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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立名目騙取錢財 黑職介機關重重引君入甕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8日 10: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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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直招,騙子快滾!”

  正是這樣近乎咒罵的“宣言”,讓21歲的陳瑋放心地將自己的簡歷交給這家 “娛樂會所”,並上門面試。在交了600元各種費用後,“工作崗位”依然杳無音信。有過三年打工經歷的陳瑋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公司直招”、“非仲介,全免費”、“高薪誠聘”……這樣的招聘信息大量充斥在網絡空間。與過去那些招聘騙子相比,這些“招聘方”有具體地址、像樣的辦公場所,甚至有“上班地點”,但當應聘者交納各種名目的費用後,幾乎無人能獲得工作機會。

  這些騙子是如何“變臉”,騙術又是如何“升級”的呢?

  交了這費那費 還要“打點”同事

  元宵節一過,準備來上海尋找機會的陳瑋就在網上找工作信息。一條“倉庫管理員”的工作信息進入她的視線,這份工作月薪2500元,還管吃住,對應聘者學歷等“硬體”幾乎沒啥要求。

  在社會上“行走”了三年,陳瑋雖然年輕,對各種招聘信息並非毫無警覺之心。“這家娛樂會所跟別家騙子不一樣,招聘信息裏甚至用了一些惡毒的語言詛咒黑職介,我想沒人會罵自己吧?”況且,這條招聘信息中不僅有聯絡電話,還有明確的地址。

  陳瑋通過網絡與對方取得聯絡,並將簡歷發了過去。3月初,她接到這家“會所”的電話,對方表示她的簡歷已“過關”。陳瑋試探性地問:“你們是公司直招,應該不收什麼費用吧?”對方非常肯定地表示:“不收費!”

  一週後,陳瑋根據這家“娛樂會所”提供的地址前去面試。面試地點在延安西路近古北路一個“商務會所”的KTV包房,陳瑋以為這裡就是自己 “將要工作的地方”。前來面試的人不少,都是一一進入包房內“單面”。

  進入包房,十幾個“面試官”坐成一排,相比過去應聘服務員時幾個老大姐促膝談心式的“面試”,這次可正規多了。問題倒是簡單,無非“有沒有工作經驗”、“為什麼要到我們這裡來工作”之類。

  最後,坐在中間的“主考官”對陳瑋説:“你一個女孩子應聘倉庫管理員不太適合,考慮去做前臺嗎?工資也是每月2500元,不住在店裏的話每月補貼300元房費,獎金和提成另外算。”陳瑋當即答應。就在這時,“考官”又告訴她,由於會所是娛樂場所,按規定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辦理一張IC卡,要繳納300元辦卡費。另外,會所上班要統一著裝,還要支付300元服裝費。

  陳瑋正沉浸在應聘成功的喜悅中,當即掏出200元。“考官”也好説話,稱餘下的400元可次日補繳。第二天,陳瑋帶著400元來到“會所”,誰知工作人員又拿來一張清單,稱還需另交 “檔案管理費”100元、“培訓費”150元。陳瑋有些疑惑:過去找工作,從來沒有在上崗前交這麼多費用的,於是提出這些費用是否可在工資裏扣。對方倒也爽快,一口答應了,隨後告訴她:“培訓過不過關是經理説了算,你最好‘出點血’打點一下,這樣通過率高。”

  所謂培訓,就是一張密密麻麻的酒水單。“經理”要求陳瑋將酒水單全部背下來進行抽查。就在陳瑋面對酒水單苦背之時,又有“同事”過來與她交談:“新來的,總要跟同事交流一下,這是規矩。”

  辛苦獲得工作 竟是發帖“招人”

  記者走訪發現,有陳瑋這樣遭遇的求職者還不少。他們有些在交費後察覺到異常就退出了,要求退費卻被告知“錢已到財務,退錢要走程序”,費用很難追回;有些一直堅持到“獲得工作”,卻被轉移至其他娛樂場所,根本不安排任何工作和住宿,更不會發工資,大多數人堅持不過一個星期;只有極少數人最終獲得能拿到工資的“工作”,而他們的“工作”竟是網上發帖招聘!

  今年剛滿20歲的張園也是從網上看到“五星級酒店”直招“收銀員”信息,面試是在中山北路近白蘭路一間看起來很正規的商務樓辦公室,“有四五台電腦,工作人員都在認真工作”。

  與陳瑋的經歷幾乎一致,“押金”、“工作服”、“胸卡”等名目耗去數百元,張園終於上崗了,但上班地點卻從“五星級酒店”變成了一家夜總會。工作人員帶著張園進入夜總會後沒有安排任何工作,就讓他“呆著”。隨後,一名自稱保安的人找到他,告訴他 “初來乍到,需要給大家一點好處費,請大家吃飯”。他又被迫交出數百元,幾乎將他隨身財物掏空。在幾次打電話詢問當初的“面試官”後,“面試官”讓他去面試的地方上班:“就是在網上發帖子,發什麼招聘帖子都可以,只要找到人過來應聘就可以了。”

  根據一些求職者提供的聯絡方式,記者以“應聘者”身份撥通一家“商務會所”電話。接電話的“林經理”明確向記者表示,公司發佈的信息是 “直招”,並非仲介信息:“我們上面寫清楚了是直招,不會收你任何仲介費用。你來應聘就知道了,你不給錢我們不可能搶你的,對吧?”

  記者隨後撥通另一名“經理”的電話,表示有朋友應聘該公司被騙了600元,要求退還。沒想到這位“經理”表示,“會所”招聘工作是委託仲介進行的,所有的招工活動都由仲介公司進行,面試、收費等都是仲介所為,與“會所”無關。

  明明寫著“公司直招”,為何處處透露著“黑職介”影子?

  據介紹,這些年“黑職介”也有一個演進過程:過去是發佈高薪信息誘人上鉤,騙取匯款;後來變成在商務樓裏面試,收取各種費用後再以“不符合應聘條件”、“未過面試關”為由拒絕求職者;如今甚至能為“堅持不懈”的求職者安排“工作”,借機榨取更多利益。

  業內人士分析,“黑職介”變化是摸準了求職者的心態變化。大部分求職人員掌握專業技能較少,也缺乏足夠多的工作信息,但想獲得更多的薪資報酬卻是大家的共同心理。這些帶有“黑職介”影子的“直招”信息,提供的大多是娛樂場所服務員、收銀員等不需多少專業技能的崗位,月薪也從過去離譜的“天價”回歸到正常偏高的薪資水平,而且有意無意地透露“行業特殊性”,滿足求職人員對這些高水平薪資的合理想象,藉以引誘更多人前去“應聘”。

  合同一式一份 維權困難重重

  不過,求職者的維權之路卻困難重重。記者走訪多名繳納各種費用的求職者發現,他們手中幾乎沒有任何合同、收據等票證信息。

  據陳瑋回憶,她繳納IC卡費和服裝費後,曾要求“公司”簽訂合同。“公司”隨後拿出合同讓陳瑋簽,而這份合同竟只有一份,簽完後也被“公司”收走。對此這家“公司”解釋説,當時陳瑋還未參加培訓,培訓完成後會根據求職者的不同表現分配具體工作地點和崗位,屆時才會簽合同。至於各項費用收據,“公司”則表示“你們繳納的費用我們內部都有財務記錄,不會吃掉你們一分錢的。”

  事實上,求職者要求退款時,這些所謂的“公司”先是藉口稱“錢已到財務,退款需要一個月時間”,後來乾脆耍賴稱“沒收過錢”,要求職者拿“證據”。

  據一些求職者介紹,有些所謂的“娛樂會所”因被求職者在網上罵得體無完膚,於是改頭換面,換個名字繼續行騙。求職者陳平就曾遇到過這樣的蹊蹺事:自己曾在一家“娛樂會所”被騙,多次追討繳費未果,後來轉投另一家“娛樂傳播”公司,沒想到“面試官”竟和那一家“娛樂會所”的面試官是同一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發佈的 《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最低入罪門檻由原來的 2000元提高至3000元。但“黑職介”詐騙的金額大多在千元以內。維權艱難,一些求職者只得在網上“抱團”,號召有過相同被騙經歷的人一起報案。

  記者發現,過去“黑職介”詐騙大多是通過街頭小廣告、手機短信或租借店面行騙,如今信息交換類網站的招聘信息欄目則出現大量此類“直招”信息,違法成本越來越低。一些網站為聚集人氣,對發佈信息沒有限制和審核,此類“直招信息”一度氾濫,如今部分網站雖對此類信息加以限制和監控,如每天只能發佈一條信息,每條招聘信息中都設置提醒專欄等,但仍不時有此類信息發佈。

  “黑職介屢禁不絕,説明這一行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卻高。”上海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本橋分析,打擊取締黑職介,需人保、公安、工商等多部門協作,應儘快完善相應的規章制度,明確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與分工;對關閉、取締“黑職介”要有法律規定的方法和程序,讓執法部門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