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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道路塌陷致卡車被埋 車主要求賠償無人管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30日 0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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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車車主陪護躺在病床上的父親。因石榴莊路面塌陷,貨車車主與當時坐在副駕駛的父親均受傷。

  ■ “路面張嘴‘生吞’大貨車”追蹤

  本報訊 (記者張太淩)豐台區石榴莊路路面塌陷,貨車墜入坑中被填埋後,車主陳國勝昨日表示埋車前無人通知他。他4天來多方聯絡賠償,但未得到任何回應,全家7口人生活陷入困境。昨晚,“搶險指揮部”與陳國勝進行接洽,陳國勝稱對方答應三四天給答覆。

  車主計算損失40余萬

  “沒人提前通知我,就把車給埋了。”得知貨車被埋後,安徽車主陳國勝4天來與多個部門聯絡,希望就賠償進行協調,但無回應。

  昨日上午10時許,陳國勝在律師陪伴下,到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尋求解決賠償問題,“我們也不知道該找哪個部門,就直接過來了。”

  陳國勝準備的書面“情況説明”顯示,4月25日晚,他駕駛貨車行駛至豐臺石榴莊路西口東側100余米處,路面突塌陷。他與60歲父親陳東林,連同車輛一起掉入裂口,兩人受傷。後有關部門未通知陳國勝也未徵求意見,直接將車封埋。

  陳國勝列出了損失情況,包括購車費用42.4萬元,連同車輛一起被埋的手機、皮包和加油卡,以及各種證件等共計43.9萬餘元。

  “車上還有將近7000元票據,都沒有結算。”陳國勝説,所列損失還不包括他和父親的醫療費用。

  陳國勝説,事發時他正往綠化工地拉土,肯定沒超載。

  經協調,路政局信訪辦人員收下“情況説明”,表示將會了解情況,上報解決。

  貨車被埋全家陷困境

  “家裏的困難到了極點。”今年36歲、來京務工已近20年的陳國勝説,之前他和哥哥打零工維持全家7人生計,後來他們決定買車跑運輸改善生活,沒料到運營10個月即遭橫禍。

  陳國勝説,為買車全家人拿出了12萬元的積蓄,又向親友借了8萬元,其餘全靠銀行貸款買了一輛貨車。目前每月要還1.1萬元,還有14個月貸款未還清。

  由於無錢交押金,事發當晚受傷的陳國勝父親陳東林被送往醫院後,只得回家休養。昨日,陳國勝借來1.2萬元錢,將父親送往豐臺醫院。經初步診斷,陳東林胸椎明顯骨折。

  昨日下午,“搶險指揮部”打來電話,約陳國勝晚上協商善後賠償事宜。

  “已經有了意向,對方也有誠意。”昨晚11時許,結束協商的陳國勝回到家中。他説,他提出了意向,包括各種損失、治療費用等。指揮部表示會儘快彙報,爭取三四天內給出解決辦法。

  ■ 對話

  “希望早點獲賠為父治病”

  車主稱每天打上百個電話,但一直沒有進展

  昨日中午12時,陳國勝在市路政局聯絡賠償事宜,他右耳後的一條血口子清晰可見,腫起的腰部使他行走困難,必須用手扶著腰。

  説起4天來尋求説法的經歷,陳國勝連連搖頭,稱事情始終沒有進展。

  “謝謝救我們的好心人”

  新京報:路面塌陷時,你在車上是什麼情況?

  陳國勝:出事是在11點40分,我當時看了表,記得很清楚,車開著開著一下“飛”起來,腦袋朝天,屁股衝下,然後就感到車在往下陷。

  新京報:怎麼脫險的?

  陳國勝:當時渾身都疼,也不知道傷在哪,旁邊的父親撞暈了,嘴不知磕在哪滿臉是血。後來有幾個人跑到車跟前,我就把父親從車裏往外拖,他們從外面接住抬出去,然後我也跳下了車,沒幾分鐘車就陷到坑裏了。

  新京報:最後怎麼離開的?

  陳國勝:父親躺在地上動彈不了,一個勁兒地喊“疼”,後來我陪他乘急救車去了醫院,安頓好後又去了趟工地,回到現場已經淩晨3點多了,看沒有什麼情況就回家了。一定要替我謝謝那些救我們的好心人,要沒有他們,我們爺倆就沒有了。

  多個單位説不歸自己管

  新京報:當時知道自己的車會怎麼處理嗎?

  陳國勝:第二天我是早上9點多到的現場,當時坑裏的車還能看見點兒頂。我看到像領導的人,都會上去問我的車怎麼辦,後來只要是穿制服的人我都會去問,到下午2點鐘至少問了40個人,大多數人都説只管搶救,不管車的事,也有些人説車會吊起來,但沒有人説會埋車。我下午回家時,都一直以為車會給起來。

  新京報:什麼時候知道車被埋了?

  陳國勝:第三天(27日)早上9點我又去了現場,看到他們在灌混凝土,車已經埋得影子都不見了。我當時就急了,之前我一點消息都沒有得到,我先打122報警,交通隊説不歸他們管,我又打12345市長熱線,説給我記錄了。那兩天,我通過114查各單位的電話,每天要打上百個電話,交通委、路政局什麼的都找過了,但他們都是來回推。

  “他們應主動找我們”

  新京報:有沒有求助過保險公司?

  陳國勝:出事當晚我就給保險公司打電話,他們派人勘查現場,沒説過不賠。但是保險公司理賠複雜、時間長,我們耗不起,且埋車時也沒有通知保險公司,他們沒法定損。

  新京報:現在有部門介入協商了吧?

  陳國勝:對,我希望這個協商能有個結果。我是一個農民,別的事兒也不懂,我覺得應該是他們主動來找我們,不應該是我們自己這樣找,還什麼人都找不到。

  新京報:你接下來還有什麼打算。

  陳國勝:希望能早點拿到賠款,給父親治病,把日子過下去。

  ■ 律師説法

  處置個人財産應提前告知

  為車主提供法律諮詢的君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磊認為,被埋車輛畢竟是公民的個人財産,在處理的時候應當有個事先告知和協商,而且從當時的情況看,並不是突發的災難,完全有告知和協商的時間。

  王磊表示,在整個救援過程中存在兩個問題,一是能不能把車救出來,二是當事車主本身願不願意放棄對車輛的救援,兩個情況要進行綜合考慮。“如果説確實無法把車救出來,那車主個人意願也左右不了填埋的結果。”王磊説,即使可以救援,也要進行具體分析,比如救援車輛的費用比車輛本身的價值還大,或者事故影響供水、影響通行,對公眾的影響高於車輛的價值,在這些情況下,可以經過協商放棄救援。

  此外王磊認為,即使車放棄了,車內物品能不能拿出來,也應該是要考慮的情況,而對於事後有傷者和財産損失的情況,有關部門沒有主動和陳國勝進行溝通,在處理措施上有不當。

  ■ 網友聲音

  鄭淵潔呼籲合理賠償

  昨日上午8時43分,作家鄭淵潔在微博上發佈了陳國勝的遭遇,呼籲網友轉發此帖,讓陳國勝獲得合理賠償。鄭淵潔還表示,願陪陳國勝去北京各有關部門索賠,並將索賠經過如實向博友彙報。

  截至昨晚8時許,該條微博引起廣泛回應,轉發超過1.5萬次,評論也有3600余條。

  下午1時40分,經過媒體聯絡,陳國勝在家中接到了鄭淵潔的電話,在電話中,鄭淵潔向陳國勝詳細了解了事發過程,表示願意從中協調,推動這件事的解決。

  @步兵都尉 政府部門得賠,過去人行道上樹倒砸了行人,市政維護部門還得賠人家呢。

  @每天走一萬步:路政部門對道路有維護的義務,這樣的路面塌陷如果證明不是人為的、不是不可抗力造成的,路政部門應當賠償。路面又不是不遵守限行的車輛壓塌的!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張太淩 本版攝影/本報記者 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