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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麗江持刀砍傷20人 受害人索賠200萬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2日 09: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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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年前曾轟動一時的"導遊麗江砍人案"近日將再起波瀾。多名受害者將徐敏超以及其當時所在的吉林霧凇旅行社、昆明當地的地接社以及其他一些相關旅行社告上法院,僅其中一名受害者就提出了高達200萬元的賠償要求。該案將於本月25日在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7年4月1日,吉林導遊徐敏超帶領由吉林市霧凇旅行社組團的"夕陽紅"旅遊團隊一行40人到麗江旅遊,因昆明導遊彭某(地陪)改變行程領客人進古城四方街,途中客人走散,徐敏超與彭某發生爭執。當彭離開後,徐敏超走進古城四方街一商店內詢問是否有刀,當店主拿出一把匕首時,徐敏超一把將匕首搶過來將店主刺傷,之後持刀向四方街廣場、新華街黃山下段跑了300余米,沿途用刀刺傷遊客及路人19人。

  當日16點33分,徐敏超在麗江古城新華街黃山下段58號居民家的臥室中被警方抓獲。受傷的20名受害人中,有15名外省遊客,5名為本省其他州市在麗江的經商人員。經法醫鑒定:20名受害人中,重傷1人,輕傷3人,輕微傷15人,未達輕微傷1人。

  經鑒定,徐敏超在作案時患有旅行性精神病,被評定為限制(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最終,徐敏超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昨日記者獲悉,該案的多名傷者已經向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向徐敏超及相關旅行社提出索賠要求。徐敏超的家人委託了雲南淩雲律師事務所李春光作為其代理人,李春光表示,對於受害者的高額賠償訴求,徐家幾乎沒有賠償能力,可能受害者會將更多的賠償希望寄託在旅行社上。

  據了解,該案將於本月25日在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報將繼續關注。(李俊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