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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28天花費45萬 輸液330公斤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9日 15: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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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國海捧著妻子遺像掩面哭泣。

  “因膽結石住院一月花費45萬元”“一月輸液330公斤、輸血14000多毫升”“病人死後仍在計費”……近日,“廣東東莞一病人死後欠‘天價’醫療費”一事經網絡曝光後引發討論。記者6日赴東莞衛生局和廣濟醫院調查核實。

  320收費項目計45萬多

  經記者核實:今年2月21日,49歲的湖北籍外來工吳喜英因膽管結石入住東莞市鳳崗鎮廣濟醫院,經過先後兩次手術、共28天的治療,終未能痊癒,于3月21日死亡,留給丈夫肖國海一張45萬的欠費單。在肖國海家人租住的出租屋,記者看到廣濟醫院出具的長達9頁的“住院費用表”,列出320多項收費項目。費用統計欄顯示,總費用為450205.42元。

  廣濟醫院副院長高樹生確認,病人確實産生約45萬元的醫療費用,但病人總共只繳納了1300元,醫院是墊付費用進行搶救和治療。肖國海確認:“住院後,的確先後兩次共交了1300元押金。”

  輸血輸液劑量是否合乎常理

  回應:“月輸液330公斤”屬實

  針對“(死者生前)一個月輸液330公斤”“輸血14000多毫升,相當於把人體血換了四遍”等問題,高樹生承認費用單上“輸液330公斤”情況屬實,但他從“專業”的角度解釋説,靜脈輸液為101.45升,以住院28天計,每天輸液約4000毫升。其餘200多升液體主要用於“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CRRT),與透析類似,這需要使用大量的液體,這部分不是輸入病人體內但計算在“輸液單”內。

  病人死後是否仍在計費

  回應:“計費在病人死後已停止”

  針對網民“病人死後仍在計費”的質疑,記者調查了解到,吳喜英于3月21日死亡,而肖國海23日拿到的“住院費用表”顯示,病人的住院時間是2月21日至3月23日。

  廣濟醫院醫務部副主任李國華説,家屬拿的住院費用表上所列住院時間為2月21日至3月23日,“係醫院計算機系統記錄設置的原故”,自動生成與打印日期一致,實際計費在病人死亡時已經停止。

  院方是否存在專業欺騙

  回應:“不徵得家屬同意可先搶救”

  清單顯示,超過43萬元的醫療費是在病人轉入ICU後産生的。“後面費用比較高,是病人進入ICU後,搶救和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産生的。”高樹生説。

  “為什麼用那麼多的血和液體?也沒先徵得我們同意。”肖國海説。對此,廣濟醫院副院長黃俊河説,根據規定,為搶救患者,醫生可不徵得患者或家屬同意依據救治的需要先採取搶救措施。“我們始終是根據病情的變化和救治病人的需要採取相應的救治措施的,院方也曾口頭告知家屬,家屬當時並沒反對。”黃俊河説。

  院方究竟有無責任

  令家屬不滿的還有醫院並未及時告知治療費用,直到病人死亡出院時才知欠下45萬元醫療費。李國華承認“這是醫院醫療服務的不足”。

  高樹生説,醫院之所以允許病人繳納1300元就接受治療,是由於病人是以社保“參保人”登記住院治療,而根據東莞市有關規定,病人吳喜英的可報銷額度最高為5萬元。因此在累計醫藥費用低於5萬元時,醫院不視其為欠費,也不會催交費用。

  是否存在醫療事故

  針對“是否存在醫療事故”的問題,東莞市衛生局規劃財務科科長戴莉紅表示,是否存在醫療事故,這需要第三方權威機構的認定,不能靠猜測。目前,在東莞市衛生局的介入下,醫患雙方已于3月30日簽署協議由汕頭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對死者遺體進行屍檢,以驗證是否存在患者家屬所提出的“醫療事故”質疑,預計4月底得出鑒定結果。

  45萬元醫療費怎樣花的

  ●藥品費約24萬元

  ●手術及治療費約3.5萬元

  ●檢查費近3萬元

  ●輸血輸氧費9萬多元

  ●護理及材料費約3.7萬元

  ●其他費用

  據《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