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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宜良千畝人工湖圈走農用地涉嫌"以租代徵"引爭議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4日 07: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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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地政府部門——

  濕地邊要建樓盤,項目部分手續正加緊報批

  針對群眾對用地性質的質疑,宜良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岳平説,這個項目,選址在城市建設拓展區範圍內,土地性質是一般農用地,不屬於基本農田保護區範圍,用地方式為租用地。"不是搞房地産開發,而是産業結構調整。項目于2010年6月30日獲得了昆明市農業局同意的批復。"

  但記者在項目指揮部的墻壁上看到幾張遠景規劃圖:在人工濕地周邊將建許多樓盤,有高層建築也有別墅和漂亮的綠化景觀。

  隨後,記者找到昆明市農業局關於同意"宜良千畝水産立體項目示範基地建設項目"的批復,其中寫道,"發展漁業養殖,調整農業産業結構是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請你們按屬地管理原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項目審批和建設相關手續;項目實施前建議進行專家論證。"

  雲南省農業廳農經站主任科員龔繼烈説,根據規定,在不改變生産用途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土地流轉進行統一的農業開發,但原則是依法、自願、有償。而且,必須與每家農戶簽訂合同。

  雲南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總隊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是納入城市規劃範圍的一般農用地,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可以轉用,但要辦理齊全手續。

  對此,宜良縣委副書記、指揮部指揮長張貴平解釋説,項目中除了水産項目、人工濕地和配套的綠化工程外,還有5平方公里的預留建設用地將來是要搞房地産開發的,但開發前會嚴格按相關政策進行審批、徵用、收儲、土地招拍挂等。至於千畝湖開發項目,目前一些手續正在加緊報批。

  針對群眾認為補償過低問題,龍華村黨支部書記許建平説,那是村民拿最好的收成和租給花卉公司進行經營的價格來比較的,沒有多少代表性。

  針對為何不召開村民大會的質疑,許建平坦言,如果一家一戶做工作,那什麼事都幹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