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肇事司機將傷者丟草堆後逃走致其亡 被判故意殺人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8日 14: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成都晚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司機把傷者扔在了機耕道上,當120趕到現場時傷者已不治身亡。新津法院以肇事司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肇事司機認為,他曾多次試探傷者的口鼻,發現其已沒有了呼吸,證明傷者已經死亡,自己不構成"故意殺人",只是"交通肇事",遂提起上訴。記者昨日獲悉,成都中院以無醫學專業知識的普通人,無權認定受害者是否死亡,二審維持原判。

  案件回放

  交通肇事"拋棄"受害者

  去年7月1日晚上9時許,萬長江(化名)駕車從邛峽往新津方向行駛,車上還有他的朋友熊女士。當車開到迎仙橋加油站附近時,萬長江撞上了一輛正在行駛的綠色電瓶車,騎車人小李被撞倒在地。

  萬長江剎車後下車查看躺在路邊綠化帶裏的小李,並迅速把小李抱上車平放在車內後排座位上,同時讓熊女士幫忙打120,自己則開車往附近醫院趕,但熊女士連續打了幾次120都沒有打通。大約開了2公里後,萬長江突然自言自語地説:"人肯定死了。"然後,他突然左轉將車開進一條機耕道,不顧熊女士的勸阻,將小李抱下車放在路邊的草堆裏,還用麥草將其掩藏起來。

  然而,車子的發動機此時卻出了問題,萬長江只好把車牌卸下丟棄在附近一玉米地裏,棄車逃離現場,而熊女士則繼續撥打120。晚上11時許,當120來到現場時,小李已經被先趕到的民警從草堆裏找到,醫生檢查後當場宣佈其已經死亡。當晚,萬長江就到公安機關自首。

  庭審爭議

  是"交通肇事"還是"故意殺人"

  隨後,新津縣交警大隊對此次事故作出責任認定,萬長江負事故主要責任,小李負次要責任。檢方以萬長江犯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只是一起交通事故,咋個成了'故意殺人'?"近日,新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萬長江很不解,在車禍現場,他曾先後兩次對小李是否死亡進行了確認,"我摸了他的口鼻氣息,還有頸部動脈情況。"發現小李沒有任何動靜後,萬長江確定其已經死亡,才轉而將車開向機耕道。萬長江強調,小李的死因是顱骨損傷,完全符合被交通工具撞擊的特徵,"這肯定不算故意殺人!"

  新津法院認為,萬長江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小李帶離事故現場,棄于一草堆中,並將其掩蓋隱藏,使小李無法得到及時的救助而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為此,新津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萬長江有期徒刑12年。萬長江不服提起上訴,成都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法官點穴

  普通人無權認定受害者是否死亡

  萬長江犯故意殺人罪,依據是什麼呢?昨日,成都晚報記者採訪了承辦此案的新津法院法官。

  "萬長江作為一個普通人,沒有醫學專業知識,且沒有其他證據認定小李在交通事故發生時,已經當場死亡,因此無權對小李是否已經死亡做出認定。"法官稱,故意殺人罪是指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本案中,萬長江明知自己的行為將造成小李死亡的後果,但仍放任這一結果的發生,這一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應該認定為故意殺人罪。(記者 鎖千程 實習生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