了?按照法規規定取回經營物品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罰款,開具收據才能取回物品。第一次繳納的限額在法律規定的自由裁量權內為最低的,第二回數額略高於第一次,但仍在法律規定的自由裁量權內。

    瀋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沈河分局副局長孫弋戈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城管也有自己的苦衷。2009年夏天,執法隊員都穿著防刺背心值夜班,但還有隊員被小販用串燒烤的鐵籤刺傷臉。“平時隊員們對攤販進行口頭説服教育時,老百姓沒看到;教育無效動手查扣物品時,難免有肢體接觸,老百姓看到了,就説我們野蠻執法。”

    孫弋戈稱,該局一直強調文明執法並經過多次培訓,要求過“敬禮關”、“示證關”、“禮貌用語關”,在執法過程中要多次勸導,實在不聽勸導才沒收東西。但在一位老城管看來,要解決衝突,不是敬個禮就能解決問題的,需要從根子上改變理念。“我們也不願意激化矛盾,但很多問題不是城管一個部門能解決的。”

改變?

    夏俊峰的母親,昨夜一宿沒睡,呆在瀋陽市看守所外,嘴裏一直默念阿彌陀佛。夏俊峰和他的三姐是孿生兄妹,這對當年為家裏帶來無數歡樂與喜悅的“龍鳳胎”,如今將這個曾經貧窮但充滿希望的家庭推向絕望。

    夏的兒子依然喜歡畫畫,10歲的他堅持對同學説自己的爸爸在國外,要過很久很久才會回來,當記者拍照時,他都捂住自己的臉或者轉過身去。“我不想讓同學知道我有個殺人犯的爸爸。”

    張旭東也留下了一個與夏俊峰的兒子差不多大的女兒,但那間房子卻久敲不開,一個老人從窗內伸頭張望。

    在瀋陽市沈河區行政執法管理局,當年的案子已經成為人們不願回憶和提及的傷痛,一名和申凱同時進入城管系統的工作人員認為此案的發生只是因為這兩個哥們兒“點兒太背”。“堅持文明執法一直是局裏所有人的工作守則和信條,我們還因為文明執法業績突出,屢次受到市裏表揚,獲得先進文明單位的稱號。”他説。

    今年3月,由該局編印的一本內部資料《軟環境建設手冊》已經下發。在這份手冊裏,執法行為規範、執法模擬訓練、舉止著裝行為規範,以及嚴禁城管吃拿卡要,謾罵侮辱毆打群眾、截留私分財物等“六大禁令”被作為重點守則列于其中。

    在夏俊峰擺攤出事的地點,風雨壇街兩側三三兩兩的擺攤者依然聚集著,往來詢問購買者也絡繹不絕。

    在擺攤的路口,城管與攤販之間“躲貓貓”的遊戲依然每天上演。一位賣小電器的老人對記者説:“夏俊峰的事兒出現後,城管至少不敢再打我們了,但看見他們,我們還是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