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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鬧意見 老人再婚3天無奈離婚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0日 15: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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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春成 繪

  “本來想找個伴,沒成想兒女鬧意見,以後好壞都一個人過吧。”昨日,一位剛剛經歷了再婚“閃離”的老人傷感地説。因為子女不滿,老人領取結婚證僅3天就匆匆辦理了離婚手續。

  家住西安的王老先生今年70歲了,有兒又有女。一年多前,老伴離世,因為孩子大都在外地工作,王老先生開始獨自生活,子女照應相對較少。

  去年,為讓王老先生找個老伴,好有人照顧飲食起居,一位熱心朋友給他牽紅線,介紹了位吳大媽認識。“人非常好,很善良,也有文化。”經過一段時間相處,兩位老人彼此滿意,便於今年2月領取了結婚證。

  老人説,沒想到,領了結婚證後,他的子女開始鬧意見,不僅在家裏鬧,還跑到吳大媽子女家鬧,讓自己十分難堪。王老先生覺得給老伴帶來很多麻煩,自己很過意不去,吳大媽的子女也擔心母親日後受氣,僅僅3天后,兩位老人就匆匆離婚了。

  據王老先生講,當初他和吳大媽相處,孩子們沒有明確反對過,但是提出讓他進行婚前財産公證,最後未果。所以現在發生的這些事情,他猜測或許是和財産有關,“可能是害怕我的房子以後成了人家的”。

  昨日,王老先生在和記者交談時,情緒很低落,説到這次婚姻的草草收場,幾次哽咽。老人説自己沒想因此事和孩子們鬧不愉快,孩子平時工作都忙,自己就是想找個人品好、聊得來的老伴,每天有人能説説話,不料卻搞成現在的局面。對於吳大媽,老先生直讚“人非常好,很善良”,覺得打擾了對方的生活,很內疚,言語之中還透著惋惜。而對子女的所作所為,他坦言“很傷心”,並悲觀地表示,“今後不管怎樣,也不會再找老伴了,好壞都會自己一個人過。”

  律師

  子女干涉老人再婚 財産是最大誘因

  昨日,記者調查發現,像王老先生這樣子女干涉父母婚姻的現象並不鮮見,子女幾乎成了老人再婚的最大阻力。而雙方子女對老人財産的不放心,更是導致老年人再婚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為人子女,首先應該盡孝道,讓父母晚年生活過得幸福一些,其他問題可通過真誠溝通協商解決。”聽説王老先生遭遇後,許小平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小平覺得很遺憾。他説,都説父母不要干涉子女婚姻,卻往往忽略了子女也要理智對待父母再婚問題,而不應強行介入阻撓。

  對此,高瑾律師事務所律師高瑾也深有同感。因為長期接觸家庭婚姻類案件,高律師説,在這些案例中,老年人再婚的阻力多來自子女,很多子女擔心父母再婚會影響自己的財産分配份額,便對父母再婚的事情加以干涉。而為了不與子女失和,老人往往忍氣吞聲,犧牲自己的權利,沒找老伴的不再找,找了老伴的又不歡而散,甚至對簿公堂。

  “子女要尊重父母願望,父母也應考慮子女意見。”根據接觸過的案例,高律師提出了自己對老年人再婚問題的看法,並認為老年人再婚不僅是個“找老伴”的個人問題,對家庭、親人關係密切,應慎重擇偶,並適當考慮子女感受。

  高律師舉了一個曾代理過的案例。一位70歲左右的老先生,在四年內陸續有過三次婚姻,每段婚姻結束時,不僅被對方要去一筆數萬元的“贍養費”或“損失費”,還連累得子女一次次奔波處理。此類案例無疑會讓子女們害怕父母“找老伴”。

  所以,高律師建議,當家裏有老人“找老伴”時,子女和父母間要相互關懷、理解,子女應尊重父母願望,拋開利益念頭,不過於計較經濟得失;父母也要聽取子女意見,選擇真誠的配偶,避免被動機不純者利用。

  網友

  兒女雖孝順 但代替不了老伴

  昨日下午,記者搜索網絡後發現,老人再婚話題在許多論壇早已引起網友關注。在“你支持老人再婚嗎”、“老年人再婚的阻力”等話題討論中,大部分網友都對老人再婚表示支持,認為“兒女雖孝順,但代替不了老伴”,希望子女寬容對待,讓父母心情愉悅地安度晚年。

  在某網站的論壇裏,網友“amy2008”説,“要尊重老人意願,只要他喜歡就好。老伴並不是只要端茶送水就好,而是生命中的另一部分”,他們渴了、餓了、累了、病了也需要有人分享或分擔,老人覺得怎麼生活好就怎麼生活,做後輩的既不要阻攔老人找老伴,也不要勉強。還有網友表示,想給媽媽找個老伴,“兒女雖然孝順,但代替不了老伴的位置”。

  不過,也有網友對這個話題表示“很糾結”。一位山東的網友説,自己的一個朋友母親病逝,一年後,她父親準備和一個小很多歲的女子再婚,她和弟弟都認為這個女人是衝著她父親的財産來的,很不願意,所以自己“對這個沒法想象,很糾結” 。

  “中老年人,找個伴,説説話,互相照應,安享晚年,已經是一個時代認可的事情了。”除了各自表達看法,網友還對老年人再婚問題進行了分析。網友“大山”説,“之所以老年人再婚的一個重要的阻力來自孩子,因為孩子有深刻的心理根源。在每個孩子心中,都有著不可替代的父母形象,心理上對他人是難以接受的。但是,站在父母的角度,再親再孝順的孩子也不能代替配偶。有幾個人能經常陪父母?對於父母,尤其是老年人,黑夜裏説説話,有病時在身邊,這是無可替代的幸福”。

  相關鏈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條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本組稿件由記者 薛雯采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