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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擬規定電動自行車須上牌照限車速引熱議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2日 14: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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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 在國內的很多大城市,洶湧的電動自行車車流已經成為城市的新表情。作為一種環保、快捷、便宜的交通工具,電動自行車成為許多普通勞動者的出行首選。迅速壯大的電動自行車需求,催生了龐大的産業,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新的城市交通問題。是將其拒之門外還是加強管理,使之造福市民,不同的地區作出了不同的選擇。武漢的做法,對國內其他城市具有很好的示範和參考價值,能否將電動自行車的使用這個大麻煩變為方便百姓出行的大好事,考驗著有關政府部門的執政能力和工作意願。

  一個場景:武昌街道口到廣埠屯,是武漢著名的數碼産品一條街。這裡工作的數以千計的IT一族中,許多人都以電動自行車代步。在廣埠屯資訊廣場前,每天都可以看到蔚為壯觀的電動車方陣;下班時間,浩浩蕩蕩的電動車大軍駛上街道,穿行于路人與機動車之間,險象環生。

  一份數據:武漢市交通管理部門的數據顯示,目前全市電動自行車總數已經達到70萬輛。2010年,全市共發生交通事故3050起,其中涉及電動車的事故有677起,佔總事故數的22%,傷755人,死亡28人,直接經濟損失達395782元。

  一種聲音:居民購買電動車,須在購買之日起30天內,在交管部門辦理登記上牌手續;鼓勵電動自行車生産者、銷售者為電動自行車辦理意外傷害和第三者責任保險;電動自行車的時速應限定在15公里以內,走非機動車道,在無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駕駛人靠右邊行駛。(摘自《武漢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

  4月16日,在專家和市民中已經傳言多日的《武漢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出臺,向公眾廣泛徵求意見,也由此拉開了電動自行車治理的序幕。這一事件,在擁有70萬輛電動自行車的武漢引發了空前熱烈的討論,有人甚至將此與2003年聲勢浩大的取締"麻木"(武漢方言稱電動三人車)舉措相提並論。

  搶道、逆行、闖紅燈、亂停亂放……有人總結了電動自行車的"十宗罪"。此次,武漢以立法的形式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力度罕見。小小電動車,牽動著整個城市敏感的神經,成為文明的又一個"風向標"。

  期待:給電動車一個"合法身份"

  2011年1月至3月初,武漢市共發生311起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有30%涉及電動自行車。面對日漸失控的電動自行車,有人不禁驚呼"電驢猛于虎"。

  高校教師漆先生認為,許多電動車駕駛者不遵守交通規則,喜歡到處亂竄,對交通秩序影響極壞;在遇到交通事故時,電動車司機要麼選擇逃逸,要麼選擇"胡攪蠻纏",由於沒有具體的管理制度而無法對其有效追究責任,最終只能不了了之。

  在電動自行車密度較高的武昌街道口,記者特意乘上一輛出租車。攀談中,姓劉的司機告訴記者,他希望"儘快出臺對電動車管理的正式條例"。就在不久前,這位的士司機就曾與電動自行車來過一次"親密接觸"。因為對方沒有&&盔,再加上電動車本身沒有什麼保護措施,車主在接觸中受傷倒地,自己則無端成了"肇事者",實在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説不出"。

  武漢一家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寧金華稱,自己"舉雙手支持政府對電動車的管理"。他認為,限速15公里太慢,完全跟騎自行車沒什麼區別,20公里比較合理;應該明確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免費上牌管理,這樣廠家只能生産符合規範的車輛,也就沒有消費超標電動車的市民了。"政府要用政策法規加強管理,更應該引導市民正確購買電動車。"寧金華説。

  一位正在執勤的交警告訴記者,市場上很多電動自行車的速度已經達到了每小時五六十公里,有的甚至能達到每小時100公里;車速這麼快,卻由於車身輕沒有什麼聲音,無法對道路上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起到警示作用,一旦與汽車相撞,自然是以卵擊石,傷亡慘重。他認為,為了儘量避免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出臺正式管理辦法迫在眉睫。

  2011年武漢市"兩會"上,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電動自行車帶來的安全、秩序、管理等問題表示擔憂,籲請儘快立法,進行有序管理;唯有擁有了"合法身份",電動自行車才會駛上文明的軌道。

  困擾:如何讓電動車"行之有道"

  調查顯示,70萬電動自行車擁有者中,絕大多數為工薪階層,包擴外來務工人員。有限的收入,使他們不得不選擇這種更加實惠的交通工具。在社會輿論炮轟電動自行車及其駕駛者"無法無天"的同時,有必要靜下心來傾聽他們的聲音。

  長期騎電動自行車出行的市民小汪反映,電動車走上機動車道實屬"逼上梁山",因為很多主幹道上並沒有設置非機動車道。他建議,要保證非機動車道的暢通,多鋪裝正規非機動車道,讓電動車有路可走。市民梅女士也表示,立法應以便利交通、大眾為出發點,不可盲目禁止,否則法規將無法有效執行,"武漢限摩導致無照摩托滿街跑就是例子"。

  在武漢市政府徵求意見的網站上,一名叫"寒江雪"的網友自稱"既開車又騎過摩托車而今也騎電動車"。他認為,電動車低碳、環保,符合國家提倡的"節能減排"大方向,應該大力推廣;政策的制定要以大多數人的利益為基準,才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和認同。作為一名電動車主,他贊成將電動自行車納入機動車管理範疇,通過駕駛證考核方能行駛。

  專家分析,武漢市區電動自行車數量之所以在2008年以後"突飛猛進",達到創紀錄的70萬輛,與日漸惡劣的城市交通狀況有著密不可分的關聯。正是在三年前,為了還上多年的交通基礎設施"欠賬",武漢開始了大規模的城市交通建設,地鐵、隧道、高架橋和高速路等工程同時上馬,整個江城處處都是施工現場,大大小小的工地不下5000個,極大地限制了機動車的行駛。與此同時,武漢的私家車卻以每年10余萬輛的速度遞增,使得本已十分擁擠的道路不堪重負,高峰時期大街小巷變成了停車場。在這一背景下,能夠在車陣和人流中自由穿行的電動自行車成了人們解決出行問題的無奈之選。

  從根本上而言,電動自行車的爆髮式增長以及其所引發的一些弊病,源頭還在於城市公共服務設施的缺陷與不足。據此,武漢交通部門有關負責人認為,考慮到公共交通體系目前尚不完善,公交分擔率僅為23.8%,大量市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市民需要電動自行車,因此對其予以登記上牌、納入規範管理勢在必行。在這一過程中,強化公共服務意識,讓電動車"行之有道"才是治本之策。

  有市民認為,應嚴格劃分行車道:內道走快速車,外道走慢速車,非機動車走自行車道,行人走人行道,如此並行不悖,相安無事,違章處罰也有了依據。也有市民提議,應當像機動車駕駛人那樣,加強對電動車駕駛人的酒精檢測,以減少醉駕行為的發生。這一點,在管理辦法中並沒有提及。

  契機:借電動車治理推進城市文明

  2003年,記者見證了武漢那場聲勢浩大的取締三輪載客摩托(俗稱"麻木")的工程。當時僅用半年,就解決了近3.7萬台合法"麻木"和無法統計的非法"麻木"問題。此舉轟動全國,讓武漢擺脫了"中國最大縣城"的帽子,政府的行政能力得到了民眾的高度認可,也使得整個城市的文明形象得到了極大提升。目前的電動自行車治理,完全可以成為又一次城市文明進步的契機。

  專家以為,交通亂象的産生並不能簡單歸結于電動自行車之上,而應當全面審視整個交通環境,尤其是人的因素,行人、機動車駕駛者、交通管理者和執法者都有必要反思自己的行為。正如一位網友所説,"車是人在操縱的,治理首先是人的治理。"意見徵集平臺上一位名為"martin"的網友也有類似的觀點:"從實質上説,電動自行車治理不僅僅是管理騎電動車的人,還有行人和駕駛機動車的人。"

  然而,在電動自行車在馬路上"如入無人之境"時,行人闖紅燈、翻越護欄等現象也是屢見不鮮,機動車經過人行道時不減速、隨意停放的問題更是比比皆是。由此可見,將"板子"全部打在電動自行車身上是不客觀也是不合理的,交通環境治理是一項實實在在的"綜合工程"。説到底,根源還在於人的素質。

  一位市民在意見徵集平臺上呼籲交管部門,"不能抱著和機動車管理模式一樣,以突出經濟利益罰款和保險公司灰色利益挂鉤的形式,來'管理'民生日常出行必須使用的交通工具——電動自行車。而要借此契機,突出城市文明,轉變觀念,推進人性化執法建設,讓大武漢的城市文明形象走在中國城市的先進行列!"老百姓最擔心的,還是相關部門以收費代替管理。

  在新出臺的管理辦法中,不乏"人性化"的條款。武漢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的制定兼顧城市管理和當前現實,基於三個原則,即電動自行車一定要登記上牌、一定要給超標電動自行車以出路、一定要對電動自行車進行嚴格管理。拋棄原來"一刀切"的模式,也不失為管理思維的一種進步。

  眼下的武漢,正處於基礎設施建設的高峰期。在大街小巷施工現場的告示牌上,書寫著"2012年6月完工"、"今天的擁堵,就是為了明天的通暢"等標語,江城交通正經歷著"涅槃"式的變革。此時鋪開的電動自行車治理,既是解決危機的必要手段,也可以看作是一次契機——可以借助電動車治理提升公民的素質,全面推進城市文明的進步。

  本報記者 夏 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