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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生因曠課被班主任用竹竿抽打(圖)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4日 12: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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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報告顯示,小淑的傷情為輕微傷。 本報記者

小淑目前已休學在家。 本報記者 攝

  本報濟寧4月3日訊 只因身體不舒服,沒當面請假曠了晚自習,日前,金鄉一初三女生竟遭班主任“棍棒教育”,造成輕微傷。4月2日,記者採訪獲悉,涉嫌打人的老師已被行政拘留。

  4月2日下午,記者在金鄉縣興隆鎮大棠樹村見到了金鄉縣陽光中學的初三學生張小淑(化名)。她告訴記者,被班主任打傷的難堪事發生在3月22日晚上。

  小淑説,當晚她身體不舒服,沒有當面跟班主任請假,就回了宿舍。不久,她的班主任張老師突然找了過來。

  “張老師一句話沒説,就要用手打我。我躲開了一巴掌,他又往我左腿上踹了一腳。”小淑説,張老師還讓她趴在地上,拿一根撐蚊帳用的竹竿,朝她身上抽打,並口稱是替她爸媽打的。

  次日,小淑回家後向其爺爺奶奶説了此事,並告知了遠在廣西打工的父親。3月25日,家人到開發區派出所報了警,並申請了法醫鑒定。三天后,金鄉縣公安局法醫鑒定結果表明,小淑左臀部、左膝部呈片狀皮膚青紫,係鈍器致傷,鑒定為輕微傷。

  4月2日下午,金鄉縣公安局開發區派出所向記者證實,涉嫌打人的張某已于3月29日被處行政拘留7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由於張某身在看守所,記者未能採訪到他本人。2日,前往小淑家道歉的陽光中學校長周培啟告訴記者,張某之所以打學生,“應該是學生沒去上晚自習,張老師到處找沒找到,害怕她出事,所以比較急,”並承認學校管理存在失誤,不應該發生體罰學生的事。

  截至記者發稿時,記者從小淑的父親處得知,他們已經和學校協商並達成協定,校方答應支付醫藥費並退還小淑當年的學費,共計1萬元。不過,小淑的父親説,由於“感覺很丟人”,女兒不想再回陽光中學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