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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官員稱KTV禁歌屬合理執法 違規應當查處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3日 03: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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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TV禁歌屬合理執法"

  文化部官員稱歌曲若違規應予以查處

  “簡單舉個例子,《牽手》這首歌沒問題,歌曲和歌手本身都沒問題。但其中的一個版本中,配歌的畫面違反了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內容。我們只是對這個版本進行了刪除,其他版本的《牽手》沒有問題。”浙江省文化廳執法指導監督處處長姚頌和

  本報訊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相關人員22日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溫州當地娛樂場所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及管理部門的要求,不提供違禁歌曲的點播服務。如相關歌曲違反規定,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日前,浙江省文化廳“禁止KTV播放37首歌曲”一事,引發網友熱議。網友帖中所示要求KTV禁播的37首歌曲,不乏《牽手》、《北京一夜》、《小雪》等大家耳熟能詳的歌曲。

  文化部稱,地方文化行政部門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管理規範娛樂場所經營活動,是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賦予的職責。在其權限範圍內,應當依法行使監管職責。同時,娛樂場所也有責任和義務依照規定,加強內部管理,包括所提供的卡拉OK歌曲的內容管理,並主動接受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管。

  綜合新華社等媒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