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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墓穴受到真實查辦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4日 07: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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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已成社會共識,然而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民政系統個別基層幹部卻利欲熏心、巧立名目,賣虛擬墓穴,收錢放任"二次裝棺土葬"。檢察院於是開展了反瀆職犯罪專項行動……

  民政助理苦尋發財路

  上面千條線,基層一根針。和其他地方一樣,宿遷市宿城區的基層鄉鎮只有一個民政助理,受上級民政局和鄉鎮政府領導。張波就是某鎮唯一的民政助理,他的職務是鎮社會事務辦公室科員,總管殯葬、扶貧、優撫、殘聯等"社會事務"。

  張波所在的鎮是宿城區較偏僻的鄉鎮。這裡原屬於鄰縣管轄,2004年區劃調整時劃歸宿城區。為遏制這裡土葬盛行之風,鎮裏在2000年就成立了殯葬改革辦公室(下稱殯改辦)。除張波外,殯改辦還有鎮政府委派的會計秦玉君,臨時工陳蘇豪和魯其安。

  在農村推行殯葬改革,難度可想而知。然而張波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僅憑一次"強制執行"就輕鬆地"打下碼頭"。

  2003年,東河村村民趙某死亡,親屬私自將屍體裝棺偷埋。張波得知情況後立即報告縣民政局、鎮領導、鎮派出所,然後邀請村幹部、縣電視臺記者、縣殯儀館工作人員幾十人現場執法,此事在當地村民中造成極大影響,從此再未發生不火化偷埋現象。

  可辛苦工作"幹公事結私仇"遭人唾罵不説,讓張波難以容忍的是自己待遇太低。其他三人,一個事業單位編制,兩個臨時工,工資更是低得不能提。在他看來,無法給同志們搞點福利,"殯改辦領導"就威信掃地。

  靠山吃山。張波調整"工作思路"後認定,要先富起來,得"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工作"。

  虛擬墓穴招來了"保證金"

  2006年,機會終於降臨了。為了節約耕地,上級要求各鄉鎮建公益性公墓骨灰集中存放。鎮裏有4.5萬人口,根據千分之八的死亡率估算,理論上一年就要賣掉3600套墓穴,可謂商機無限。

  有巨大市場蛋糕之利,有開具火化通知書之權,有近水樓臺之便,張波和其他三人集資入股,開發營利性公墓"極樂墓園"對外發售。沒想到墓園墓穴建造、石碑雕刻、管理維護、工人工資等運營成本太高。一年下來,除去經營開銷,先期盈利並不大,每人只分到一兩萬元。這樣的微利操作顯然不能滿足他們又好又快的致富願望。

  很快他們發現,喪戶們花錢買了墓穴,往往並不實際"入住"公墓。不少人買了墓穴,卻將死者骨灰偷偷埋入祖墳或自家田地,然後將空骨灰盒送進墓地安葬或根本不要墓穴。受此啟發,他們借鑒樓市規則,索性在實體墓園上衍生出虛擬墓穴,開始期穴出賣、一穴幾賣、無穴亂賣。

  建造墓穴不如編造墓穴,編造墓穴不如不要墓穴。胃口大開的張波、秦玉君、陳蘇豪和魯其安,自2006年底開始,直接在開具火化通知卡時就向喪戶收取1000元左右的"不進行土葬保證金"。以罰代管,而保證金則中飽私囊。

  為了肥水不外流,張波還和關係較好的某縣殯儀館簽訂壟斷協議:喪戶持殯改辦出具的"火化通知卡",遺體火化就比本縣喪戶具有優先權,沒有"火化通知卡",則不能火化。

  只要在殯改辦交過錢,喪戶就放心大膽地對喪事大操大辦。扎紙轎、吹喇叭、請人哭喪等喪葬陋習死灰復燃,棺葬私埋隨意佔地建墳現象日益突出。自收取"不進行土葬保證金"後,僅三個村就有二次裝棺土葬103戶。張波等殯改幹部對此視而不見,國家殯葬改革意見成了一紙空文。

  發死人財害了自己

  瀆職犯罪是一種嚴重的職務犯罪。我國刑法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或行使職權過程中,如果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財産、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就涉嫌瀆職犯罪。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瀆職犯罪主體要求是國家公務員,雖然秦玉君是事業單位人員,陳蘇豪、魯其安是臨時工,但是他們從事的工作是協助政府從事殯葬改革管理工作,根據司法解釋屬於"依法受委託從事公務的人員",因此也構成瀆職犯罪。

  民生領域職務犯罪一直是宿城區檢察院重點關注的領域。2010年初,檢察官下鄉法律宣傳時偶然獲得一條線索:張波所在的鎮殯改辦亂收費,交錢就能土葬。

  國家在2009年剛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科學發展的意見》治理亂埋亂葬,保護耕地和生態。宿遷市政府也明令禁止"骨灰裝棺土葬"。職業的敏銳讓檢察官覺察到這裡面可能涉嫌瀆職犯罪。

  2010年4月,宿城區檢察院開始秘密初查,走訪農戶200多家,基本摸清了殯改辦工作人員張波等玩忽職守犯罪事實。立案後,考慮到案件涉及面廣,骨灰已經下葬,檢察機關進行了執法辦案風險評估,完善了應急預警方案。在固定證據階段時就做群眾思想工作,得到了群眾的支持,許多證人主動找到檢察機關作證。

  張波、陳蘇豪到案後懾于法律威嚴,在政策感召下,很快就交代了涉嫌玩忽職守的犯罪事實,退還涉案贓款,有較好的悔罪改過表現,被法院作有罪判決,但免予刑事處罰。案件宣判後,檢察機關又邀請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召開座談會,通報了結果。

  2011年1月6日,秦玉君走進了宿城區檢察院偵查指揮中心,在她身後,自由的大門緩緩關閉。這一天,43歲的秦玉君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和她一起被立案的還有同案犯魯其安。

  裝棺土葬之風盛行,侵佔良田耕地,導致"死不起",損害了政府已經推行多年的殯葬改革政策,最終損害的還是群眾利益。

  查辦一案,就要教育一片、治理一方。宿城區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將打擊犯罪行為、提供檢察法律服務,促進社會管理創新有機結合,主動幫助基層部門尋找殯改管理機制中的漏洞,完善制度,並向鎮政府和區民政局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地方政府高度重視檢察建議,迅速整改並回復。2011年這個檢察建議被宿遷市檢察院評為"十佳檢察建議"。

  案件查處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宿遷市市委書記作出批示,肯定了檢察機關辦案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