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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儲戶買保險銀行應對誤導銷售行為負責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2日 10: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燕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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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劉文靜)到銀行存錢被忽悠買了保險,該誰負責?日前中國保監會、中國銀監會聯合發佈了《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明確指出銀行是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實施主體,應對誤導銷售等行為負責,並要求銀保雙方實施“首問負責制”,不得相互推諉。

  銀保投訴集中爆發保險公司忙受理

  “最近實在是太忙了,公司的重點就是處理投訴,其它事情暫且往後放。”一家壽險公司河北分公司的工作人員説。據了解,在今年315期間,各保險公司的銀保産品投訴集中爆發,多數壽險公司忙著處理投訴,甚至無暇顧及其它業務。在保監局,關於銀保産品的投訴量也爆增。

  本報開通的315熱線中,每天都有大量讀者打進電話投訴保險公司,稱自己在銀行存款時受到保險業務員的“忽悠”,將準備儲蓄的錢買了保險,事後才發現“進退兩難”,保險一般有嚴格的保險期,有的還需要分期繳費,即每年存入一定數額的錢,如果遵守合同就不能取錢,如果提前支取需被扣高額手續費。

  客戶投訴銀行難辭其咎

  被忽悠了,消費者的投訴多數針對保險公司,很多銀行也會直接讓客戶去找保險公司,因為客戶在銀行簽的是保險單,即使退錢也得跟保險公司協商。而保監會、銀監會聯合發佈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卻指出了銀行難辭其咎。新規明確了保險公司和銀行的責任劃分,防止因責任不清相互推諉。相關人員指出,銀行是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實施主體,對銷售過程承擔管理責任,應對誤導銷售、錯誤銷售等行為負責;同時,銀保雙方應建立應急機制,實行首問負責制,不管客戶投訴到哪,都需負責到底,而不是互相推諉。

  “近年來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發展迅速,通過銀行渠道銷售的保費收入佔人身保險保費總量近50%。但是銀保業務的問題也不少,包括銷售誤導、賬外違規支付手續費。這些問題客戶投訴比較集中,社會反映強烈,有必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協作,規範銀保市場秩序。”保監會的相關人員稱。

  投連險不得在儲蓄櫃臺銷售

  《指引》還規範了保險産品在銀行的銷售模式,要求商業銀行根據保險産品的複雜程度區分不同的銷售區域,投資連結保險産品不得通過商業銀行儲蓄櫃臺銷售。

  對於保單期限和繳費期限較長、保障程度高、産品設計相對複雜以及需較長時間解釋説明的保險産品,商業銀行應當積極開拓理財服務區、理財專櫃、財富中心、私人銀行等專門銷售區域,通過對銷售區域和銷售隊伍的控制,提高銷售品質,將合適的産品通過合適的人員銷售給合適的客戶。

  客戶是否被忽悠保險公司需回訪確認

  根據銀監會出臺的新規,從去年11月起,將不再允許保險業務員在銀行駐點銷售,而且不同的産品也需分區管理,以免客戶産生混淆心理。

  據河北保監局人士介紹,銀行銷售保險産品的人員應當取得《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並且在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需嚴格把關。售前,銷售人員要使用保險公司統一印製的産品宣傳材料,讓客戶明白自己面對的是保險産品;售中,銷售人員要根據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推薦適合的産品,不得以中獎、抽獎、送實物、送保險、産品停售等方式進行誤導或誘導客戶購買。售後,銀行需向保險公司提供全面、完整、真實的客戶投保信息,保險公司需對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産品投保人進行猶豫期內回訪,以確認客戶沒有被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