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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稱新疆流浪兒問題原因係區域發展不平衡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5日 12: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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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是新疆籍流浪兒童産生的根本原因

  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丁建剛賀佔軍

  在上海流浪了3年的艾某,被警察送回新疆後,只要看見有人抬手,他就哭躲,半天不敢吃手裏拿著的一塊餅,直到饑餓難耐時才肯咬一點。而給他換新衣服時,警察們都哭了,因為這個不到10歲的孩子全身上下竟然有200多道傷口。

  不久之後,將會有更多的像艾某這樣被誘拐離開新疆的流浪兒童重返家鄉,在政府建立的專門基地裏,重獲學習的機會。

  在大規模接受新一輪內地援助一週年之際,4月2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宣佈,將接回所有在其他省區(市)街頭流浪的新疆籍兒童。

  "做負責任的省區"、"在全國重樹新疆形象",在全國援助下,一年間後發趕超的新疆以"新疆效率"和"效政風暴",凝聚人心,加速發展,在對待舉國關切的流浪兒童問題上,新疆又自加壓力。

  不過,如何讓散佈全國各地的流浪兒童回家?"回家"的孩子們如何與親人聚首?他們該怎樣重回社會,怎樣避免"來而復流"?諸多的現實難題,必將考驗這一"善政"的能力和決心。

  "流浪":讓新疆和內地都很"受傷"

  "提及新疆,我馬上會想到美麗和遼闊,但接著又會想起街頭流浪的小偷,實在讓人糾結。"在溫州工作的曲衛麗女士曾3次被新疆籍流浪兒童偷走錢包,如今,每逢遇到街頭的新疆籍流浪兒童,她都會遠遠躲開。

  不少與曲衛麗有著同樣經歷的新疆和內地省區居民表示,流浪的新疆籍兒童使"新疆形象"嚴重受損。

  流浪兒童問題是世界性的社會問題。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內地城市,不時可以見到新疆籍的流浪兒童從事扒竊等違法活動,其偷盜行為不僅擾亂了當地社會治安和人們正常生活,更因其個體行為形成的社會記憶,使人對新疆産生了偏見與誤解。

  據一些內地省區公安部門介紹,這些流浪兒童主要在一些車站、集市、繁華街頭等人群比較集中的地區,採取尾隨行人扒竊包的方式進行犯罪。作案者主要是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他們被成人控制實施偷竊,而成年人一般在旁邊掩護,如果孩子被失主發現,大人就出面使用暴力、威脅等方式將孩子帶走。

  如果孩子被警方抓走,又往往因語言不通,警方無法與之溝通,難以取得更多的證據,只好釋放。更重要的是,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不滿14歲的兒童有違法行為的,免於處罰。所以,當孩子走出派出所大門,幕後的"老大"就會接孩子回去。

  新疆社科院一項報告顯示,在內地流浪的新疆籍兒童中,超過九成是被誘拐離家的,流浪少年兒童大多是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以南疆地區6~15歲的男孩居多,絕大部分是來自南疆三地區農村貧困、殘弱家庭的少數民族少年兒童,主要流出地集中在喀什、和田、阿克蘇地區,且呈現數量多,增幅快,分佈廣的特點。大多在被拐騙(賣)後受"蛇頭"控制從事違法行為,既是加害者又是受害者。

  由於流浪兒童的流動性、隱蔽性的原因,在全國的新疆籍流浪兒童實際數難以考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救助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新疆每年救助的流浪兒童人數在3000人左右,其中大多數是由內地遣送回來的。大多數流浪未成年人受教育程度低,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更沒有受過專門的職業技術教育。

  新疆社科院課題研究表明,這些孩子中,被誘拐者居多。犯罪分子已形成一個誘騙拐賣新疆籍兒童到內地流浪的"隱形市場",犯罪團夥行動嚴密,組建了拐騙、藏匿、中轉、販運的"一條龍"作業網絡。犯罪分子往往以學手藝、做生意等為誘餌,從困難家庭、多子女家庭拐賣的流浪兒童比例高達93%,這些兒童被帶到內地,被脅迫、利誘、控製成為犯罪團夥斂財的工具。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追蹤調查發現,由於不少孩子很小就被拐賣出來,即使得到了解救,也無法提供家庭住址、家人聯絡方式等,這給當地警方和工作人員帶來難題。

  新疆社科院民族研究所李曉霞認為,南疆維吾爾族聚集區相對較高的離婚率、失業率,人多地少的矛盾,極端貧困和基層組織渙散是流浪兒童出現的原因。

  新疆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由於地理環境影響區內經濟發展不平衡。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成為人口流動的重要動力,在暴利的驅使下許多不法分子開始拐騙大量新疆少數民族兒童到內地行竊,其暴富的神話使得更多生活在貧困中的兒童輕易被騙流落到內地。一些因生活所迫的家長也由於可見的利益,默許、縱容兒童出走行竊。由此産生的惡性循環,其根源在於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

  "回家":政府擔當的民意期許

  近年來,新疆籍流浪兒童問題引起了多地政府和社會人士的關注,關注的焦點集中于:孩子的生活境遇和由此引起的"新疆形象"問題。

  在各地建立健全社會保障機制的背景下,近年來,新疆與多個省區(市)攜手探索治理新機制,初步形成了一套警方共同協作,嚴厲打擊此類犯罪的工作機制,但由於流浪兒童離家時年紀太小,給救助和打擊拐賣騙犯罪增大了難度。

  2006年3月,新疆提出"民政&&、公安配合、財政保障、勞教管理"的救助模式後,自治區勞教局成立了"新疆流浪少年兒童教育救助中心",在烏魯木齊設立"新疆流浪少年兒童教育救助中心",以政府監護的形式,對內地新疆籍流浪少年兒童實施收容救助。新疆由此拉開了探索流浪兒童救助序幕。

  2010年,在中央和內地省市的支持下,新疆一年間先後實施了改善民居、加大教育投入等多項民生工程。為了讓更多當地居民受益,新疆決定接回所有在國內其他省區(市)街頭流浪的新疆籍兒童,並堅持"發現一個接回一個"的原則,幫助他們健康成長。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説,4月23日至5月1日期間,新疆將派出代表團分赴19個對口援疆省(市)進行走訪,其中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兒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表示,目前詳細的接回和對接計劃正在制訂中。按照基本思路,內地省區(市)如果發現街頭有流浪的新疆籍兒童,均可與新疆方面聯絡對接事宜。

  為了讓接回來的流浪兒童有機會學習知識和技能,今年新疆將投資5000萬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訓中心,對他們進行文化知識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勞動技能教育,以幫助他們取得相應職業資格或掌握一定職業技能,更好地融入社會。凡是心理健康又想學習技能知識的流浪未成年人,均可享受政府免費的技能培訓。

  此前的5年間,中央政府共下撥3460萬元資金,資助新疆在喀什、阿克蘇、和田等新建了15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增加了1533張床位,讓新疆擁有了基本的流浪兒童救助和保護能力。

  本刊記者獲悉,新疆還將出臺相關優惠政策,要求各地勞動保障部門將流浪兒職業技能培訓納入當地培訓計劃,並扶持和引導當地流浪兒救助保護機構開展對流浪兒的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救助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新疆將加強與疆內職業院校的合作,並將符合條件的流浪兒送往職業院校進行培訓。

  挑戰:返鄉之路幾多艱難

  目前,新疆正在部署安排迎接"回家"後的流浪兒童。但也有人擔心,"回家"的流浪兒童"新生"之路,是否會順暢?

  是否會陷入"接回來又回去"的流浪輪迴,是挑戰之一。近年來,讓政府部門和基層幹部們苦惱的是,回到新疆的流浪兒童中,反復流浪現象非常嚴重,其中兩次以上遣返回疆後又外出的佔相當比例。

  本刊記者調查發現,有些兒童流浪時間越久,越難適應家鄉的貧困生活,往往護送其返鄉的工作人員還未返程,就已偷偷潛回曾經流浪的內地城市,做起了"老本行",甚至還誘拐比其年幼者離家去內地。

  同時,流浪兒童"回家"之路絕非政府一己之力所能完成。儘管新疆提出"以後不論什麼時間、什麼地點發現新疆籍流浪兒童,都將全部接回",但不少觀察者建議,政府應號召社會各界人士通過多種渠道予以支持。例如,發動利用微博等現代網絡手段救助流浪兒童"回家"。

  讓新疆籍流浪兒童"回家"並接受教育,是一項內容龐雜的系統工程,對"回家"的流浪兒童能否教育好、該如何教育,政府也還需花費大量力氣。

  新疆阿克蘇地區是流浪兒童較多地區,被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列入流浪兒童早期干預地區。近年來,通過開展廣泛合作,採取政府主導、民政主管、部門配合、社會參與、民間及國際組織交流合作的形式,以充分尊重和保護兒童和青少年的權利為理念,以關愛性救助保護為主要措施,以發掘兒童和青少年的潛能為手段,恢復並提升其原有的功能,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值得借鑒。

  從更深的層面考慮,受訪專家建議,對新疆籍流浪兒童問題,應從國家、社區、家庭、學校多角度,多層面著手,四位一體、聯動控制,各司其責,各盡職能,積極尋求解決這一社會問題的最有效方式。

  在國家層面,應大力推進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流浪兒童普遍來源於經濟欠發達的南疆偏遠農村地區,家庭的貧困生活是其過早流向社會最根本、最深層的因素。因此,亟需幫助貧困地區的農民和貧困家庭脫貧致富,擴大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蓋面,對於有成長需要的兒童,給予特殊的物質支持與教育條件,從根本上防止兒童因貧困外出流浪。

  同時,受訪專家建議,應健全我國少年兒童法律保護體系,進一步完善少年兒童監護制度,強力推進打拐專項懲處機制。針對新疆籍流浪兒童被劫持、被誘拐者居多的特殊性,公安機關應依法加大對誘騙、拐賣、脅迫、租用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打擊力度,本著"打早打小"、"露頭就打"的原則,加強對流出地犯罪分子的控制和打擊,將"打拐"鬥爭堅定不移地深入下去,全面清除掃蕩拐賣兒童的"隱形市場"。

  而對潛在的外出流浪兒童,更需提早預防、週全安置,防止形成新的"流浪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