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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宣威瞞報兩礦難 礦主168萬“封口”家屬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7日 02: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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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視點 雲南宣威市,最近半個月內先後有兩起礦難被瞞報:4月3日一起瓦斯事故導致6人死亡,礦主對事故隱瞞不報。政府為此大力“整頓”時,15日該市又發生12人死亡的瓦斯事故,這次變成瞞報死亡人數:少報了4人。

  半個月兩起事故18亡

  4月19日,宣威市海岱鎮的公路上,運煤車往來不斷。記者來到代坪村,整個村子異常安靜,如果不是下午四五點時哀樂在幾個地方同時響起,誰也不會想到,在15日發生的海岱鎮楊梅山煤礦瓦斯事故中,村裏有8名青壯年遇難。

  這是一起極其惡劣的瞞報事件:礦主堅稱當天17人下井,事故發生後有7人死亡、4人受傷、6人安全升井。而幾天后,除了送醫救治的又有1人死亡,政府調查發現:事故還造成4人死亡,但被礦主瞞報。遇難者呂昌順家,其妻趙蘇惠説,她簽了68萬元的賠償協議,已拿到5萬元辦喪事。

  4月3日,同樣是宣威市,同樣是瓦斯事故,寶山鎮包村煤礦6人死亡,礦主同樣隱瞞不報。

  雲南省煤監局的調查表明,去年11月18日,昭通市鎮雄縣劉家坡煤礦瓦斯事故致5人死亡被瞞報。煤監局調查此事時,又有多起瞞報事故浮出水面。

  “調查瞞報堪比破命案”

  “調查這些事故真相的難度,堪比殺人案件。”宣威市公安局局長尹大寶説,由於礦小運作起來相對迅速,礦主用錢財許諾打動死者家屬。楊梅山煤礦中,警方看到3名傷者中有2人不在礦主提供的17名下井工人名單中,引起懷疑。

  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鄒立生説:“事發後礦主僅用2個小時就完成了行動,其速度之快令人驚詫。”記者了解到,因礦主是當地人,在當地有關係網。部分死者家屬甚至在金錢誘惑下與礦主形成“同盟”。楊梅山煤礦的法人代表呂爾朝供認“我叫女兒聯絡死者家屬來商量,協議按68萬元簽,額外再拿出共100萬元來補助,條件是不要把事情講出去。”因此部分家屬將死者匆匆下葬,後對警察稱“人是病死的”,並拒絕屍檢。

  ■ 調查

  無監督+輕安全=礦難

  記者發現,兩起瞞報事故的“主角”都是私營小礦,瞞報背後凸顯的是小礦安全意識薄弱。首先是不少小礦為家族式經營,法人代表、礦長之間無法形成有效制約與監督,如楊梅山煤礦礦長是法人代表的兒子,副礦長則是其女婿。一位知情人説:“這樣的家族關係,談何監督?”

  其次,私營礦主為實現利益最大化,吝于拿出資金進行必要的安全設備維護、升級和改造。如楊梅山煤礦的瓦斯監控系統已經損壞,卻未得到修復;礦主打算讓礦井生産能力翻番,投入大量資金進行改造,煤礦還未進行復産驗收,礦主就組織生産。

  此外,一些礦主文化程度低、年紀大,對政策法規缺乏了解。記者採訪時,呂爾朝“一問三不知”,稱“事故發生後怎麼報案,我不太清楚”,“事情已經出了,就是那麼回事”,“不知道自己的做法有什麼不對”。

  有關專家表示,瞞報作為一個加重量刑的情節,目前還主要是追究礦主的刑事責任。從實際情況看,應當加強治理監管腐敗的力度,徹底摘除礦主的“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