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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棉紗大王"年近九旬協議離婚 妻女爭産官司未了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0日 09: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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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數據圖片

  中新網4月20日電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香港著名地産發展商南豐集團創辦人、有“棉紗大王”之稱的陳廷驊,2009年遭妻子楊福娥(又名楊福和)以其行為不合理為由申請離婚,案件昨日出現突破性發展,楊一方的申請撤銷,雙方以分居一年為由同意離婚,附屬濟助及贍養費條款則以內庭方式處理,離婚條款保密。2名女兒陳慧芳和陳慧慧均拒絕評論事件。

  楊福娥于2009年單方面申請離婚,事件鬧上家事法庭,夫婦均出動資深大律師助陣。陳廷驊由資深大律師莫樹聯代表,楊福娥則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案件原安排昨日在家事法庭進行12天聆訊,讓雙方提交抗辯呈請書。惟案件昨晨以內庭方式展開約1小時的申請後,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午4時以公開聆訊方式頒下離婚令,陳廷驊和楊福娥均沒有到庭。

  楊福娥撤銷申請離婚

  家事法庭法官黃敬華頒令,表示慶倖可以就案件頒下離婚令,至於附屬濟助及贍養費的條款細則,將會以內庭形式處理。雙方隨即以十數分鐘以內庭形式處理贍養費條款細則後,陳廷驊的代表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在庭外向傳媒派發聲明:“由於雙方已分居1年,雙方在同意下達成協定離婚。離婚條款的詳情則會保密。”莫樹聯解釋,楊福娥早前提出的離婚申請已撤銷,法官是次是就雙方分居1年下同意離婚,離婚聆訊已完結,至於楊一方的申請為何會撤銷及原因,莫則拒絕透露。

  據了解,楊福娥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幼女陳慧慧誤導父親陳廷驊作出不當的財産分配,有關聆訊目前仍在初步階段,雖然該案牽涉同一家族的成員,不過牽涉的人物不同,相信是次離婚令不會影響該聆訊。

  陳廷驊(89歲)和楊福娥(87歲)的離婚訴訟始於2009年12月9日,楊指丈夫于2004年至2005年間的行為不合理,遂向法庭申請離婚。案件一直未展開正式聆訊,直至昨日解決。

  傳九成半家財充善舉

  由於附屬濟助及贍養費條款以保密形式處理,無法知道2人的財産分配。外界盛傳,陳廷驊早年已立下遺囑,將九成半家財撥作慈善用途,其餘留給後人,不過遺囑屬未生效的文件,不可淩駕離婚訴訟的判令。

  另外,陳家另牽涉官非,去年11月楊福娥入稟高院,狀告幼女陳慧慧,指女兒在家族成員處理財産上,涉嫌誤導父母並違反信託責任,要求法庭頒令賠償,惟由於楊福娥身體狀況不穩定,其代表律師無法向楊福娥取指示,恐對她構成情緒壓力,無法向法庭呈交申索書,故案件一直押後,目前尚未有下次聆訊日期。

  據悉,該案除了牽涉母女二人外,大女兒陳慧芳亦扮演重要角色,案件觸發點有説是姐妹不和所致,而楊福娥一直支持大女兒。

  楊福娥與幼女官司未了

  另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十大富豪之一、身家估計以百億元計的南豐集團主席陳廷驊,與妻子楊福娥的離婚案昨日終於了結。不過,楊福娥與幼女陳慧慧的爭産官司,則仍然未能了結。

  雖然陳氏夫婦的離婚官司終告一段落,惟家族官司其實仍未完結。楊福娥去年11月入稟高院狀告次女陳慧慧,指在2003至05年陳廷驊分配家産時,陳慧慧向陳廷驊作出失實陳述及施以不當影響,要求陳慧慧賠償及交代帳目,案件已多次在高院提訊,由於楊的代表律師指未能取得指示,案件一再押後,仍然審訊無期。

  雖然有指陳廷驊在患上腦退化症之前已立下遺囑,指明各後人可分得的份額,以及大部分會留作慈善用途。不過,由於陳仍在世,遺囑仍未生效,故其大部分財産仍在南豐集團名下,現在楊正式與陳離婚,照理應可瓜分陳的財産,但具體情況如何,雙方都未有透露。

  祖籍浙江的陳廷驊與楊福娥結婚多年,育有兩名女兒陳慧芳及陳慧慧。陳廷驊在商場上叱吒大半生,五十年代荃灣創立南豐紡織生産棉紗,數年間成為本地生産量最高的紗廠,陳更被譽為“棉紗大王”。直至六七十年代,陳的生意開始轉型發展地産,同時沾手海外投資,將産業擴至美國、東南亞等地。

  根據去年《福布斯》(Forbes)香港富豪榜所顯示,陳廷驊排名第八,估計身家高達32億美元(約250億港元),但亦有估計陳廷驊身家近千億元。陳廷驊于2009年退下火線讓幼女陳慧慧接掌千億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