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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暗訪北京二手車市場 揭"搖號保中簽"真相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9日 08: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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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上周,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新聞熱線400 800 0088接到聽眾趙先生電話反映,在北京市豐台區馬家樓橋附近的汽車交易市場內,有人打出購買新車不用搖號的廣告。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趙先生反映的情況僅僅是一種賺眼球的噱頭,但市場上確實一些人宣稱花高價可以辦到新車指標。

  趙先生是在新發地二手車交易市場的北門看到這則廣告的。一輛白色福田麵包車車窗上用白紙寫著“不需搖號”幾個字,並留下了具體地址和電話。

  記者按著地址來到了市場內某展廳門口,兩名男子正在門口閒聊。一名男子解釋説,這是一場誤會。按照規定小型客車購車指標需要搖號獲得,但小型載貨汽車不需要參加搖號,他們賣的就是這種貨車,打出這種廣告僅僅是一種“賺眼球”的促銷手段。

  正當記者失望準備離開時,另外一名男子突然説話了。

  車販子:如果你想買號,我能給你找人。

  記者:買號多少錢?

  車販子:我估計也得10萬元。

  記者:是搖的新號嗎?

  車販子:不是,就是把指標直接給你。人家能操作,究竟怎麼操作咱也不懂。

  這名男子説,他的一位朋友有路子,專門做的就是這種生意,可以保證辦到新車購車指標。

  車販子:前段時間做假票,然後賣票。現在那麼幹不了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怎麼著都能弄。

  男子給記者留下他的這位朋友的電話,記者按照電話撥打了過去,一名姓張的男子稱保證能在下個月搖到購車指標。

  張姓男子:關鍵是貴,你能接受嗎?10萬元!

  記者:這10萬元包括什麼呀?

  張姓男子:就是上牌,包你能上牌。

  記者:是新牌,還是二手的?

  張姓男子:新牌,下月26日給牌,搖號能搖下來。

  據北京市交通委統計,4月份購車搖號中簽比例已達28比1,5月份中簽更難。當記者對能不能中簽表示疑慮時,姓張的男子讓記者百分百放心。

  記者:聽新聞説這次搖號中簽率很高。

  張姓男子:保你能下來,不下來不收錢!

  記者:交多少訂金?

  張姓男子:交70%。

  記者:就是7萬,是嗎?

  張姓男子:對!不下(牌)退您。您放心,我不會(白)拿您錢的。錢都得去銀行(匯)過去,從你名下過到我名下,銀行有記錄,不會差事。

  男子宣稱的高價能辦新車指標是不是真的?記者就此採訪了負責購車指標搖號的北京市交通委。

  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辦公室主任劉建軍表示,搖號完全由電腦生成,程序公開透明,男子所説的情況完全不可能。

  劉建軍:申請環節是個人在網上或在每個區縣窗口申請,下一步是各個委辦局專業部門審核。申請和審核環節都是沒有問題的。

  申請審核通過以後,下一個環節就是搖號。搖號是通過計算機系統搖號。每期搖號現場都有公證人員、紀檢監察人員和新聞記者,每次邀請16位申請人代表、4位特邀代表。搖號過程肯定不會有什麼問題。搖號是公開、公正和公平的。

  劉建軍主任提醒急於想買車的市民為避免上當受騙造成損失,不要相信所謂的承諾。

  劉建軍:就是咱們通過什麼購買這個號,從咱們前面搖號系統這個肯定是沒有問題,咱們不能相信他那個車販子呀、批發商呀他能給你上牌什麼的,這個東西我們也派人去市場、4S店、汽車經銷商也去明察暗訪過。説都是那麼説,但是這個東西沒有實際性的進展。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一些4S店為吸引不符合搖號條件的消費者買車推出了“租號購車”的方式。

  新發地汽車交易市場北京中業豐田4s店女銷售員就向記者推銷起了這種買車方式。

  銷售員:有些同事備案完可能買不起,又是外地的,沒有長期打算在北京發展,就賣給你,要上我同事的名,也是北京牌照,要簽協議。

  這種看起來“雙贏”的租車方式卻遭到了法律人士的質疑。北京市法大律師事務所涂海濤律師説,銷售員所説的租車實質上是消費者花錢買了一輛車,卻落在了別人的名下。涂海濤認為,不僅雙方的協議無效,而且對於賣方存在著巨大的法律風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號牌所有者作為名義車主將承擔連帶賠償的責任。

  涂海濤:出借的一方,因為機動車不是他的,他把車輛身份出借給他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由於交通事故處理機關,按照號牌確定侵權責任,從車輛登記角度講,車輛就是他的,交通肇事責任就應該由他承擔。

  涂海濤律師還表示,對於另外一方,也就是實際的購車人也會有一定的風險。如果號牌所有者因其他糾紛捲入訴訟,他名下的車就會被當做他的財産予以執行,實際購車人會因此白白遭受損失。

  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辦公室主任劉建軍再次提醒有買車意願的市民不要輕信經銷商的遊説。

  劉建軍:現在嚴格控制車輛過戶,販賣車牌子號。

  原來也有過“背車一族”,背車一族這個事情法律風險很大。出現了任何事情以後,他原來駕駛者是第一責任人,你就是間接責任人,你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也應該提醒老百姓,也應該要注意。(記者陳俊傑 馬喆 實習記者高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