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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黃牛管理遭遇執法真空(圖)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6日 11: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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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世界商城,一個"黃牛"手拿計算器,在為顧客計算怎麼操作最實惠。IC 圖

  警方有權處罰但"黃牛"看到警察就變身顧客 靠商場保安整治力度很有限

  去年浦東一商場年末打折,來了50位便衣警察,80多個"黃牛"被拖了出去。

  淮海路一商場,"黃牛"與保安對峙,商場報警。警察一到,"黃牛"卻作鳥獸散,融到顧客中間,警察和商場的保安只好"幹瞪眼"。

  早報記者 史寅昇 儲靜偉 沈靚

  南京東路"黃牛"的血案,讓人不得不審視"黃牛"這個特殊的行業。

  其實,"黃牛"從來不是個陌生的詞彙。雖然很多人都不太待見這些"空麻袋背米"、"投機倒把"之徒,但從來沒與他們打過交道的人,也很少。

  "吊兒郎當","吃得開"……這樣的關鍵詞,經常被用來形容這些手上總有大筆款項、卡券進出,從中牟利的人。

  凡是通過倒手能牟利的物件,都是他們的"經營範圍":觀展門票、購物卡券、提貨券、火車票……

  在上海的幾乎每個商圈、每座大商場,你都能看到"黃牛"的身影。商場的促銷、購物卡券的發放,給了他們牟利的空間。他們儼然已經融入都市商圈。

  5月3日,發生在南京東路的血案,讓人們再度將目光聚焦在這個群體上。雖然以"和氣生財"為準則,但幾乎每個"黃牛"都曾在利益面前揮過拳頭。而在平時,他們隱身人群之中,又跟商場內部人員關係密切,要對他們實現監管與執法,困難重重。

  搖身一變成顧客

  新世界商城的一位工作人員這樣告訴記者,許多"黃牛"都與商場"共生",與營業員、保安都維持著良好的關係。在南京東路的多家商場,記者都看到營業員們與"黃牛"言談甚歡的景象。而在各家商場都有"線人"的"黃牛",更是不在少數。

  一名商廈保安負責人表示,在"黃牛"影響正常商業秩序時,保安會將他們驅離,但從實際情況來看,收銀員、營業員們往往和"黃牛""和諧相處",只有偶發的鬥毆,才會給商場驅逐"黃牛"的理由。

  在南京東路商圈,多家商鋪的收銀員都承認,平時來結賬的有不少是"黃牛"。"但是他們拿著錢來買貨品,我們只能當作顧客來處理,不可能不做生意。"畢竟,"黃牛"只要一轉身,就變成了"普通顧客",讓商場很是頭疼。

  便衣警察曾出動

  對於"黃牛"屢禁不止的問題,浦東一商場曾嘗試多種解決方法。

  "就在五一小長假的3天,我們專門針對'黃牛'加派了6名保安,只要發現可疑人員在收銀臺附近溜達,保安就會讓他們走開,在年末打折促銷旺季,我們還會請陸家嘴治安派出所民警過來維持秩序。去年來了50位便衣警察,拖出了80多個'黃牛'。但是,也只趕出去。"這家商場有關人員介紹。

  "保安畢竟沒有執法權,很多'黃牛'還會威脅恐嚇保安,考慮到自身安全因素,靠保安整治'黃牛'力度有限。" 商場方面稱,"法律上也沒有投機倒把罪,很難給'黃牛'制度上的有力處罰。"

  新世界商城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真正能堵住"黃牛"氾濫源頭的,首先便是商場促銷方式的改變。"現在我們商場促銷都是分A、B、C類産品,每種産品有積點,'黃牛'根本來不及算,也沒工夫忽悠消費者。要是像以前一樣用券,那'黃牛'5折進,5.5折出,100元錢就能抽5元錢,不要太好做哦。"

  另一方面,各種消費卡的存在,也給"黃牛"帶來了空間。"如果沒有購物卡的話,那'黃牛'也就沒法鬧騰了。"這名工作人員説。而這種説法,也得到了一名"黃牛"的佐證:"你想想,我們手上收來幾萬幾十萬元的消費卡,都是從誰手裏流出來的?"

  不犯事警察也難管

  上海潤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芮苓認為,從法律上來説,商場"黃牛"的行為違反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該條款規定,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行為的,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芮苓表示,對"黃牛"的倒賣行為,有權處罰的部門是公安局治安大隊。由於"黃牛"行為是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目前能夠對其作出管理、處罰的法律只有《治安管理處罰法》。因此,城管部門和工商部門,對"黃牛"行為都沒有明確的處罰依據,只能協助公安進行處罰。

  同時,商家發放優惠券的目的是促進客戶購買,但是"黃牛"的行為使得商家促銷的目的得不到實現,損害了商家的利益。商家發現後可以驅逐"黃牛",但是商場不是職能部門,不能對"黃牛"進行處罰,還是應當移交公安部門處罰。

  但公安能管住"黃牛"嗎?淮海路某商場的營銷部經理徐先生回憶,2009年年底,他們每個樓層都有100多個"黃牛","黃牛"像蝗蟲一樣,盯著顧客買賣抵用券。商場只好發動保安試圖驅逐"黃牛"。不料,保安的行動還沒完全展開,"黃牛"們卻急紅了眼,與一些保安對峙起來。 商場怕把事情鬧大,只得報警。警察才到,"黃牛"卻作鳥獸散,融到顧客中間,警察和商場的保安只好幹瞪眼。"警察告訴我們,只要'黃牛'不犯事,他們也無可奈何。"徐先生説,每次與"黃牛""鬥法",大都是這樣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