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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洞房花燭夜叫錯新娘名字致雙方對簿公堂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9日 13: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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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情人恩愛千萬可別叫錯名,日前,江蘇發生一起新郎在洞房花燭夜叫錯名字,導致婚結不成,雙方對簿公堂、分道揚鑣。

  24歲的孫強是江蘇宿遷人,之前一直在外打工,雖然曾交過女朋友,但卻因種種原因沒能結婚。去年10月他回到老家,經人介紹與胡燕認識。在雙方家長催促下,兩人交往2個多月就決定在去年底結婚。兩人都是農村人,雙方在談妥男方送給女方金首飾、摩托車和聘金後,就準備按當地習俗舉辦婚禮。

  就在孫強迎娶胡燕當天,喝得醉醺醺的孫強回到房間後,面對新娘脫口喊出了別的女生名字,胡燕剛開始還以為聽錯,可是仔細一聽的確不是自己的名字,當場就吵鬧了起來。洞房花燭夜泡湯了,胡燕覺得這事讓她太沒面子了,第二天一大早就直接回娘家。事後,孫強幾次登門道歉,還找介紹人從中説和,表示自己當時喝醉,根本不記得説過什麼話;但是不管怎樣,胡燕就是不同意跟他回去。

  雙方一直僵持到今年2月,孫強覺得實在無法忍受了,反正也還沒登記結婚、領結婚證,乾脆解除婚約。不過,孫強要求女方退還他送過去的彩禮,包括金首飾、摩托車和2萬元現金。胡燕認為孫強有過錯在先,堅決不願意返還財物。孫強一怒之下以婚約財産糾紛為由告上法庭。

  宿遷市宿豫區法院認為,孫強送給胡燕的彩禮是以婚姻成立為目的,雙方在經過調解後也無法和好的情況下,胡燕應該適當返還彩禮,最終判決胡燕返還金首飾、摩托車及1萬元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