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社會圖文 >

佛山南海殯儀館8年私分1352萬 "熱淚館長"被判8年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1日 11: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南海殯儀館"熱淚館長"曾海潮落馬 被判8年徒刑,曾海潮個人退贓約115萬元

  這是一個發生在最近的判決,不過在清明臨近之際,又重新回到人們的視野。

  曾海潮,曾經是南海區殯儀館的"一哥",員工眼中的"熱淚館長",私底下他卻利用職權收取鮮花和骨灰盅供應商的好處費約115萬元。在他的任職期間,南海殯儀館私分國有資産1352多萬元。

  最終,曾海潮被判8年徒刑,館內不少中層也相繼"落馬"。在"潛規則"中,家屬的紅包、供應商的回扣、各種賬外的收入,紛紛落入了館長、中層及普通員工的腰包中。

  關於"熱淚館長"

  通過網上搜索,記者發現曾海潮對待媒體很低調,基本沒有接受過記者採訪,除了那一篇發表在某殯葬網上的關於"熱淚館長"的報道。

  報道中稱,曾海潮遇到激動的事,必定涌出熱淚。在南海殯儀館開館以前,放棄了原單位的優厚待遇和舒適的工作,來到南海殯儀館做"開荒牛"。在開業初期,單位發不出工資的艱難日子裏,他還"自掏腰包發工資給員工"。

  曾海潮出事後,南海殯儀館數十名職工集體為曾海潮求情,請求對曾海潮從輕處罰。

  館長出事

  佛山市南海區殯儀館(下稱南海殯儀館)的前身南海市殯儀館,籌建於1999年,曾海潮就是該館第一任的館長。

  曾海潮出生於1955年,是土生土長的佛山人。在南海殯儀館內,曾海潮的人緣很好,事業也一帆風順,直到2009年5月19日。那一天,他被辦案人員帶走,緊跟著被刑事拘留。

  館長判8年罰4萬元

  去年11月,南海區法院對曾海潮作出一審宣判,曾海潮因受賄罪、單位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産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

  佛山市南海區殯儀館犯單位受賄罪,判處罰金20萬元。曾海潮退出暫扣贓款1156960元,予以沒收,被私分的國有資産餘額13239545元,繼續追繳。

  已知兩名中層涉案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其他涉及人員的處理情況:原南海區殯儀館辦公室副主任兼出納員湯軍麟因貪污罪和私分國有資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3000元;鮮花供應商梁偉強因行賄罪和對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原南海區殯儀館業務外勤部副主任成紅英被判刑,具體刑期未明;骨灰盅供應商易旭振被處理,但處理結果未明。

  據透露,曾海潮在判決後並未提出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致富之道"

  收入一:小賣部收入

  2007年以前,南海殯儀館私設"工會賬",主要為該館小賣部經營收入。後多次以過節費、運動會補助、開工利是等名義從以上賬目中發放款項給員工和中層管理者,共計179.119萬元。

  收入二:鮮花回扣

  2007年初,南海殯儀館館另設"小賣部賬"。該賬的主要收入為原"工會賬"的剩餘資金、小賣部經營收入、鮮花回扣款等。2007年~2009年間集體決定從賬中發給全館員工和中層共計103.8萬元。

  收入三:家屬利是

  2001年~2009年間,該館收殮人員收到死者家屬給的"利是"後上繳,該館集中存入以"成紅英"個人名義開設的農行賬戶,以過節費、利是費等名義發給員工,共109.8萬元。

  收入四:虛假入賬

  2001年~2006年間,該館在行政賬外設立"服務部賬",以過節費名義發錢給員工,共計約407萬元。

  2006年起,該館以購買勞保用品、食品、日用品等入賬手段購買購物卡,以勞保補助等名義發放給員工,共計295.4萬元。在向超市購買購物卡時通過虛開運輸費等發票入賬、購買保險再退保等手段套取款項後,將購物卡和部分套取款項,以過節費等名義發放給員工,共計256.95萬元。

  曾海潮"三宗罪"

  罪名一:受賄

  據指控,在曾海潮任職館長的十年間,他將鮮花供應和骨灰盅供應業務,分別交給了梁偉強和易旭振。2002年~2009年春節前,曾海潮多次收取梁偉強的紅包和好處費27.5萬元,易旭振的好處費60萬元。

  據梁偉強的供述,他最初是以朋友開的一些園藝場的名義,與南海殯儀館簽訂鮮花協議的。後來用老婆和岳母作為股東註冊成立了偉賢園林綠化工程公司,並從2009年開始,與南海殯儀館簽訂鮮花協議。

  罪名二:單位受賄

  在梁偉強與南海殯儀館原來簽訂的鮮花協議中,雙方約定梁偉強分佔鮮花收入的四成,殯儀館分六成。2007年1月起,比例改為五五分成。

  根據曾海潮自述,更改原因是為了給員工發放過年過節費、發放太平間管理人員補貼,以及發放給仵工好處費。

  從2007年7月起至2009年4月,梁偉強都主動從收取的五成鮮花收入款中拿出一成作為回扣返還給南海殯儀館。南海殯儀館共收取回扣144.3萬元,並存放于"小賣部賬"這個賬外賬中。

  罪名三:

  私分國有資産

  經查明,2001年至2009年期間,南海殯儀館私分國有資産共計約1352萬元。

  經曾海潮等館領導集體決定,這些款項全部發放給全館員工。曾海潮個人分得28.196萬元。 (文/記者劉藝明、楊博)